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被家暴16次」案當事人:接受淨身出戶但堅持主張死刑
來源:大象新聞
大象新聞記者 張子琪 楊燦
12月25日上午9時30分,「2年被家暴16次 」案施暴者賀某某涉故意傷害罪、虐待罪將在成都市武侯區人民法院展開庭前會議並一審開庭。
12月24日,大象新聞記者在成都見到了家暴受害者小謝。她告訴記者最近她身體不是很好,得了重感冒,嗓子上午還在做霧化。
對於這次的開庭,小謝表示在刑事部分,她堅持要求對前夫賀某某判決死刑。對於民事部分可以做出讓步「之前的離婚協議中我曾同意淨身出戶,現在我也是一樣的。」
小謝表示,她之前也向法院主張將賀某某的罪名更改為故意殺人罪,「賀某某家暴就是想讓我死,我能活著不是他想饒我一命,而是我求救的及時,和醫療救助的及時。」小謝表示,她後來才得知,賀某某曾給其母親打電話表示如果將小謝打死,賀某某會一命抵一命。
案件回顧:
小謝和前夫賀某某結婚期間,賀某某長期對小謝實施辱罵、恐嚇、暴力毆打等行為,2年期間施暴16次。在小謝提出離婚要求後,賀某某暴力行為更加劇烈。
2023年4月25日,賀某某找到小謝並將她拖入酒店,對她進行了殘暴的毆打,小謝幾乎在這次家暴中失去生命。小謝的內臟多處不同程度的受損,終生需要戴著糞袋生活。
2023年12月4日,根據相關機構出具的傷殘鑒定顯示,小謝多處部位有不同程度致殘,包括4個重傷二級、5個輕傷二級和一個輕微傷。
2024年5月31日,小謝訴賀某某離婚糾紛案一審開庭,武侯區人民法院判決二人離婚,並將孩子撫養權判給小謝。
2024年12月25日、26日,案件刑事、民事部分開庭在武侯區人民法院相繼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