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楊妞花六次對峙後,人販子餘華英終獲死刑
這起備受關注的拐賣兒童案終於迎來結局。
背負17名被拐兒童、12個破碎家庭的悲劇,歷經兩年、四次審理,餘華英最終被判死刑。
把她送上法庭的是楊妞花。29年前,餘華英把這名5歲的女孩從貴州拐走,賣到河北邯鄲,價格是3500元。兩年前,尋親成功的楊妞花報了案,不到一個月,餘華英落網。
「我父母躺在墳頭就是事實。餘華英拐走我之後,我家人傾家蕩產在找女兒。」12月19日,第六次和餘華英在法庭上對峙時,楊妞花講述了自己和其他被害家庭的經歷。庭審從早上持續到下午,最後,她和數十位被害人家屬一起,聽到了意料之中的判決。
離斷
餘華英今年61歲,法院公開的庭審影像中,她瘦削,略微駝背,顴骨突出,一頭短髮灰白,常低著頭。
楊妞花能感覺到餘華英這兩年的變化。回憶起之前幾次見面,楊妞花記得,餘華英曾在第一次開庭時道過歉,「她說‘我也是沒有辦法才走上這條路,我也覺得對不起大家,但是大家不原諒我,我能怎麼辦’。」
楊妞花覺得,餘華英似乎曾想抗爭。「她在庭外的時候一直哭,但一走到庭內就會抬頭挺胸。」直到兩個月前的重審一審宣判,楊妞花發現餘華英有些變化,「她手一直在抖,垂頭喪氣,不再抬著下巴,也沒有死死盯著我。」
在被拐賣的眾多兒童中,楊妞花無疑是特殊的一個。據餘華英供述,1995年初,她在貴陽租住,「(來貴陽)就是找小孩賣到河北邯鄲的。」半個月沒找到合適的男孩,她盯上了租住在一樓的楊妞花。一天早上,趁大人出去,她對女孩說「帶你去玩」,就這樣把楊妞花帶到了貴陽火車站。
路上,楊妞花說「要回去」,對方就嚇唬她:「把你從火車上扔下去。」她想上廁所也被拒絕,不得已尿了褲子,又被餘華英踹倒在地。下了車,楊妞花被賣到邯鄲姚寨村,成為一個聾啞男人的女兒。
遠在南方的那個家庭從此墜落。楊妞花的姐姐楊桑英回憶,妹妹不見之後,父母每天都在找。怕人販子把女兒帶走,兩人捲著被子住進火車站,父親也開始酗酒。這樣的日子過了兩三年,耗盡全部希望的父母相繼去世。楊桑英從此跟著外婆生活。
長大後的楊妞花也一直在找父母。她盡力拚湊著關於家鄉的回憶,一點點打聽,也向寶貝回家(尋親公益組織)誌願者求助。2021年5月3日,她在網上發佈了一條尋親影片。事情很快有了轉機,影片引起了上萬名網民的關注,包括她的親姐姐。
2021年5月15日,楊妞花回到了位於貴州畢節織金縣的老家。她本計劃站在父母面前,看看自己和他們長得有多像。但那天,她翻了山,找到了一小堆墳。她跪倒在瘋長的蒿草旁。
楊妞花是餘華英拐賣的第9個孩子。新京報記者梳理法律文書發現,1993年到2003年,餘華英夥同自己打工時認識的龔某良(已故),以及自己的丈夫王加文,先後從貴州、重慶和雲南拐賣了17名兒童,涉及12個家庭。這些孩子多是五六歲的男孩,賣出的價格一般是四五千元,最高的12500元。其中五起犯罪中,餘華英同時拐賣了同一個家庭的兩名兒童。
作案手法大同小異。餘華英和龔某良每來到一個城市,都會一邊租房居住、熟悉周圍的人,一邊物色目標。被她盯上的孩子,父母多半整日在外工作,有的擺攤,有的掃馬路,餘華英便以「買糖吃」「出去玩」為理由,將孩子帶走,送到河北邯鄲,通過中間人尋找收買人。
多個家庭因此深陷痛苦。有父親直到去世也沒看到孩子回來,臨終前囑咐妻子「不要放棄尋找」。有的夫妻因此有了矛盾,離了婚,變賣了所有值錢的家當來尋人。有父親跑到電視台登尋人啟事,跑去四川、河南打聽。有父親把所有收入都用在找孩子上,打工賺到錢就去各地找,錢沒了就再打工。
「餘華英把兒童當做商品任意買賣,嚴重侵犯被拐兒童的人格尊嚴和人身自由。同時給被拐兒童家庭造成嚴重傷害,致使親情離斷,難以彌補,有的父母為此身患疾病,甚至鬱鬱而終。」在最終的判決中,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這樣描述。
受審
「我有一瞬間後悔了,我是不是不應該找家?渴望了那麼多年的親情,(到最後)什麼都沒有。」楊妞花總覺得,「事情不應該是這樣的。」
她決心讓人販子受到懲罰。2022年6月5日,楊妞花來到貴陽市公安局南明分局報案。警方立即立案調查,2022年7月1日,辦案民警向陽告訴新京報記者,嫌疑人餘華英已被抓獲。
指認照片時,楊妞花一眼認出了嫌疑人。「她的形像在我腦子裡一直存在,窄窄的臉,外眼角往下耷。」
「瘦瘦的」「顴骨高」「黑黑的」,很多被拐兒童都對餘華英有印象。
「中等身材,不胖不瘦,圓臉。」餘華英也記得楊妞花。據報導,2023年7月14日,該案一審開庭時,楊妞花問餘華英:「你還認得我嗎?」餘華英低聲答:「認得。」
