代聊、網課、一對一輔導……當心「情感導師」詐騙套路
在情感關係中,我們要學會「允許發生」,允許有些人不再愛我們,允許關係的結束,帶著這段經歷繼續成長、繼續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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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相戀2年多的男友分手後,28歲的葉羊無法接受事實。這時網上情感博主發佈的幫忙復合、解決問題的帖子,引起了她的注意。添加微信後,對方自稱心理學老師,並提供了成功案例的聊天截圖、心理學證書。待葉羊支付99元後,「導師」和她通話2個小時,幫忙梳理情況。這正是葉羊被騙的開始。
葉羊起初對通話的感受很好,「老師站在我的立場上和我溝通,像朋友一樣。我感覺她確實能教我怎麼更好地和另一半相處。」不過想要更具體的情感指導需要升級服務,對方承諾,升級後的「導師」更專業,能幫助葉羊與前男友復合。葉羊被說動了,簽訂合約並多次為服務付費,從起初的5800元到最後共支付24699元。錢越交越多,問題卻絲毫沒有得到解決。
葉羊被騙不是個例,26歲的包彩也遇到了相似的情況。與男友分手後,她經常觀看情感類直播,「這些博主會引導觀眾私聊進群,加微信,還說只有5個名額。」「導師」介紹,支付99元提供針對性的指導方案。然而支付後,對方才說,本次服務只包含單次通話60到90分鐘的一對一指導,想要解決情感問題還需再支付2980元。
近日,武漢警方破獲湖北省首例情感諮詢詐騙案,涉案資金200餘萬元,現場扣押作案手機220部、涉案電腦70餘台、話術本80餘本。人們為解決情感問題在網上尋找幫助,卻遭受了所謂「情感導師」的矇騙,最終人財兩空。
情感導師的套路是什麼?情感機構與情感導師的資質是如何認證的?遭遇騙局,消費者該如何維權?情感諮詢亂象背後,又折射了怎樣的社會心理?
一場圍獵:「您好,需要幫助嗎?」
記者經調查發現,此類機構「網上拉客」主要有兩種途徑:一種為運營情感類帳號,吸引用戶主動聯絡;一種為在「求復合」等情感問題相關的帖子下主動出擊,與用戶取得聯繫。
「私信我,教你方法讓他回來。」「我們和好了,沾沾喜氣吧。」記者在某「求復合」帖子下留言後,在24小時內收到來自7個不同帳號的私信,詢問情感狀況。這些所謂的「幫助」最終都指向了收費服務:佔卜情感問題的塔羅、立牌位點「姻緣燈」的僧人、提供「課程」的情感導師等,收費在幾百元到幾千元不等。
不是每個有感情困惑的人,都會被這類機構視為欺騙對象,他們自有一套篩選標準。記者曾以學生的身份,聯繫情感機構,被告知「公司規定,25歲以下無法提供服務」,隨後再無回覆。包彩說,在接受服務前,對方要求自己完成情感諮詢檔案,內容包括姓名、年齡、職業、所在地、情感問題與訴求等。
雖然葉羊與包彩接觸的情感機構不同,但是套路具有相似性。升級服務後,二人均被拉入群聊,「導師」發來與愛情和溝通相關的PPT、電子書、文章等,要求認真閱讀、完成課後習題、撰寫閱讀總結等。然而包彩寫完總結後,「導師」沒有提供指導。記者發現,「導師」為葉羊與包彩提供的PPT屬於同系列課程,署名均為「講師權欣欣」,每張PPT都帶有微信公眾號「愈見心理研習社」的二維碼,而該公眾號已經停更兩年。
葉羊質疑:「戀愛不是我一個人的事,只有我學有什麼用?」「導師」表示,可以提供雙向溝通服務,以心理諮詢師的身份與她的前男友聯繫,但這期間葉羊不能聯繫前男友。葉羊沒忍住,和前男友發了信息。「導師」責怪都是因為她,導致雙向溝通失敗。「總共一個月的服務,他們讓我冷靜半個月,中間不會提供幫助。」葉羊意識到自己受騙了,向前男友坦白了一切。前男友告訴葉羊,機構僅在付錢當天和他溝通過一次,勸說自己安撫葉羊。遭到拒絕後,「導師」便不再堅持:「我就不打擾你了。」
最讓葉羊無法忍受的是「導師」對她的打壓。「升級服務以後,‘導師’一直說我不好,分手都是因為我,我以後再也找不到像他這麼好的男生。」包彩也有同感:「‘導師’說我不懂男性的思維邏輯,還說我固執己見、不會聊天、想法太單純。」
「情感機構與用戶的關係是不平等的。這些機構知道人們最隱秘的情感隱私和個人信息,而用戶可能都不知道機構在哪裡、監管機構是什麼。」資深心理諮詢師劉婷用「圍獵」形容這種狀態。尋求情感諮詢的人,大部分情況下是脆弱的,這些「情感導師」是在對用戶進行情感勒索。
何以維權:監管的灰色地帶
意識到受騙後,葉羊和「導師」對質,對方卻倒打一耙:「你平時就是這樣和你男朋友溝通的嗎?你罵吧,這就是你的天性,你就是喜歡把對你好的人都推開。」葉羊要求機構退款,「導師」以合約為由拒絕:「服務已經開始了,是無法退款的。你不願意學習,這是你的問題。」售後客服表示,「導師」沒有違規,葉羊單方面終止合約需要扣除違約金、電話服務費、微信服務費。葉羊總共支付24699元的服務,最終只退回了5620元。
