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藝考前10天被男同學抱摔致骨折,培訓老師:她本有希望考進全省前三
據揚子晚報/紫牛新聞消息,近日,一名女孩在社交媒體發帖稱,她是一名藝考生,2023年11月初,距離吉林省表演藝考僅剩10天時,自己被培訓機構的男同學突然抱摔在地,導致其椎體骨折無法參加藝考,父母花費的近10萬元培訓費用打水漂。
記者聯繫到發帖女孩小李,她表示,自己的傷情被鑒定為輕傷二級,但警方並未立案。「只能通過民事訴訟,法院一審判賠2萬多元,我們決定提出上訴。」小李告訴記者,事發後她的表演夢也徹底破碎,因為自己留下了後遺症,複讀也無法再學習表演,「我至今也想不明白,他明知道我做過脊柱側彎手術,脊柱里有11根鋼釘和2根60釐米鋼條,為什麼還要突然抱摔我。」
12月20日,培訓學校老師告訴記者,兩個孩子都很優秀,小李曾有機會考進全省前三,同學們也反映兩個孩子在班里關係很融洽,男孩並不是像網上說的那種調皮搗蛋、仗勢欺人的學生,不知道為什麼會發生這樣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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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考前遭男同學抱摔致骨折
錯過考試「白花」了近10萬元培訓費
小李回憶稱,事發時她正寄宿在哈爾濱的一家藝考培訓機構,當天晚上班里要開會,於是她和室友一起往會議室走。「當時路上也都是要去開會的同學,突然一個男同學從我的背後衝過來,把我推到一邊。」小李說,自己感覺到被推撞之後,情緒十分激動,就和這位男同學吵了起來,「因為我初三的時候做過脊柱側彎手術,上面有11根鋼釘和2根60釐米長的鋼條,一旦摔倒可能會有危險,而且當時距離藝考還有10天,我不想在這個節骨眼上發生意外。」
小李沒想到的是,她最擔心的事情還是發生了。「他從背後推撞完我之後,我當時就警告他千萬別再碰我,結果他居然直接雙手抱起我的膝蓋,把我抱摔在地。」記者從小李提供的事發時監控影片看到,一位同學從小李斜後方突然衝過來,抓住小李的胳膊將其推撞到一邊,後來直接抱起小李的腿部將其摔倒在地,小李摔倒後起身坐在了地上。
小李告訴記者,這位男同學名叫小董,自己也是事發前6個月進入藝考培訓班的時候才認識他,「我和他並不熟悉,只是普通的同學關係。我到現在都想不明白他為什麼要這麼對我,而且上課第一天,老師就和同學們介紹過我脊柱的情況,讓大家不要和我打鬧。」事發第二天,疼了一夜的小李在培訓班老師的陪同下前往醫院做了CT檢查,被診斷為軟組織挫傷,「當時我還覺得挺僥倖的,想著等到藝考的時候打封閉應該可以挺過去。」
事發後第四天,返回吉林老家養傷的小李愈發覺得身體的疼痛感越來越嚴重,連基本的走路都難以維持,於是再次去當地醫院檢查,結果是骶5椎體骨折。「得知檢查結果的時候我非常崩潰,醫生說我重新站起來得需要一個月的時間,更別說打封閉去考試了。」就這樣,小李六個月的努力付諸東流,近10萬元的培訓費也打了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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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警方未予立案
法院一審判賠2萬多元
小李表示,最初診斷為軟組織挫傷的醫院相關負責人也承認了誤診,根據小李提供的司法鑒定意見書顯示,小李為骶5椎體骨折,評定為輕傷二級,他人抱摔可以形成。小李父母在與小董及其家人進行溝通無果後選擇了報警,想要追究小董的刑事責任。「我母親和小董談話時還哭了,對他說:‘你應該慶幸,她脊柱里有鋼釘你不知道嗎?一旦你用勁大了釘子紮進身體,那就是高位截癱。’」
