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領養貓咪卻深陷「捆綁消費」 揭秘背後的利益鏈

成都某領養館內待領養的貓咪。

近日,全國多地曝出免費領養貓咪卻陷入「捆綁消費」糾紛事件,引發關注。據報導,鄭州孟女士「免費」把貓領到家7天后,貓便因貓瘟死亡。然而,領養時捆綁的每個月398元購買寵物用品費用,仍要繼續還款,累計高達數千元。

連日來,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記者調查發現,成都也有不少以「免費領養」為噱頭,捆綁銷售寵物用品的商家。有領養者後期不願支付捆綁費用,還被商家告上法庭,要求賠償高額違約金。

業內人士介紹,「免費領養」成為近兩年部分商家銷售活體寵物的新模式,其本質卻是「分期購買」,有的商家不僅通過虛標寵物用品價格套利,還能規避銷售風險。對於領養者而言,實際花費比直接購買寵物要高出許多。

說好免費領養

卻要花費上萬元

成都的小周是一名陷入「捆綁消費」的領養者,因拒絕支付後續捆綁費用,今年7月被寵物店告上法庭。小周敗訴後,於10月支付了2999元的違約金。

小周介紹說,2021年10月21日,他路過成都高新區一家寵物店,被店門口張貼的「免費領養」吸引,進店領養了一隻銀漸層,並簽訂了領養合約。合約約定,被領養的寵物價值2999元,領養人須每月21日定期付款398元,用於購買貓糧和貓砂,合同期數為36個月。如果領養人未按期轉款,須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為所領養的寵物價值。

「我每個月通過線上轉錢給他們,轉了將近半年後,覺得太貴了,總計費用要超過1.4萬元。2023年3月開始就沒有轉了,今年7月店家把我起訴到法院,我敗訴賠了違約金。」小周說。

領養後又因高額「捆綁費用」反悔的,小周並非個例。檢索發現,起訴小周的成都市某寵物服務有限責任公司,近幾年已提起了13個類似訴訟,法院均支持了該公司的主張。

寵物店變「領養館」

捆綁購買商品

12月18日,記者在某社交平台看到,同城無償領養貓咪的帖子超過17萬條。一名博主發帖,稱「成都金漸層貓咪無償領養,同城自提」。記者聯繫該博主後,卻發現並非是送養貓咪的主人,而是一家售賣寵物活體和寵物用品的貓咪生活館。

該商家介紹,領養人須符合一定條件。領養條件中,除「年滿18歲」「不棄養」等,還有一條是支付寶芝麻信用分要大於550。該商家表示:「領養貓咪不花錢,但是須預存貓咪生活費用於給它購買生活用品。」而所謂「預存」,是綁定支付寶每月定期扣款358元,扣款期為24個月,合計費用高達8592元。

扣款後,領養人可在該寵物店任意選購358元的物品。記者發現,該店某款1.8kg裝的幼貓貓糧,價格較電商平台的品牌授權店高出50%。

還有不少寵物店直接改頭換面,把店舖招牌改成了「某某寵物領養館」來吸引顧客。記者走訪了位於成都市雙流區某購物中心內的一家領養館。該店同樣宣傳「免費領養」,綁定支付寶每月定期扣款用於購買寵物用品。

雖是「免費領養」,每月定期付款的數額根據貓的品種各有不同,如金漸層矮腳貓每個月付399元,藍虎斑緬因貓每個月付439元,付款期數均為24個月,費用合計上萬元。

該店的《寵物認養用戶協議》中規定,「乙方(領養人)須保障支付寶餘額充足,主動履行本協議約定義務,超過七天未支付,則視為乙方嚴重且根本違約,乙方一次性承擔違約金2000元且協議持續生效」。這也意味著,即便賠償了違約金仍不能解約,每個月的款項仍會定期扣除。

虛標寵物用品價格

或換貨牟利

陳先生是一家寵物店的負責人,有著15年的從業經驗。他表示,「免費領養」實際上就是活體售賣的新模式。「羊毛出在羊身上,活體成本和寵物用品成本其實都算在捆綁費用里了,領養者的實際花費支出,比直接買貓喂養的成本要高出許多。」

「領養一隻藍貓、布偶需要300多元的分期,期數至少是24個月,實際付費8000元左右。現在藍貓的批發價約300元,布偶約600元。扣除每個月發給領養者寵物用品的成本,商家的利潤至少可達50%。」

陳先生介紹,寵物商家之所以採用這種模式,是因為與直接售賣活體寵物相比,「無償領養」的噱頭對顧客更具吸引力,而且還能夠規避風險。「領養協議中每月定期扣款是用於訂購寵物用品,與領養動物本身沒有任何關係,商家沒有責任和義務保障領養動物的健康狀況。」

不少陷入此類糾紛的網民反映,每月付款後店家所發的貓糧、貓砂,價格比其他渠道高出不少,有的還遇到被換貨的情況,「領養時承諾發品牌貓糧,結果變成了雜牌貓糧。」陳先生表示,類似做法在業內很普遍,店家正是通過標高寵物用品價格或臨時換貨的套路來牟利。這些商家往往是抱著追逐短期暴利的心態,如果被領養者投訴了或者糾紛過多,就註銷營業執照,重新換一個名字繼續。

律師提醒

領養人簽協議時要擦亮雙眼

四川恒和信律師事務所律師夏先鋒表示,讓不少領養者陷入捆綁消費的領養合約性質實質上是附分期條件的贈與合約,該類合約對領養人設置了更多義務,領養時應充分瞭解。簽訂此類合約時應注意什麼?夏先鋒建議,首先,領養人應要求商家明確告知領養寵物的品種、健康狀況、血統證書等確定寵物價值的信息,並在合約中載明。其次,要求商家明確告知分期購買套餐的金額、期數,並對分期套餐的貓糧貓砂品牌、規格明確約定,對於明顯超過市場價的套餐價格應要求商家調低,對於套餐中明顯超過寵物實際需求的產品、數量也應要求商家減少。領養人應充分瞭解合約中約定的違約責任,對於高額的違約金或利息,應拒絕簽訂。

對於簽訂了此類合約的領養人,若要維護權益,應收集並保存相關證據,如合約、宣傳單、網頁、聊天記錄等,如能證明商家存在誤導消費、隱瞞真實情況,可以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消費者協會投訴舉報,要求撤銷或變更不合理的合約條款;投訴無果,領養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要求撤銷領養合約,並退回之前的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