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狩獵國家「三有」保護動物食用,4人被房山警方刑拘

新京報訊(記者張靜姝)日前,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森林公安大隊破獲一起非法狩獵案,四名戴著頭燈,手持彈弓打鳥的男子作案時被民警現場抓獲。目前,四人因涉嫌非法狩獵被房山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12月4日,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森林公安大隊接到報警稱有人在河邊打鳥。接警後,森林公安大隊民警和屬地派出所民警迅速趕到現場將四名男子抓獲。民警還在現場查獲被獵捕的野生鳥類死體10只,其中包括斑鳩2只、麻雀8只,均為三有保護動物,同時民警還查獲作案工具彈弓、彈丸及頭燈等。

民警現場起獲的鳥類死體。圖源:房山警方民警現場起獲的鳥類死體。圖源:房山警方

經工作,陳某交代,他和沈某、聞某、曹某四人均相識,平時晚上閑下來就結夥到河邊用彈弓打鳥,並將獵獲物自行食用。隨後,民警在陳某暫住地的冰箱里發現已經處理雪藏的野生鳥類死體以及彈弓等作案工具。

目前,陳某四人因涉嫌非法狩獵被房山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房山警方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相關規定,國家對野生動物實行分類分級保護,分為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簡稱「三有保護動物」)和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獵捕「三有保護動物」,應當遵守有關狩獵證、禁獵區、禁獵期等相關規定。生活中常見的野生動物,如野雞、野鴨、野兔、麻雀、斑鳩、青蛙、獾、黃鼠狼、鬆鼠、刺蝟、蛇等,都是國家「三有」保護動物。

房山警方提醒廣大人民群眾發現非法狩獵或非法交易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行為後,應立即向公安機關舉報。房山公安將以高壓態勢嚴厲打擊非法狩獵野生動物等違法犯罪行為,堅決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

編輯 甘浩

校對 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