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中醫診療之名,行非法製售藥品之實,侯元祥一審被判6年
【借中醫診療之名,行非法製售藥品之實,#侯元祥一審被判6年#】據青島市黃島區人民法院官微消息,2024年12月30日上午,山東省青島市黃島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侯元祥等人妨害藥品管理案,以妨害藥品管理罪分別判處被告人侯元祥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千萬元;判處被告人侯靜有期徒刑三年九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八百萬元;判處被告人侯雷、肖培臻、付鬆傑二年十個月至一年一個月不等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侯元祥原系小學教師,無中醫家族傳承和師承經歷。侯元祥及其女兒被告人侯靜均未取得中醫醫師資格。2012年至2022年間,侯元祥通過網絡等渠道購買「首席專家」「終身客座教授」等證書,虛構其畢業於國際醫科大學(斯里蘭卡),系國際醫學博士、博士生導師、國際高級中醫師、國際科學研究院醫學部永久客座教授、中國民間中醫醫藥研究開發協會副主任委員等身份,通過網絡等方式推廣宣傳,吸引患有癌症等嚴重疾病的患者就診。侯元祥、侯靜等人在未取得相關藥品批準證明文件、藥品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私自熬製藥方來源、成分不明的「抗癌1號」「抗癌2號」「野生心腦湯」等自命名中藥製劑,先後在山東省濰坊市、淄博市、青島市等地,採取診療形式,不區分病情,向患有肝癌、肺癌、胃癌、胰腺癌、宮頸癌等不同癌症的危重病人銷售提前熬製好的「抗癌1號」「抗癌2號」,向冠心病、腦梗死、高血壓等心腦血管疾病患者銷售提前熬製好的「野生心腦湯」。其間,侯靜購入臨近保質期的中成藥丸,拆分後冒充自製藥丸與上述中藥製劑搭售。被告人侯雷系侯元祥兒子,被告人肖培臻系侯元祥妻子,分別參與實施向患者發放、郵寄藥品、收取部分銷售款項等行為。被告人付鬆傑系侯靜前夫,參與實施協助侯靜熬製中藥製劑、郵寄藥品等行為。經查,侯元祥、侯靜、侯雷、肖培臻的涉案藥品銷售金額達1千餘萬元;付鬆傑的涉案藥品銷售金額為224萬餘元。案發後,公安機關從侯元祥處扣押的29種中藥材,均無合格證、生產廠家等標識。
青島市黃島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侯元祥等人無中醫醫師資格,購買無藥品合格證的中藥材,且故意購買藥渣、藥末,熬製藥方成分不明的自命名中藥製劑,不區分病因病情,銷售給不同癌症患者和心腦血管疾病患者,部分患者延誤診治、病情惡化,銷售金額達1千餘萬元,系借中醫診療之名,行非法製售藥品之實,嚴重擾亂中醫藥管理秩序、損害中醫藥聲譽,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侯元祥等人違反藥品管理法規,未取得藥品相關批準證明文件生產、銷售藥品,涉案藥品適應症、功能主治及成分不明,且涉案「抗癌」藥品系以危重病人為主要使用對象,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其行為均已構成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條之一規定的妨害藥品管理罪。各被告人涉案藥品銷售金額均在五十萬元以上,應當認定為「有其他嚴重情節」。在共同犯罪中,侯元祥、侯靜系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侯雷、肖培臻、付鬆傑系從犯,依法減輕處罰。侯雷、付鬆傑有立功情節,侯靜、侯雷、付鬆傑自願認罪認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被告人親屬、媒體記者及群眾旁聽了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