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歲原副省長被判死緩!斂財5.26億,曾在《問政山東》立「軍令狀」
來源:上觀新聞
據央視新聞客戶端消息,2024年12月20日,江蘇省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山東省青島市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汲斌昌受賄案,對被告人汲斌昌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其受賄犯罪所得財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2003年至2022年,被告人汲斌昌利用擔任山東省經濟體制改革辦公室副主任、山東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山東省魯信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廳長、山東省副省長、山東省青島市政協黨組書記、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5.26億餘元。
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汲斌昌的行為構成受賄罪,受賄數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特別惡劣,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論罪應當判處死刑。鑒於汲斌昌受賄犯罪中有未遂情節,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罪行,認罪悔罪,積極退贓,涉案贓款贓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繳到案,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依法對其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公開資料顯示,汲斌昌出生於1963年11月,山東昌邑人,曾任山東省國資委副主任、黨委委員,山東省魯信投資控股集團董事長、黨委書記,山東省經信委黨組書記、主任,山東省工信廳黨組書記、廳長等職。
2020年5月,汲斌昌任山東省政府黨組成員,6月任山東省副省長。2022年3月,他轉任青島市政協黨組書記,4月當選青島市政協主席。
2023年1月6日,汲斌昌被查。同年7月27日被「雙開」,8月10日被逮捕,10月31日被提起公訴。
今年5月16日,江蘇省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汲斌昌受賄一案。
汲斌昌是黨的二十大閉幕後山東省首個落馬的省部級幹部,也是黨的十九大後山東第三「虎」。
值得一提的是,2019年6月,時任山東省工信廳廳長的汲斌昌曾參加《問政山東》節目,針對魯南化工園區村莊搬遷問題,汲斌昌立下「軍令狀」:「如果到2020年6月,搬遷工作不能按時完成,我辭職。」當地媒體報導,他是節目開播以來,參加問政的14個省直部門中,首個作此表態的「一把手」。
公開報導顯示,至少到2020年10月,該化工園區涉及的村莊搬遷工作仍在進行。而那時,汲斌昌已經升任副省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