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警方查處2處非法存放煙花爆竹倉庫,收繳煙花12000餘件
新京報訊(記者張靜姝)新京報記者獲悉,12月18日,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臨平區分局查處非法存放煙花爆竹倉庫2處,抓獲主要犯罪嫌疑人3名,現場收繳各類煙花爆竹12000餘件,涉案價值50餘萬元。
近日,臨平公安民警在工作中發現轄區崇賢街道及軒寧市某地有農居房存在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臨平公安迅速成立專案組進行會商研判,並組織警力展開偵查。
經排查,該2處農居房雖然位置較為偏僻,但周邊有不少居民生活,房內存放有大量煙花爆竹且沒有任何消防安全設備,一旦起火,後果不堪設想。
民警深入偵查發現,這2處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情況系同一團夥所為,其內部分工明確,有人負責從外地採購運送,有人負責在線下拉攏客人銷售,同時利用社交媒體發佈相關信息在網上兜售煙花爆竹。
為避免被警方發現,該團夥蓄意將大量煙花爆竹藏匿於郊外農居房中,遇有人購買再通過私家車送出,達成交易。經分析研判,民警很快鎖定犯罪嫌疑人祝某某、潘某某等人。
12月18日淩晨,臨平區公安分局調集精幹警力會同軒寧市公安機關對2處非法儲存煙花爆竹地點開展打擊收網行動,成功將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抓獲,現場收繳各類煙花爆竹612箱,12000餘件,搗毀了煙花爆竹非法銷售網絡。面對大量事實證據,到案嫌疑人對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供認不諱。
因潘某某等3人未取得煙花爆竹從業許可證,私自儲存煙花爆竹的行為涉嫌非法買賣、儲存、銷售危險物質,目前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辦理中。
編輯 楊海 校對 劉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