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院:今年前11個月全省一審受理拒執犯罪案件1445起

新京報訊(記者張靜姝)12月24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打擊拒執專項行動」新聞發佈會。會上,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委會專職委員薛海華介紹,今年1月至11月,浙江省各法院一審受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犯罪(以下簡稱「拒執犯罪」)案件1445件,佔全國法院受理該罪總數的22.15%。

發佈會現場。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供圖 發佈會現場。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供圖

近年來,浙江高院多次將打擊拒執專項行動列入全省法院重點工作。今年1至11月,浙江省各法院一審受理拒執犯罪案件1445件,一審審結拒執犯罪案件1470件,判決罪犯1443人,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31人,拘役229人。其中自訴案件170件,準予撤訴149件,共判處自訴案件罪犯16人。此外,依法懲處與拒執行為相關聯的虛假訴訟、妨害作證等妨害司法犯罪案件130餘件。

在持續推進公訴打擊拒執犯罪行為的同時,浙江省各法院用足用好自訴「利器」,強化自訴引導,暢通自訴渠道。永嘉縣人民法院針對自訴人收集證據難的問題,構建了以法院調取證據為主,自訴人提供線索為輔,以律師協助查證為補充的三維自訴取證體系,2021年以來自訴成案222件,自訴案件債務履行率達82.5%。

為督促被執行人自動履行,浙江省各法院還強化懲戒預警,注重源頭預防。寧波、衢州等地法院通過向被執行人及其家屬發送預追究拒執犯罪通知,督促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義務,主動履行金額超億元。台州法院在新拒執犯罪司法解釋施行當日即聯合公安、檢察機關發佈打擊拒執犯罪公告,督促被執行人履行義務。麗水法院積極打造「誠信奶奶」陳金英、「信義少年」葉石雲等「誠信群像」,通過講述守信故事,喚醒沉睡在被執行人內心深處的誠信意識,帶動近3000名被執行人主動履行。

編輯 甘浩

校對 李立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