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勇任最高檢檢察官懲戒委員會主任
來源:政知見
12月30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官懲戒委員會成立大會和第一次全體委員會議在最高檢機關舉行。
最高檢黨組書記、檢察長應勇出席會議並講話強調,最高檢檢察官懲戒委員會成立,是進一步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落實和完善司法責任製的重要舉措。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聚焦「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依法依規開展檢察官懲戒工作,充分發揮檢察官懲戒委員會作用,強化檢察權運行製約監督,進一步落實和完善司法責任製,推動做實「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不斷提升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公信力,持續推進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檢察實踐。
中央政法委副秘書長孫曉芳出席會議並講話。最高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檢察長童建明通報懲戒委員會組建情況,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滕繼國宣佈懲戒委員會組成人員名單並作說明。應勇任最高檢檢察官懲戒委員會主任,童建明、滕繼國任副主任,史衛忠、侯亞輝、張相軍、藍向東、徐向春、郭興旺任內部委員,周光權、皮劍龍、楊複晗、董朝陽任特邀委員。應勇分別為特邀委員頒發聘任證書。會議還審議通過了《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官懲戒委員會章程》。
「司法責任製是司法體制改革的‘牛鼻子’,是健全檢察機關司法制度機制的重要保障。」應勇指出,檢察官懲戒制度是落實和完善司法責任製的重要內容和關鍵一環。完善檢察官懲戒制度,有利於強化檢察權運行製約監督、推動做實「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有利於通過專業審查確保檢察官非因法定事由、非經法定程序不受司法責任追究,保證追責懲戒的權威性、公正性;有利於督促和保障檢察官依法履行職責,公正行使職權。
應勇強調,要統籌落實《關於人民檢察院全面準確落實司法責任製的若干意見》《人民檢察院司法責任追究條例》和檢察官懲戒工作有關規定,全鏈條完善司法責任歸屬、認定、追究機制,推動檢察官懲戒制度實質化運行,真正讓司法責任製形成閉環、長出牙齒。檢察官懲戒制度實質化運行,前提是明晰責任歸屬,讓檢察官知道自己的職權是什麼、責任在哪裡,知責明責進而擔責盡責;關鍵是科學認定責任,按照「誰辦案誰負責,誰決定誰負責」要求,依規明確責任認定、劃分和承擔,確保懲戒工作公平公正;根本是責任追究到位,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主客觀相一致,更加堅決、精準開展追責懲戒工作。要統籌完善追責懲戒與履職保護制度機制,既促進嚴格依法辦案、公正司法,又鼓勵擔當作為、依法履職。
應勇指出,檢察官懲戒工作由檢察院與檢察官懲戒委員會分工負責,懲戒委員會根據檢察院調查核實情況開展專業審查,作出專業判斷。要準確把握懲戒委員會職責界限,處理好懲戒審議和懲戒調查、懲戒處理的關係,推動形成檢務督察部門調查核實、懲戒委員會提出審議意見、職能單位依法依紀依規懲戒處理的工作格局。要進一步加強懲戒委員會建設,以最高檢檢察官懲戒委員會設立為契機,指導地方檢察院進一步規範懲戒委員會設置和運行規則。要優化檢察官懲戒委員會工作機制,推動檢察官懲戒工作與紀檢監察、幹部管理等相貫通,與檢察業務管理、案件管理、質量管理相銜接,增強檢察權運行製約監督合力,切實維護司法公正。
「炒籃還需自身硬。最高檢檢察官懲戒委員會工作對全國檢察機關具有示範作用,必須堅持更嚴要求、更高標準。」應勇強調,最高檢檢察官懲戒委員會委員必須旗幟鮮明講政治,用政治視角、政治效果來審視檢察官懲戒和檢察履職辦案工作,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懲戒工作依法規範開展。懲戒委員會工作專業性、政策性都很強,要加強政治理論和業務知識學習,準確把握黨中央關於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的部署要求和法律規定,不斷提升履職能力,確保審查意見經得起法律、歷史和人民檢驗,彰顯懲戒工作權威性和公信力。要堅持依法依規開展工作,嚴格遵守懲戒工作紀律,正確處理好權與責、法與情、公與私的關係,做到堅持原則不動搖、秉公審查不偏私,確保懲戒工作公平公正。
最高檢檢察官懲戒委員會全體委員,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最高檢紀檢監察組、最高檢機關有關部門負責同誌參加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