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部級吳英傑,被逮捕
高檢網12月24日消息,十四屆全國政協原常委、文化文史和學習委員會原主任吳英傑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吳英傑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今年6月16日消息,吳英傑被查;今年12月10日消息,吳英傑被雙開。
經查,吳英傑喪失理想信念和黨性原則,背離初心使命,貫徹落實黨中央新時代治藏方略不力,大肆插手工程項目,徇私謀利,嚴重影響西藏高質量發展,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助長貪腐問題滋長,破壞政治生態;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宴請;組織意識淡漠,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廉潔底線失守,收受禮品禮金,利用職權為親屬謀求特殊待遇;違規干預執紀執法;家風不正,對家屬失管失教;把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吳英傑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吳英傑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公開簡曆顯示,吳英傑,男,漢族,1956年12月生,山東昌邑人,1987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4年10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曆。
他曾長期在西藏工作,曆任:西藏自治區教育廳黨組副書記、廳長,西藏自治區政府副主席,西藏自治區黨委常委、宣傳部部長,西藏自治區黨委常委、區政府黨組副書記、常務副主席,西藏自治區黨委常務副書記,西藏自治區黨委書記等職。
2021年10月,他任第十三屆全國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2023年3月任十四屆全國政協文化文史和學習委員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