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訪生豬黑屠宰點:無證窩點被封后重新開張,無檢疫豬肉跨省銷售
今年9月下旬,新京報記者接到線索,四川省達州市開江縣存在多家生豬屠宰黑窩點,大量未經檢疫、來源不明的「問題豬肉」流向市場。
接到線索後,記者以商販身份,先後多次臥底進入位於開江縣永興鎮、講治鎮及回龍鎮等地的五家生豬屠宰廠。經過連續多天的暗訪調查,記者發現,這五家生豬屠宰廠均在未取得《生豬定點屠宰證》的情況下開展經營活動。
這些廠內氣味惡臭刺鼻,豬內臟隨地可見,地面污水橫流。本應負責檢疫、為豬肉安全把關的官方獸醫不見蹤影。等待裝運豬肉的貨車深夜停靠在屠宰廠外,以開江縣為中心,將這些豬肉跨區域銷售至周邊各大縣市。
更值得注意的是,一家位於回龍鎮的屠宰廠曾在今年2月底被查封,可不到一個月,該屠宰廠「死而複生」,重新做起了生意。
今年10月,新京報記者與當地居民就屠宰黑窩點亂象向開江縣紀委監委舉報。目前,五家非法屠宰廠均被關停或被整合至一家大型屠宰企業內。
暗中宰殺「病死豬」
9月的一天,淩晨兩點,廠房內燈火通明,陣陣豬嚎聲打破了村子的寧靜。
這是一處暗藏在開江縣講治鎮的生豬屠宰廠。
今年9月下旬,記者以商販身份臥底進入該廠。一走進屠宰區,一股惡臭撲鼻而來。只見屠宰人員赤裸上身,未穿戴任何防護裝備,將豬內臟隨意丟在地上,地面污水橫流。一個昏暗濕膩的角落里,屠宰人員將豬血丟進一個污水桶里煮沸。不久,煮好的豬血經冷卻後被商販們直接打包帶走。
除開江縣講治鎮這家屠宰廠外,記者實探發現,位於甘棠鎮、永興鎮、長嶺鎮及回龍鎮的四家屠宰廠,衛生環境同樣不容樂觀。
在永興鎮的屠宰廠內,大量生豬器官被丟到一個滿是汙垢的泔水桶中。豬圈內,一些生豬倒在地上低聲嚎叫,呼吸困難,疑似病豬。
廠內的一名屠宰人員告訴記者,進廠前就已死亡或是生病的「問題豬」,往往會被優先宰殺。「就像賣菜一樣,先得把差的菜賣了。」對方還透露,在廠里,一般正常的生豬可以賣到十一二塊一斤。「病死豬賣得便宜,幾塊錢一斤。如果顏色好的話,可多賣幾塊錢,顏色不好就少賣幾塊錢。」
豬肉是我國居民飲食結構中的重要一環,生豬宰殺直接關乎公眾「舌尖上的安全」。
公開資料顯示,2023年,在我國肉類消費結構中,豬肉消費佔比超57%。根據《生豬屠宰管理條例》,我國實行生豬定點屠宰、集中檢疫制度,即除農村地區個人自宰自食,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定點,不得從事生豬屠宰活動。《生豬定點屠宰證》是鑒定一個屠宰廠是否合法的必要條件。
擁有該證的屠宰廠會進駐官方獸醫。生豬屠宰後,官方獸醫將對生豬肉品進行檢疫,重點檢查是否存在寄生蟲、細菌等問題。合格的肉品會被加蓋檢疫合格印章,並出具《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同時,官方獸醫會對肉品品質進行檢驗,並出具《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明》。這兩個證明是肉品銷售和流通的必要證件,也是確保豬肉安全的重要防線。