包彩簽訂的合約,原本承諾可以退費,對方卻以沒有保證成功為由拒絕。 她瞭解到,有的人因此被騙了幾萬,有些人要退款,機構只給退10%,否則起訴用戶詐騙。
合約中規定:「甲方(用戶——記者注)不能以婚姻家庭、戀愛關係目的未實現而要求乙方(情感機構——記者注)承擔違約責任或主張退費。」「協議生效後,乙方已提供諮詢服務部分對應的服務費用將概不退還。」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鄭倩介紹,情感機構提供的合約屬於「格式條款(當事人為了重覆使用而預先擬定,並在訂立合約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記者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497條,格式條款一旦涉及到不合理地免除或減輕自己的責任、加重對方的責任,限制對方的權利,用戶可以主張條款無效。」
合約中的部分條款本身就是違法的。例如,情感機構為葉羊提供的合約中規定,「服務正式開啟後甲方提出解除本協議的,乙方提供諮詢服務部分對應的服務費用不退還甲方。同時,甲方應按其所支付全部服務費用的3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這意味著即使情感機構沒有提供任何服務,只要簽了合約後用戶要求解除協議,就需要支付30%的服務費。鄭倩說:「這條規定限制了一方的任意解除權,認定甲方付款後解除合約是違約行為,它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如果機構沒有提供任何服務,用戶可以要求退全款。
鄭倩建議用戶可以諮詢專業律師瞭解如何維權,通過12345、12315電話投訴,在情感機構收款後沒有提供任何服務的情況下,可以報警。
除了合約,「情感導師」向受訪者展示的心理諮詢師基礎培訓合格證書、某省婚姻家庭研究會會員單位證書、某省優秀心理服務機構證明等,也存在「灰色地帶」。從2017年起,我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取消了心理諮詢師的相關資格認證,目前尚不存在具備官方效力的職業資格證書。「導師」提供的心理諮詢師基礎培訓合格證書只能證明持證人完成了一段培訓,不能證明其工作資質。所謂的「心理服務」,也與正規的心理諮詢行業毫無關係,不受中國心理學會管轄。
補上「愛情課」:學會喪失,允許發生
「朋友和家人都支持分手,只有情感機構說能幫我復合。」葉羊覺得被騙,是因為當時將情感機構看作了救命稻草。她起初和「老師」聊過後,心裡確實好受很多。
劉婷表示,「學會喪失」是情感關係中必經的一課,這牽扯到我們能否在關係破裂或衝突時保持穩定的自我認同。很多人在情感衝突中經歷了創傷,周圍沒有足夠的支持系統讓他抒發情感。部分情感機構利用大家希望「點石成金、一切重來」的幻想,來「割韭菜」。
除了與前任復合外,26歲的葉可樂曾報名情感機構的「愛情課」,幫助自己尋找心儀的對象。「導師」推銷的有力話術之一是:「你沒有學習過如何戀愛,不懂戀愛技巧,所以只能以身邊的人作為模板,錯而不自知,所以需要學習戀愛課。」
情感機構的流行,折射出親密關係教育的缺失。我們該如何補上自己的「愛情課」?
劉婷建議,我們可以閱讀心理學相關的書籍或者參與正規培訓,遇到情感困擾向專業的心理諮詢師求助。最重要的是,要嘗試與一個真實的人建立深度關係。「與人建立深度關係時,我們會有衝突,但我們會在深度關係中成長。」
葉羊現在加入了一個「分手搭子」群,在群裡傾訴煩惱、相互安慰,認識了新的朋友,還約一起去游泳、吃飯。
包彩最近正在準備起訴情感機構,在她看來,在分手階段切忌病急亂投醫,你需要保持情緒冷靜,只有這樣,才能認真思考問題的根源。「這些騙子不會從根源解決問題,如果被騙了,希望大家利用法律的武器為自己維權。」
對於想挽回前任的人,劉婷覺得,開心就好,人生本就是一種體驗。「在不二次受傷的情況下,如果你覺得那個人對你很重要,你可以在分手後再努力一下,為自己創造更多的可能。」
劉婷說,在情感關係中,我們要學會「允許發生」,允許有些人不再愛我們,允許關係的結束,帶著這段經歷繼續成長、繼續前行。也許因為上一段經歷,我們更會表達愛了;也許走著走著,我們就會遇到更適合的人。這些都是有可能發生的。
(應受訪者要求,葉羊、包彩、葉可樂均為化名)
實習生 劉怡君 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李丹萍 來源:中國青年報
2024年12月14日 04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