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產業大咖齊聚北京,熱議AI時代版權保護與行業未來

新京報訊(記者代文佳)12月26日至27日,第十屆中國國際音樂產業大會在北京召開。本次大會以「十年樂章,共奏新聲」為主題,由國家音樂產業基地數字音樂示範園區主辦、無限星空音樂集團承辦。

國家音樂產業基地負責人、無限星空音樂集團創始人兼CEO唐月明。主辦方供圖國家音樂產業基地負責人、無限星空音樂集團創始人兼CEO唐月明。主辦方供圖

會上,國家音樂產業基地負責人、無限星空音樂集團創始人兼CEO唐月明對音樂產業近十年的發展趨勢進行了全面而深入的剖析。他著重指出了當前音樂產業所面臨的一系列關鍵問題,如行業數據透明度較低,短影片與直播領域版權收入存在嚴重失衡,演出市場競爭激烈呈現內卷態勢等。

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副理事長兼總幹事周亞平。主辦方供圖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副理事長兼總幹事周亞平。主辦方供圖

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副理事長兼總幹事周亞平表示,數字音樂市場高歌猛進背後版權方存在利益失衡的結構性問題,包括平台規則不合理、數據不公開、侵權氾濫等,提出拆分壟斷平台、公開數據、積極維權等解決建議,呼籲構建公平健康的數字音樂市場生態。

對於AI在音樂創作和傳播中的應用,如何平衡技術創新與版權保護之間的關係?

周亞平在接受新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AI的高速發展給音樂產業也帶來了很多新的問題,我們現在所面臨的最關鍵的問題是,一定要既保證技術的進步,同時又能兼顧各方利益的平衡,這是一個社會和諧和快速發展必須要遵循的原則。

「目前,AI 創作音樂仍依賴接收人給出的文字指令,尚未達到人的智能程度。人對音樂的感受是一種天然的感情上的接受,能夠得到大家口口相傳會願意聽的東西,它一定是充滿感情的,大家能夠從心情上得到一個愉悅,AI目前還做不到這些。我們的挑戰是如何判斷這個作品是AI、全部是AI還是部分是AI?這個問題要解決。」周亞平說。

在版權保護層面,AI 帶來的衝擊同樣不容小覷。周亞平指出,AI 學習機制本身是對內容有替代作用,如果要把 AI 的學習在著作權法上變成合理使用的話,也不符合現行的法律規定。因為現行的法律規定合理使用的前提是有三步檢驗法,首先它一定是特定的需求,不能損害和影響著作權人對作品的正常利用,也不能損害著作權人的合法利益。如果這三項全部成立,它既不損害也不影響合理使用就構成,但是實際上 AI 學習肯定是不構成的。

周亞平建議,在立法進程中,應將 AI 學習明確為法定許可,允許其自由學習,但是要向著作權人支付相應報酬。另外 ,AI 的輸出可不可以版權性也是目前爭議最大的問題, AI 創作東西有版權嗎?如果有版權的話版權歸誰?這個答案肯定是否認的。因為版權一定是人的創作,按照我們現在著作權法的規定,著作權是基於人的作品,都是人的創作,科學技術、文學藝術的獨創性的成果,這個我們稱之為作品。AI可以提升我們的工作效率,也可以提升我們音樂產業的高質量發展。它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工具,但是不能將其作為一個結果。

編輯 楊海 校對 劉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