然而,記者多方調查發現,上述五家屠宰廠均未取得《生豬定點屠宰證》。更令人詫異的是,這些屠宰廠均無官方獸醫對豬肉進行任何檢疫、檢驗,但在一些豬肉胴體上,竟然蓋有藍色的檢疫合格章。
五家屠宰廠雖設有獸醫辦公室,但辦公室大多關著燈,空無一人。有的辦公室桌子上落滿灰塵,房內某些角落甚至長滿了青苔。在廠內,記者也未見有官方獸醫對豬肉進行檢疫、檢驗。
在講治鎮一家屠宰廠內,記者注意到,收款桌上放有一個檢疫印章。一名前來進貨的商販嘴裡叼著香菸,拿起印章,熟練地在豬肉胴體上蓋下一枚藍色的檢疫合格章。而在這之前,這些豬肉未經過任何檢疫、檢驗。
廠內工作人員透露,豬肉上所有蓋好的合格章均為商販或屠宰人員私蓋,這在廠里並不是什麼秘密。「章放在那,自己拿去蓋就行了。檢疫、取樣這些都不用。」
這一幕同樣發生在回龍鎮一家屠宰廠內。一名身著便服、自稱是獸醫的工作人員坐在辦公室內玩手機,其間,廠內一名工作人員將其喊出辦公室,對宰殺好的豬肉進行檢疫、檢驗。
這名「獸醫」帶著印章走出辦公室,在未進行任何檢疫操作的情況下,在一批豬肉胴體上蓋下檢疫合格章。
屠宰窩點「死而複生」
在回龍鎮這家屠宰廠,非法、違規宰殺的行為早有端倪。
時間回溯到2023年8月。一份《開江縣農業農村局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該屠宰窩點負責人肖某從普安鎮方居廟村錢某家中運回三頭生豬後,未到普安鎮動防站申報檢疫,而是將生豬運往回龍鎮宏順生豬定點屠宰廠準備屠宰,回龍鎮政府和市場監管局人員在例行檢查過程中發現三頭生豬無耳標,不能提供檢疫證明書。最終,肖某因運送無檢疫生豬被行政處罰,罰款2432.3元。
此後,肖某的屠宰點又在去年11月、12月及今年2月,因「非洲豬瘟檢測報告負責人未簽名」「清潔衛生差」及「未辦理《生豬定點屠宰證》」等問題,被開江縣農業農村局三次下達責令整改通知。其間,對於未辦理《生豬定點屠宰證》一事,肖某曾自述:「正在審辦中。」
開江縣農業農村局出具的一份情況說明顯示,直到今年1月,該屠宰點仍未取得《生豬定點屠宰證》。一個月後,肖某因涉嫌非法經營罪被刑事拘留。
《達州日報》今年3月份發佈的一則報導稱,2月29日淩晨3時40分左右,位於開江縣回龍鎮的一私屠濫宰窩點正在屠宰生豬,執法人員突擊檢查,當場抓獲涉嫌犯罪嫌疑人肖某。
當時參與行動的執法人員黃兵林告訴新京報記者,早在今年年初,相關部門就多次收到關於「回龍鎮存在非法生豬屠宰廠」的舉報信息。
「(回龍鎮屠宰窩點)西鄰宣漢,北鄰達州東區經濟開發區,處在多個區域的交界地帶,豬肉違法流通起來更加方便。」黃兵林稱,為遏製該窩點的豬肉流向市場,今年2月29日淩晨,多名執法人員趕到現場進行調查。「(屠宰窩點負責人肖某)他說他有證,最後我們只查到有一個營業執照,其他的證件對方都拿不出來。」最終,該窩點被執法人員查封,廠內9人均被警方帶走調查。
據《達州日報》報導,2020年至今,犯罪嫌疑人肖某在未取得《生豬定點屠宰證》的情況下非法經營生豬屠宰廠,非法經營數額達300多萬元,涉嫌非法經營罪。
這樣一家劣跡斑斑的屠宰廠,為何能在被查處的情況下「死而複生」?
