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網暴研究報告在滬發佈:取證難、審理期限長、獲賠金額低等困境亟待破解
「互聯網傳播速度飛快,微小的輿情都有可能隨著網絡傳播而持續發酵和激化,對網絡事件的誇大事實、扭曲真相、編造謠言都可能造成嚴重的網暴後果。」針對近年來網絡暴力事件屢有發生,2024年8月1日起《網絡暴力信息治理規定》正式施行。《規定》作為我國首部反網絡暴力專門部門規章,標誌著我國網絡暴力治理法規制度體系建設取得新的重要進展,網絡暴力治理法治基石進一步築牢夯實。
12月28日,以「反網暴、遏戾氣——共建向上向善和諧網絡空間」 為主題的上海反網絡暴力論壇在滬舉行。論壇聚焦上述一系列新規實施帶來的網絡暴力防治新理念、新路徑、新模式。
作為本次論壇的重要環節之一,由「數字內容生態實驗室」推出的《反網絡暴力研究報告》(以下簡稱《研究報告》)對外發佈。研究報告指出,目前法院審理的涉網絡暴力案件數量遠遠不及網絡暴力的發生數,受害人面臨著取證難、案件審理期限長、獲賠額低等困境。
失控的網暴背後:多樣形式、情緒宣泄和算法推動
2023年8月,B站接多名UP主投訴稱,一群人在海外平台組織用戶對站內主播進行「人肉開盒」。經公安機關查明,該案牽涉18個省市,共計40餘人,涉案人員主要活動者甚至是未成年人。
2023年10月,「上海4歲女童海灘走失」事件引發網民關注。網民質疑女童父親提供不實信息,揣測女童父母「重男輕女」,造謠女童父親是繼父等,對女童父母造成二次傷害。
2024年6月,西安交大碩士畢業生李某某因其畢業演講引發熱議,進而李某某因藝術特長獲得不正當利益,「學術妲己」等傳言四起。後經警方調查確認,網傳信息為假,涉及散佈虛假信息的王某、郭某被依法處理……
《研究報告》指出,網絡暴力主要表現形式包括「編造散播謠言」「挑動對立歧視」「侵犯公民隱私」「破壞營商環境」等,其可能對個體、企業和社會造成嚴重負面影響。
網絡用戶的匿名性導致網暴主體隱蔽性極強。研究發現,匿名為網暴事件施暴者披上了外衣,他們可以躲在虛擬帳號背後肆意攻擊和人肉搜索,對受害者造成精神上的壓迫。而隨著網絡水軍的出現,互聯網平台驗證身份變得更加困難,確認侵權主體成本較高,導致網暴事件很難得到有效控制。
與此同時,網暴擴散速度迅猛。在全國性熱點事件中,網民借助互聯網發表各類觀點和看法,廣泛的關注引發持續激烈的討論甚至是爭論,導致熱點事件愈演愈烈、持續升溫。
《研究報告》指出,我國網民數量龐大,部分網民缺乏辨別事件真偽的能力。由於互聯網信息魚龍混雜,尤其在自媒體和「黑公關」的引導下,部分網民出於樸素的「正義感」、「道德感」和「同情心」,對網絡事件不假思索地口誅筆伐和進行情緒化表達。網民往往對自己的施暴行為不自知,自認為維護了正義,然而事實上他們卻成了悲劇的推波助瀾者。
此外,在「法不責眾」的心理下,極少數網民關心的其實不是客觀事實,他們在互聯網上對受害者肆意貶低和污衊,通過網絡發泄情緒、博取關注、娛樂和獲利。
而互聯網平台既作為開放的網絡社區,也同時為偏激言論和極端情緒的擴散提供網絡環境。一方面,大數據算法技術製造信息繭房和群體極化,基於算法的個性化推送讓用戶獲取的觀點和信息越發單一,降低了對不同群體和陌生話題的包容度;另一方面,互聯網平台以流量為王,理性的聲音可能會陷入「沉默螺旋」,有的平台不積極履行主體責任,對未經核實的內容不嚴加審核,甚至出現為博取關注渲染推動事件發展的情況。
《研究報告》指出,與現實社會語言暴力行為相比,網絡暴力的影響範圍廣,傳播速度快。因此網絡暴力可能比現實社會語言暴力產生的危害更大,被網暴對象日常生活和身心健康均可能遭受嚴重影響,且這種影響通常會持續很長一段時間。對於社會而言,網絡暴力破壞了網絡環境的秩序和生態,增加了社會的緊張和衝突,阻礙了信息的準確、有效傳播。同時,網絡暴力行為導致的網絡環境秩序紊亂,有時甚至會蔓延至現實生活。
訴訟困境:施暴者違法成本低,受害者維權取證艱難
《研究報告》根據威科先行法律信息庫涉網絡暴力案件的球證文書,統計分析了2001年來涉網絡暴力的案件數、案件標的和案件審理期限等情況。
「目前可搜索到的法院審理的涉網絡暴力案件並不多,且2020年至2023年呈下降趨勢。」《研究報告》指出,一方面,網絡暴力事件作為刑事案件處理相對較少,多以誹謗罪、侮辱罪定罪處罰,該類案件一般應為自訴案件,但因網絡暴力實施人多為網絡上的陌生人,受害人在確認侵害人、收集證據等方面存在困難,而只有在「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之時,才會轉為公訴案件。很多網絡暴力事件尚不構成犯罪,但隨著近年來有關部門加大打擊力度後,相關部門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等規定對其予以了行政處罰。
