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了一個碼,女子被騙1200萬!

來源:方圓雜誌

莊妍妍是一名投資愛好者

無意中加入了一個股票交流微信群

在群裡「投資老師」的指導下

她賺到了一些錢

由此,她更加信任這些「投資老師」

後來

也是在「投資老師」的推薦下

她掃碼下載了一款App

最後

莊妍妍在這個App中賠了1200餘萬元

讓她始料未及的是

這場所謂的虛擬貨幣投資

竟是徹頭徹尾的騙局

……

該案的辦案檢察官表示

此案的被害人均是高淨值人群

他們大部分人都通過投資等途徑賺到過錢

結果陷入了專為投資愛好者打造的

詐騙平台中

損失慘重

操盤手隨意「做空」大盤

範小明在成為詐騙組織的頭目之前,只是一名普通的上班族。軟件開發專業畢業後,範小明便前往河南鄭州,從事軟件相關工作。2015年,他辭去了工作,前往湖南長沙,自己開辦公司。

2018年,在一次偶然的機會下,範小明瞭解到,在境外通過運營虛擬貨幣App搞詐騙是一個生財之道。於是,對錢財有著很大慾望的範小明,決定集結人手,創立自己的詐騙組織。

事實上,在創立詐騙組織之初,範小明的許多員工都來自他原本開辦的公司。他對員工們表示,自己發現了虛擬貨幣交易的新商機,「這個行當來錢很快,如果願意,可以繼續跟著我幹」。郭曉亮和丁一凡就是被範小明拉入夥的「老員工」。

範小明同時委託了好幾家軟件開發公司,幫他開發虛擬貨幣交易所App,最終選定了一家名為金石的軟件開發公司長期合作,先後開發出了名字為EQR、MMK、AOC等十餘款虛擬貨幣交易所App,它們的服務器都設立在境外。

這些App表面上是虛擬貨幣的交易平台,實質上,它們只是詐騙組織用來詐騙的工具,其功能也完全服務於範小明等人的詐騙活動。

在App內,有一些操盤手,這些操盤手都是詐騙組織的內部人員。在App內,詐騙組織的成員可以隨意更改用戶的賬戶餘額,因此,操盤手在App內交易,是不需要花錢購買「空氣幣」的。前期,他們會通過修改賬戶餘額的方式,大量「購買」並持有「空氣幣」,將「空氣幣」的價格炒高。

在普通用戶看到「空氣幣」的價格上漲後,他們就會上鉤,認為自己手中的「空氣幣」升值了,他們就會加大投資,花費更多的金錢購買「空氣幣」。

然而,在看到用戶加大投入後,操盤手就會開始「砸盤」行動。通過修改賬戶餘額的方式,他們大量拋出「空氣幣」,使得「空氣幣」在App內的價格一降再降。這樣一來,詐騙組織就將用戶的資金套牢了。

在大賺一筆後,詐騙組織會關停該App。這就意味著,一些用戶即使意識到情況不對,想要拋出「空氣幣」,卻根本無法操作了,用戶的損失也因此進一步加大。直到App關停,用戶們才會意識到自己身陷騙局。然而此時,詐騙組織已經「人去樓空」了。

該詐騙組織不會長期運營一個App,因此,才委託金石軟件公司先後研發了十餘款功能相似的虛擬貨幣交易所App。  

詐騙組織輾轉多地

丁一凡屬於詐騙組織「技術部」的成員,主要負責的工作是運營和維護EQR等虛擬貨幣交易所App。他會與金石軟件公司對接,提出對App的具體要求和改進建議。2018年8月,他跟隨範小明從國內前往菲律賓,正式開始了「職業生涯」。

一開始,丁一凡覺得自己是跟隨範小明在做正經生意,而他開始運營App後,他就意識到,自己應該是在搞詐騙了。不過,他並未停手,直到2019年8月,才從境外回到國內。

郭曉亮也是「技術部」的一員,他的經歷與丁一凡相似,在意識到自己在從事詐騙活動後,也選擇繼續與範小明為伍。郭曉亮是詐騙組織內學曆較高的成員,也因此,他成了內部的重點培養對象。在丁一凡的安排下,他還曾前往金石軟件公司學習。

