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說八道」引來兩個跌停,股民狀告上市公司獲賠約42萬元

來源:華夏時報

華夏時報記者 帥可聰 北京報導

因在互動平台上妄言「抖音超市現階段由本公司代運營」,思美傳媒(002712.SZ)遭證監會行政處罰後,如今又被法院判決向有關投資者賠償損失。

2024年12月17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下稱「浙江高院」)作出二審終審判決,思美傳媒須向投資者霍裴(化名)賠償投資差額、佣金、印花稅等損失共計約42萬元。

12月24日,代理該案的廣東環宇京茂律師事務所徐越惠律師告訴《華夏時報》記者,其在12月23日下午收到該案二審判決,根據判決結果,在2023年11月27日下午開盤後買入,且在2023年11月28日及之後賣出或持有思美傳媒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有望獲賠一部分投資損失。

12月26日下午,思美傳媒證券部人士向本報記者表示,這個事情是公司法務部在跟進,暫時沒有相關信息可以提供,公司經營方面一切正常。

一個漲停後暴跌三天

公開資料顯示,思美傳媒是一家綜合性的文化傳媒集團和文旅運營服務商,主要為客戶提供品牌管理、廣告創意設計、娛樂內容營銷、戶外媒體運營等整合營銷傳播服務,2014年1月在深交所掛牌上市。

這起虛假陳述案還要從一年前說起。

2023年11月27日12時50分,在深交所互動易平台上,思美傳媒對投資者關於「公司作為抖音的長期合作夥伴,是否有相關業務與抖音超市合作」的提問,回覆稱「抖音超市現階段由本公司代運營」。受該消息影響,思美傳媒股價當天下午開盤後快速由下跌拉升至漲停,並保持到收盤。

然而,當日收盤後,思美傳媒在互動易平台答覆投資者相關提問稱「公司所稱代運營抖音超市,是指公司代運營了抖音官方超市的官方直播間之一」。

2023年11月27日盤後、28日,抖音電商官方微博就「思美傳媒代運營抖音超市」發佈闢謠信息:思美傳媒所稱「抖音超市現階段由本公司代運營」,與實際情況不符。

隨著抖音電商闢謠,2023年11月28日、29日,思美傳媒股價連續兩日跌停,11月30日進一步大跌逾7%,不少投資者因此事件蒙受巨大損失。

2023年11月30日披露的數據顯示,當時思美傳媒股東總戶數為45920戶。

判賠投資者九成損失

《華夏時報》記者獲得的判決書顯示,霍裴於2023年11月27日14時35分買入思美傳媒296400 股,買入價格為8.26元/股;2023年11月29日全部賣出,賣出價格為6.69元/股。其實際投資差額損失加上佣金、印花稅合計為466279元。

一審法院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稱「杭州中院」)認定,前述信息披露對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具有重大影響,且其實施、揭露導致思美傳媒的交易價格產生明顯變化,已滿足虛假陳述重大性要件,構成證券法意義上的虛假陳述侵權行為,霍裴主張的投資損失與思美傳媒虛假陳述之間存在交易因果關係。

杭州中院結合霍裴在思美傳媒虛假陳述實施日之後的股票買賣情況及其間深證成指等證券指數變化幅度等因素,酌情扣除案涉投資損失的10%,認定霍裴在本案中的實際投資損失為419651.1元,判決思美傳媒按該金額進行賠償。

思美傳媒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該公司認為,霍裴以思美傳媒非正式公告方式做出的,市場其他投資者明顯存在疑問的答覆內容即做出買入決策,對於投資損害的發生存在過錯。

2024年12月17日,浙江高院經審理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二審判決駁回思美傳媒上訴,維持原判。

徐越惠律師告訴記者,這是思美傳媒虛假陳述案的首案二審判決,首案就霍裴一個當事人,其他案件會按照這個案件來走調解。

時任董秘已被免職

值得一提的是,對思美傳媒虛假陳述案,證監會早前已作出行政處罰。

2023年11月29日,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決定對思美傳媒立案調查。

經過調查,浙江證監局認定思美傳媒上述信息披露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構成誤導性陳述,時任思美傳媒董事會秘書李子木,負責公司對投資者在深交所互動易平台所提問題的回覆工作,其編寫「抖音超市現階段由本公司代運營」的答覆信息並決定發佈,是思美傳媒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2024年1月,浙江證監局對思美傳媒作出行政處罰:對思美傳媒給予警告,並處以一百五十萬元罰款;對李子木給予警告,並處以一百萬元罰款。

作為董秘,為此事付出了不小的代價。2024年2月4日,思美傳媒召開董事會會議,免去了李子木董秘、副總經理職務,免職後李子木不在公司擔任其他職務。

記者注意到,12月17日,也就是浙江高院作出前述判決的當天,思美傳媒股價跌停,自那以來累計跌幅達30%。截至12月26日收盤,思美傳媒股價收報5.35元/股,漲幅0.75%,市值約29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