根據小李向記者提供其父母與小董協商時的錄音顯示,多人詢問是否知道小李脊柱做過手術的事情,一名男子表示聽說過。「小董在做筆錄時一直聲稱,他只是想和我開個玩笑,跟我玩玩。而且事發時小董只有17歲尚未成年,所以警方一直沒有立案。」後來,小李又向當地檢察院申請立案監督,還是被駁回了,理由是沒有犯罪事實。
無奈之下,小李和家人只能通過法院對小董和藝考培訓機構提起民事訴訟。今年12月初,小李收到了法院的一審判決結果。根據小李提供的判決書顯示,培訓學校方稱,事發當天學校老師召開班會,學生們相約提前到教室外看雪,小李、小董以及一些同學在公共區域看雪玩耍,其間小董不慎導致小李受傷。小董則稱,他和小李是好朋友,當時大家在打雪仗,他只是和小李打鬧,過程中互相推撞,沒有惡意的動作,打鬧過程中因下雪路滑小李摔倒了。
法院認定,小李與小董均是培訓學校的學生,在該學校進行封式培訓。2023年11月6日下午,學校組織在校學生開例會。開例會的路上,小董將小李抱起後將其摔倒在地,導致小李受傷。2023年11月7日,因傷情未有緩解,小李在培訓學校一名老師的陪同下前往醫院檢查。2023年11月7日,小李由其父母接回家中治療。2023年11月9日,小李前往醫院治療,經診斷為骶5椎體骨折。判決書顯示,後續小李又因腰骶部疼痛多次就診。11月16日至12月25日,小李因心理問題多次前往醫院就診。
法院認為,小董的行為是致小李受傷的主要原因,小董對小李的損害承擔80%的賠償責任。而小李在藝考培訓學校接受的是全封閉式培訓,學校應當對其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盡到管理義務,學校未能採取有效的督導、防範措施進行規範和管理,未能通過巡視等方式及時製止學員的危險舉動,應承擔20%的賠償責任。判決被告賠償原告醫療費、住院期間夥食補助費、護理費、營養費等各項費用共計21000元左右。
記者注意到,被告小董還需給付原告藝考報名費380元。對於小李提出關於藝考培訓費用的賠償,法院認為,培訓費用產生是基於教育培訓合約,與本案並非同一法律關係,可就該筆費用另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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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不服判決提出上訴
藝考培訓學校老師發聲
小李說,她從小就喜歡表演,夢想成為一名演員,根據其此前的成績單顯示,她的台詞課成績排名全校第四。「今年六七月份的時候,我的骶骨骨折感覺沒有完全康復,連坐下的時候都必須加個軟墊才行。很多表演藝考機構看到我這個情況,也表示無能為力。」
直至今年8月,小李的身體情況仍舊未見好轉,只好複讀學了一個幕後的專業。目前,通過一年的休養,小李已經恢復了健康,「但如果要做跳舞之類的動作,還是比較吃力。而且降溫下雨的時候,之前骨折的地方還是會疼。」
12月17日,小李正式向法院提出上訴,「起初得知法院判決結果的時候,我和家人都在想要不就算了,沒想到藝考培訓機構先一步提起上訴,我們也不再糾結,決定追責到底。想要挽回更多此前遭受到的損失。」小李告訴記者,她還考慮過刑事自訴的方式,「但比較難實現。」
12月20日下午,涉事藝考培訓學校的李老師告訴記者,他認識這兩個孩子,「據同學反映,兩個孩子在班級里的關係都很融洽,但兩位學生之間具體有什麼關係就不清楚了。」李老師表示,在他們老師的眼裡,這兩個孩子都很好很優秀,「當時女孩的成績也很好,她很努力,我們老師都覺得她能考到全省前三,出了這個事我們也覺得非常惋惜。」
李老師還稱,小董家裡是農村的,家裡人都是很樸實的農民,家境也不太好,而且在他藝考階段家裡還出現了很大的變故,平時在學校里也不是個喜歡調皮搗蛋的孩子,「不存在網上說的那種仗著自己家庭條件好,在學校經常惹事、欺負同學的情況。」關於案件方面,李老師說,這塊是學校法務在負責,具體情況並不瞭解。
來源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