另一方面,知名社交平台所在地案件多發。從地域來看,北京、廣東兩地的網絡暴力案件量排名靠前。除當地網民基數大、互聯網普及率高等因素外,還與當地聚集較多知名社交平台有關。
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8月,北京互聯網法院發佈近五年涉網絡暴力案件審理情況報告。報告指出,81.37%的涉網絡暴力案件標的低於10萬元,一般僅會被追究民事侵權責任,多採取賠禮道歉、消除影響等方式來承擔民事責任,或賠償有限的經濟損失,涉及刑事責任情況極少。「施暴者違法成本低,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網民的道德標準和守法意識。」
根據北京互聯網法院2023年通報的涉網絡暴力案件來看,38.5%的案件中,原告提出了經濟損失的請求。48.6%的案件中,原告提出了賠償維權合理開支的請求,維權費用主要為律師費和公證費用。68.3%的案件中,原告提出了精神損害賠償的請求。
在法院支持賠償經濟損失的案件中,賠償金額從96元至36萬元不等,具體數額由原告的實際損失決定,其中支持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數額為1元至10萬元不等,其金額主要由原告精神受到損害以及造成嚴重後果決定。
「受害人往往較難證明因人格權遭受侵害產生的實際損失,更加難以證明侵權人的獲利情況,僅部分受害人通過提供侵權信息的實際瀏覽量、點擊量、轉發量等證據對經濟損失進行佐證。關於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賠償數額,受害人大多以其主觀感受為依據進行主張,缺乏一定的衡量依據。」《研究報告》稱。
此外,90%以上案件審理期限在一個月以上,逾50%案件審理期限超過3個月,審理期限半年以上的超30%,更有11%的案件審理期限超過1年,僅有1.59%的案件在兩週內能結案。
《研究報告》指出,涉網絡暴力案件審理期限長與同一糾紛中涉及侵害多項人格權、案情複雜和涉案人員眾多等因素密切相關。如侵權主體難以直接鎖定進而影響審判週期,特別是網絡暴力案件可能涉及眾多侵權主體,進一步加大了調查取證的難度。
網暴治理探索:多部門協同,構建規範新模式
《研究報告》指出,當前,我國法律體系尚未設立專門的網絡暴力罪名,但諸多規範性文件已提及網絡暴力概念。如2023年9月「兩高一部」印發的《關於依法懲治網絡暴力違法犯罪的指導意見》,以及2024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網絡暴力信息治理規定》。
「目前,我國已構建多維度網絡暴力治理規範體系,多部門協同行動。」《研究報告》稱,國家層面,多部法律法規夯實網絡文明建設根基,開展專項治理行動打擊違法犯罪。
上海也積極探索建立市級治理路徑。上海市網信辦開展多項整治,如2023年上海市網信辦開展的「清朗浦江·網絡戾氣整治」專項行動,從嚴打擊「網絡廁所」「開盒掛人行為」「煽動地域對立」等七方面問題;2024年開展「清朗浦江·e企守護」整治網絡暴力專項行動,共指導屬地重點平台清理違規信息超過363萬條、處置帳號5.8萬餘個,並督促網站平台開發具有平台特色的防網暴功能。
此外,近年來,上海市網信辦積極探索建立「發現-核實-闢謠-處置-曝光」闢謠追責機制,不斷提升互聯網企業和網民對清朗網絡空間建設的感受度和參與度,進一步鞏固上海網絡生態治理成效。
在此背景下,《研究報告》提出探索網絡暴力治理新模式。一是形成協同攻堅模式,明確各部門職責,建議地方網信部門組織協調多部門加強聯動,建立跨部門協同治理平台,提升協作效率。二是強化依法懲戒模式,依託相關規定推動行業管理升級,加大公訴力度,暢通舉報渠道,讓公眾看到執法效果,震懾網絡暴力行為。三是建立全程治理模式,要求平台建立健全信息特徵庫、預警模型等,完善一鍵防護功能,提供保護救濟途徑,落實全流程治理責任。四是探索共建共享模式,行業協會製定標準加強自律,提升公民素質營造監督氛圍,整治 「飯圈」 亂象,同時加強新技術風險評估,利用新技術賦能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