狩獵、售賣野生鳥類,4人被瀋陽警方採取刑事強製措施

新京報訊(記者張靜姝)日前,遼寧省瀋陽市新民市公安局興隆派出所民警在巡邏中發現一家售賣寵物鳥的商舖,店內數百隻的寵物鳥,顏色各異,引起民警警覺,後經辨認,該店舖出售的寵物鳥為野生鳥類。根據店家供述,警方又將捕捉這些鳥類的二人抓獲。目前四名嫌疑人已被警方依法採取刑事強製措施。

「你這都有什麼鳥?」面對民警的詢問,店主顯得侷促不安,民警細緻觀察,發現後面的小屋內還有一些鳥。店主支支吾吾、默不作聲,民警立即拍照並將圖片傳給森林警察大隊民警,得知這些都是野生鳥類。

店內出售的野生鳥。圖源:瀋陽警方店內出售的野生鳥。圖源:瀋陽警方

隨後,森林警察大隊聯合派出所共同行動,在這家店內當場查獲了雲雀、黃雀、紅喉歌鴝等野生鳥類91只。據店主王某、陳某欣供述,起初他們只是飼養這些鳥,後來逐漸開始銷售。而店裡的野生鳥類都是從李某黨和王某鵬處購買的。

民警循線徹查,將李某黨和王某鵬抓獲,當場查獲野生鳥類30餘隻以及捕鳥網、鳥誘子等作案工具。據李某黨交代,除了售賣,他還用鳥換取鳥糧。民警將此案查獲的120餘隻野生鳥進行鑒定,其中包括紅嘴相思鳥、雲雀等國家二級保護動物40只,「三有」保護動物83只。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陳某欣、王某鵬因涉嫌危害珍貴野生動物罪,犯罪嫌疑人李某黨因涉嫌非法狩獵罪已被警方依法採取刑事強製措施。此次查獲的鳥類已由公安部門移交野生動物保護部門妥善安置。

編輯 楊海 校對 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