肖某在向開江縣農業農村局提交的書面請求中提到,經開江縣公安局調查,他承包經營的屠宰廠在開江並非個案,與其他鄉鎮屠宰廠情況相同,「相關部門和政府予以認可,不是非法經營,屠宰廠被查是公職人員利用職權對我進行的打擊報復。2024年3月14日(公安)收取保證金2萬元,變更強製措施,取保候審。2024年6月21日,開江縣公安局認定證據未達到起訴條件,決定解除取保候審。」
據黃兵林透露,肖某取保候審期間,他手下的屠宰廠在被查封不到一個月後便「死而複生」,重新開業。
今年9月,新京報記者聯繫到肖某,對方表示,自己經營的屠宰廠相關手續確實不完善,原因「與當地政策調整有關」,政府相關部門對其屠宰廠的經營一直處於默許狀態,「開江縣五六個屠宰廠都沒有證,為什麼只查封我的?」肖某還稱,他已於10月14日向開江縣農業農村局提交書面請求,要求對方賠償此前錯誤扣押鮮肉所造成的損失28023.2元。
無檢疫豬肉跨省銷售
這些來源不明且未經任何檢疫的豬肉流向了何處?9月下旬,新京報記者連夜跟車追蹤發現,每日淩晨,多輛貨車停靠在屠宰廠外,等待豬肉被搬上車。隨後,貨車便以開江縣為中心,將豬肉跨區域銷售至周邊縣市。
9月下旬的一天,兩輛滿載豬肉的大型貨車從永興鎮屠宰廠駛出,途經普安鎮。兩輛貨車司機警惕性極高,行駛速度極快。當記者跟到達州市達川區麻柳鎮附近時,貨車已經沒了蹤影。
同樣是在淩晨,一輛運送豬肉的麵包車從講治鎮屠宰廠出發,途經甘棠鎮、任市鎮,最終將豬肉送到了重慶市梁平區的一處商舖。
公開資料顯示,《生豬定點屠宰證》分為A證和B證,取得A證的定點屠宰企業的產品可以銷往全國各地。取得B證的小型定點屠宰廠的產品僅限於本鄉鎮以下的市場銷售。這些未取得《生豬定點屠宰證》的屠宰廠,還涉嫌違規運輸銷售。
11月18日,新京報記者就「無證非法屠宰廠」安全性問題諮詢農業農村部畜牧獸醫局吳學寶。對方明確提到,屠宰廠在無證的情況下不得開展相關的屠宰活動,否則將會被認定是私屠濫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屬於非法經營罪,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沒有(生豬定點屠宰)證,相關部門不會派獸醫去檢疫,官方獸醫幹的事相當於代表政府(監督)。如果沒有官方檢疫,(屠宰廠)可能注水、注藥。」吳學寶稱。
雖然《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第二條規定,在邊遠和交通不便的農村地區,可以設置僅限於向本地市場供應生豬產品的小型生豬屠宰廠點,具體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製定。這意味著,在這些邊遠和交通不便的農村地區,有的屠宰點在未取得《生豬定點屠宰證》的情況下,可按照當地政府製定的規定,依法進行生豬宰殺。但記者暗訪的五家屠宰廠,所處的位置交通便利,有的屠宰廠甚至在主幹道附近。
今年10月,新京報記者與當地居民就「屠宰黑窩點亂象」向開江縣紀委監委舉報。10月29日,開江縣紀委監委責令開江縣農業農村局對上述幾家屠宰廠的相關問題進行整改。
12月9日,記者從回龍鎮屠宰窩點負責人肖某處獲悉,他所負責的屠宰廠已被關停。此外,記者還從開江縣農業農村局獲悉,開江縣的五家非法屠宰廠目前已被關停或被整合至一家大型屠宰企業內。
新京報記者 閆沫琛 趙亞楠 熊麗欣 實習生 苗玉薪 王思燚
編輯 彭衝 高晨曦 校對 張彥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