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多一度丨煙花爆竹不是想賣就能賣 朋友圈轉發相關廣告或需擔責
快過年了,朋友圈也熱鬧起來,有賣年貨的、賣春聯的,賣水果的……除此之外,還有一些賣煙花爆竹的。近日,警方提醒,朋友圈銷售煙花爆竹可能涉嫌違法。售賣煙花爆竹需要具備哪些條件?朋友圈轉發煙花爆竹廣告也可能擔責?我們如何正確購買、存放和燃放煙花爆竹?安全提示請查收>>>
網上違規售賣煙花爆竹,已經有人違法被抓
其實,此前就已有網上違規售賣煙花案例,有人因此被處罰。
據山東萊山公安 2024年12月27日消息,近日,民警在工作中發現,有人利用微信等網絡平台非法銷售煙花爆竹。對此,萊山公安高度重視,立即組織民警開展研判。通過偵查發現,鎖定嫌疑人桑治某,於12月25日將其抓獲歸案。經查,桑治某為謀取個人利益,在明知無證銷售煙花爆竹屬於違法犯罪行為的情況下,仍對外銷售煙花爆竹。桑治某因涉嫌非法經營罪被萊山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待銷售的500餘件煙花爆竹已被安全轉移,已銷售的煙花爆竹正在進一步落查中。
據安徽合肥警方2024年12月16日消息,2024年12月4日,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濱湖派出所接群眾舉報稱,市民唐某在微信群中發佈銷售煙花爆竹有關信息。經查,唐某在小區居民樓內儲存煙花爆竹並用於銷售,派出所民警依法予以扣押。唐某因非法儲存危險物質被公安機關予以行政拘留處罰,案件還在進一步追查中。
據中國應急管理公眾號 2024年1月16日消息,近日,湖南懷化應急管理部門接到群眾舉報,有人通過網絡平台直播銷售煙花爆竹。得知情況後,懷化市應急、公安部門立即成立行動小組趕赴直播現場進行核查。執法人員趕到現場時3名直播人員正在進行直播銷售,現場擺放了少量煙花爆竹,沒有任何證照,屬於典型的網上非法銷售煙花爆竹。經查,此次直播銷售的煙花爆竹,均來自一家名為「懷化步步高零售店」的合法煙花爆竹零售店。3名直播人員和懷化步步高零售店被立案查處。
煙花爆竹能否在網上進行買賣?
按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規定,國家對煙花爆竹的生產、經營、運輸實行許可證制度。未經許可,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生產、經營、運輸煙花爆竹。此外,《互聯網危險物品信息發佈管理規定》明確,禁止危險物品從業單位在本單位網站以外的互聯網應用服務中發佈危險物品信息及建立相關鏈接。禁止個人在互聯網上發佈危險物品信息。
商家如果在朋友圈發佈銷售信息是一種指示性或者提示性的信息,即告訴大家去指定地點購買菸花,不算違法。如果在朋友圈發佈的信息中,交易地點不是指定銷售地點,包括送貨上門這種方式,不管有無銷售許可證都可能涉嫌違法。
朋友圈私自販賣煙花爆竹,非法經營數額超過5萬元,或者違法所得超過1萬元的,就有可能達到了非法經營罪的入罪標準。
售賣煙花爆竹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售賣煙花爆竹必須辦理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取得相應許可證後方可進行銷售。與此同時,煙花爆竹的經營分為批發和零售,從事煙花爆竹批發的企業和零售經營者的經營布點,還應當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審批。
《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
第十七條 從事煙花爆竹批發的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企業法人條件;
(二)經營場所與周邊建築、設施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
(三)有符合國家標準的經營場所和儲存倉庫;
(四)有保管員、倉庫守護員;
(五)依法進行了安全評價;
(六)有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組織和人員,並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八條 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者,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主要負責人經過安全知識教育;
(二)實行專店或者專櫃銷售,設專人負責安全管理;
(三)經營場所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張貼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由此可知,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者應當實行專店或者專櫃銷售。在朋友圈、微信群、短影片等網絡平台隨意售賣煙花爆竹,不管有無銷售許可證都涉嫌違法。
朋友圈售賣煙花爆竹或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如果通過微信朋友圈售賣煙花爆竹的量較大,將涉嫌非法經營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條 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
第三十六條 對未經許可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製品,或者向未取得煙花爆竹安全生產許可的單位或者個人銷售黑火藥、煙火藥、引火線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非法生產、經營活動,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沒收非法生產、經營的物品及違法所得。
對未經許可經由道路運輸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非法運輸活動,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並沒收非法運輸的物品及違法所得。
非法生產、經營、運輸煙花爆竹,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轉發也要擔責。很多人會幫朋友轉發此類廣告,一旦所銷售的煙花爆竹出現問題,售賣方、轉發者均要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煙花爆竹安全提示請查收
春節將至,煙花爆竹購買、燃放迎來高峰期,也是煙花爆竹事故易發多發時期。煙花雖美,小心有「炸」。我們如何正確購買、存放和燃放煙花爆竹呢?下面這些要記得↓↓↓
資料來源:應急管理部、公安部新聞傳媒中心、合肥警方、西吉網警、萊山公安、中國應急管理公眾號等
編輯 艾崢 校對 張彥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