當時,檢方只查明了餘華英的8起拐賣事實、涉及11名兒童。餘華英當庭表示認罪認罰,但無力賠償多個被拐兒童家庭的經濟損失。2023年9月18日,法院判處餘華英死刑。她認為量刑過重,當庭表示上訴。
兩個月後,該案二審開庭。被害人代理律師王文廣曾透露,餘華英一方提交了一份證據,「和她一同生活的男人出具了情況說明,證明2014年之後沒有發現餘華英再犯罪。但出庭檢察員認為與本案無關,我們也認為無關,不足以成為減刑理由。」王文廣告訴新京報記者,庭審過程很順利,餘華英雖然對拐賣11名兒童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但不承認曾毆打、虐待被拐兒童。
未等到二審宣判,公安機關發現了新的犯罪事實,案件被發回重審。這次,餘華英身上的另外4起犯罪事實、被拐賣的另外6名兒童終於浮出水面。
其實,餘華英的犯罪道路比人們想得還要長。
2003年之後,她又於2004年拐賣了兩名兒童。那次,她(使用假名張芸)被雲南省大姚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八年,經減刑於2009年5月18日刑滿釋放。她在服刑期間寫下一份自述,稱自己原是雲南鶴慶縣白族人,出生在很窮的家庭,有兩個哥哥、一個姐姐。她8歲上學,但只讀了兩年,母親便去世了。餘華英輟學,回家勞動。17歲時,父親去世。21歲,她結婚、來到重慶,兩年後生了女兒。
而犯罪的起點也更早。據報導,在一審法庭上,餘華英供述,1992年,她和打工時認識的龔某良生下一個兒子。但當時兩人各有婚姻,無力撫養。通過邯鄲的中間方,他們以5000元的價格賣掉了這個孩子。
正義
王文廣曾在該案重審一審開庭時詢問餘華英,賣掉兒子後,是否想唸過他。餘華英答:「也想(念)過。」
「那你有沒有想過那些被你拐走了孩子的其他家庭,他們也會想念自己的孩子?」王文廣繼續問。餘華英沉默。
那次庭審,餘華英最後說了一句,「我傷害了這麼多家庭,希望法院從輕處理,給我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但王文廣表示,「這麼多起(犯罪事實)她都未主動、如實供述,檢方認為,這不符合從輕處罰的情形。」
今年10月25日上午,該案重審一審宣判。餘華英再次被判死刑,也再次當庭表示上訴。很多被害人家屬表示,雖然對判決結果滿意,但餘華英的持續上訴也傷害了他們的感情。
「持續上訴是她的權利,也在意料之中。」在重審二審開庭前,楊妞花連續幾天睡不好覺。「每一次開庭對我來說都是一種折磨,躺在床上就不由自主掉眼淚。」楊妞花在接受採訪時坦言,「希望這是最後一次,我不想再面對她。」
楊妞花計劃,只要在庭上有發言的機會,就要把自己瞭解的全部被害家庭的經歷都講一遍,「沒有一個是完整的家庭。」
這幾年,楊妞花也有了很大的變化。第一次見到餘華英時,她心裡全是恨,想要讓她坐牢、得到嚴懲,「想硬碰硬,很擔心會輕判。」第一次判決後,楊妞花的心突然放下來了,「掉淚掉了兩分鐘」,覺得父母終於可以安心,不再惦記她。後來,餘華英一次次被重判,越來越多尋親家庭團圓,網民也和她一起聲討人販子,楊妞花心裡的恨意雖然沒有減少,但是她開始相信,正義很重要,正義也一直存在。
「這不僅僅是楊妞花追究人販子餘華英的一場審判,更是正義與邪惡的較量,楊妞花不再是那個孤膽英雄。」重審二審開庭前,楊妞花的代理律師王文廣並沒有準備新證據,他對一審判決認定的證據很有信心,對二審維持死刑判決也充滿信心。
結果果然在意料之中。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餘華英主觀惡性極深,犯罪後果極其嚴重。原判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民事部分判賠合理,審判程序合法。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死刑原判。該裁定為終審裁定,將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全社會都務必高度警醒,形成反拐共識,讓天下無拐,悲劇不再發生。」一名檢察員在庭上發言。
數十位被害者家屬到庭旁聽,其間不少人流淚。有家屬發言時難掩悲傷:「我就只有這一個孩子,偷走了,我一無所有。」有人注意到,餘華英態度惡劣,時不時反駁律師。王文廣透露,對於這次最終判決,餘華英依然認為「過重」。
不過,這大概率是楊妞花最後一次面對餘華英了,持續兩年的較量終於告一段落。但她的事業還沒結束。楊妞花計劃,未來要繼續幫助尋親群體,「既然選擇了這條路,我會堅持走下去。」
新京報記者 彭衝 編輯 楊海 校對 楊許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