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6省份上調最低薪金標準,誰的漲幅最大?
來源:時代週報
2024年,多個省份調整了最低薪金標準。
據時代週報記者梳理,截至2024年12月,已有江蘇、浙江、天津、內蒙古、湖北、吉林、遼寧、河南、湖南、黑龍江、雲南、寧夏、江西、甘肅、海南、廣西16個省份上調最低薪金標準。
調整過後,在納入統計的32地(包括深圳)中,共有26地的第一檔月最低薪金標準達到2000元,較2023年末增加了9個。這其中,上海最高,為2690元,居全國首位;江蘇、浙江為2490元,並列第二;北京為2420元,位列第四。
小時最低薪金標準方面,北京最高,第一檔最低薪金標準為26.4元,其次是上海、天津、廣東,分別為24元、22.6元、22.2元。
最低薪金的調整仍在持續。近日,新疆發佈的通知明確自2025年1月1日起執行上調最低薪金;最低薪金標準距離2000元僅差臨門一腳的貴州,也正在公開徵集最低薪金標準,有望於明年上調。
根據《最低薪金規定》,最低薪金標準每兩年至三年至少調整一次。那麼,到了2025年,還有哪些省份有望迎來調整?
內蒙古漲幅最高
從調整幅度來看,相較於2023年末,內蒙古是月最低薪金標準漲得最高的。
2024年12月1日起,內蒙古三檔最低薪金標準均由此前的1980元、1910元、1850元調整為2270元、2200元、2140元,三檔上漲幅度均為290元。調整後,內蒙古的全國排名上升了12位,位列全國第8。
同樣對最低薪金標準進行大幅上調的,還有吉林。
數據顯示,2024年吉林的月最低薪金標準由1880元、1760元、1640元、1540元四檔,調整為2120元、1950元、1780元三檔。調整後,吉林第一檔月最低薪金標準首次突破2000元大關,位列全國第13名。
最低薪金標準,是用於確保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的最低勞動報酬能滿足勞動者個人及家庭基本生活需求。由於各地經濟社會發展和收入水平差異不同,最低薪金標準也會不同。
不少人認為,最低薪金標準提升對自己的實際收入影響不大,但事實上,最低薪金上調後的受益群體遠不止低收入群體。
具體來看,最低薪金標準也是試用期薪金、加班費、社保繳納基數、失業保險金、病假薪金等其他一系列待遇的參照線。
以失業保險金為例,在多數地區,失業保險金標準為最低薪金標準的90%。也就是說,最低薪金標準上漲,失業保險金也會跟著調整。例如,在最低薪金標準調整的帶動下,自2024年12月1日起,內蒙古的月人均失業保險金標準增加261元。
另外,按照相關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薪金、被派遣勞動者被退回勞務派遣單位後暫無工作期間的報酬等,均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薪金。因此,上調最低薪金標準也有利於提高上述待遇。
除此之外,華泰資產首席經濟學家王軍告訴時代週報記者,對於企業而言,上調月最低薪金標準,直接的影響是企業人工成本的提高,利潤空間的壓縮。但是從長遠來看,對於企業和政府的益處也是顯而易見。
「低收入群體的邊際消費傾向較高,提高其收入會帶來顯著的消費水平的提高,有助於間接拉動總需求、活躍商品和服務市場,進而改善企業經營狀況,增加政府稅收收入。」王軍說道。
未來還有誰會調整?
根據《最低薪金規定》,最低薪金標準每兩年至三年至少調整一次。若根據兩年時間來推算,除了明確明年將會上調的新疆、以及正在公開徵集意見的貴州以外,還有廣東、山東、四川、福建、河北、重慶、西藏7地有望在明年迎來調整。
儘管明年有多個省份有望調整最低薪金標準,但近些年,最低薪金標準的上調頻率與增長率均有所降低。
從上調評率來看,在2004年3月1日《最低薪金規定》實施時,曾規定最低薪金標準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而各地的調整頻率為每年一次至兩次,2010年後,部分地區甚至出現了每年上調一次的情況。
其中,雲南、內蒙古、山西、寧夏、海南、陝西等省份連續6年上調最低薪金標準,北京、上海曾連續10年上調。
但在2015年,該項規定被修改為「最低薪金標準每兩年至三年至少調整一次」。此後,各地最低薪金標準的上調頻率出現不同程度的下降。
據瞭解,2015年《最低薪金規定》中有關增長頻率的調整與當時經濟形勢有關,彼時,國際經濟環境的變化對國內經濟造成衝擊。在此背景下,如果還維持最低薪金標準兩年一調,眾多企業將面臨難以承擔的人工成本壓力。
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宏觀經濟研究部副部長劉向東向時代週報記者表示,最低薪金水平的調整與居民生活質量水平的提升相關,當前隨著就業增收難度加大,各地化債增收壓力大,持續大幅度上調最低薪金標準的難度也在增加。
「因此,要進一步統籌完善相關社保制度、失業救濟制度和最低薪金制度。未來最低薪金制度需要進一步完善,以便更有效地向勞動報酬傾斜,增加勞動報酬在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劉向東說道。
值得注意的是,儘管最低薪金標準呈現上漲趨勢,但城鄉之間的居民年收入總額仍然存在較大差距,差值超過3萬元。這也表明,如何同步提高收入水平,縮小城鄉收入差距也尤為重要。
對此,劉向東認為,提高居民收入水平,除了同比提升薪金性收入外,還要開拓更多的機會和渠道,以促進居民財產性收入和經營性收入的增長。同時,應有效運用轉移支付工具,持續減少居民之間的收入差異。
從短期來看,王軍認為,可以適當把財政資金安排向居民,特別是向低收入者、農村老年人群等傾斜。為此,可以創設一套支持增加居民收入、擴大消費的全新模式和政策體系,大幅度增加用於提高居民收入和擴大消費的財政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