除了「技術部」,詐騙組織內部還設有「財務部」「銷售部」。其中,「銷售部」的主要工作,就是招攬用戶。他們會通過電話推銷、微信推銷等方式,將目標用戶拉入投資炒股微信群內,然後,吸引目標用戶觀看「投資大師」的直播,投資大師再在直播間里,刻意地提及詐騙組織運營的虛擬幣交易所App。

然而,用戶不知道的是,所謂的「投資大師」也是團夥內部人員所扮演的。待目標用戶在App內註冊完帳號,「銷售部」的引流行為就成功了。

從2018年下半年開始,詐騙組織輾轉菲律賓、緬甸等地,在各地設立詐騙窩點,實施詐騙行為。在他們的騙術下,不少投資者血本無歸。

於小琳是上海人,碩士研究生學曆,任職於上海市某高校。她通過掃瞄「投資大師」發來的二維碼,下載了MMK,開啟了在MMK中的投資生涯。最終,於小琳在MMK中損失錢款570餘萬元。

陳岩岩也是上海人,在群裡「投資大師」的推薦下,掃碼下載了一個名為AOC的虛擬幣交易所App,開始進行虛擬貨幣投資活動。最終,陳岩岩在此App內損失180餘萬元。

投資需理性

2019年5月24日,江蘇省蘇州市公安局姑蘇分局接到被害人莊妍妍報警電話。5月25日,姑蘇分局對莊妍妍被詐騙案立案偵查。

2023年4月11日,姑蘇公安分局民警在丁一凡家中將其抓獲。2023年4月20日,姑蘇公安分局民警在郭曉亮家中將其抓獲。2023年4月28日,蘇州市姑蘇區檢察院提前介入此案,引導姑蘇分局偵查。2023年8月,姑蘇公安分局將此案移送至姑蘇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經審查,姑蘇區檢察院認為,自2018年以來,範小明等人(另案處理)為實施詐騙,在菲律賓、緬甸、我國台灣等地設立詐騙窩點,並招攬犯罪嫌疑人丁一凡、郭曉亮等人組建技術團隊、財務團隊、銷售團隊,並通過他人介紹等方式招募數十人充當「養號人」「水軍」「客服」「操盤手」等角色。整個詐騙組織統一騙術,互相配合,通過推廣股票、投資虛擬貨幣等虛假宣傳,誘騙境內被害人加入該詐騙組織創建的QQ群、微信群。

群內,「老師」「水軍」互相鼓吹、配合,引誘被害人下載該詐騙組織專門定製運行的虛擬貨幣交易所App,這些App具有後台隨意新增幣種及賬戶餘額、AI刷單虛增交易流量等功能。詐騙組織通過人為操縱交易價格及交易量,引誘被害人購買該詐騙組織發行的所謂虛擬幣,當被害人投入大量資金後,通過「砸盤」等方式砸低虛擬幣交易價格,侵吞被害人資金。

獲利後,詐騙組織凍結被害人賬戶,後停止該虛擬幣交易所的運行。整個詐騙組織先後運行了包括EQR在內的十餘款虛擬幣交易所,受騙人數眾多。經查實,共有包括被害人莊妍妍在內的121名被害人被騙,被騙金額共計人民幣7000餘萬元。

經審查,姑蘇區檢察院認為,丁一凡、郭曉亮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通過電信網絡詐騙他人錢財,其行為觸犯了刑法第266條的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023年9月26日,姑蘇區檢察院以丁一凡、郭曉亮涉嫌詐騙罪向姑蘇區法院提起公訴。2024年3月15日,姑蘇區法院作出判決,對被告人丁一凡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30萬元。對被告人郭曉亮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15萬元。

之後,在該詐騙集團中從事「養號」「水軍」「操盤」等低層級同夥、負責市場條線的「組長」、負責招募同夥的「蛇頭」以及技術條線層級較高的同夥10餘人陸續被抓捕歸案,經姑蘇區檢察院提起公訴,被姑蘇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至四年十個月不等。

對於此案,辦案檢察官孫娟表示:「此案的被害人均是高淨值人群,他們大部分人都通過投資等途徑賺到過錢,結果陷入了專為投資愛好者打造的詐騙平台中,損失慘重。在此也希望大家以理性的態度從事投資活動,提高警惕、加強防備,保護好自己的財產安全。」

(文中涉案人員、公司、App均為化名。本文有刪減,更多內容請關注《方圓》10月下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