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視勸阻執意將電動單車停進樓內,北京朝陽一車主被罰
新京報訊(記者彭鏡陶)連日來,北京市朝陽區消防救援支隊監督執法人員針對疏散通道開展「大掃除」行動。新京報記者瞭解到,1月3日,在朝陽區東壩地區壩鑫家園小區,執法人員遇到了屢勸不改、堅持把電動單車停到一樓門廳的居民,物業公司也表示多次勸阻無效,執法人員依法處罰該居民並曝光警示。
「擱這兒礙誰事了?」1月3日,面對執法人員,車主周女士氣勢洶洶地說。物業工作人員指著門廳牆上貼著的多張安全提示牌,試圖向周女士解釋法律法規,但周女士愈發激動,「你們物業總是把我的車推出去,我在這兒放礙誰的事了?我也沒充電,外面風大,要是把車吹倒了誰賠?」
防火監督員及時出示執法證件,勸說道:「電動單車停在樓里是有危險的,我給您看幾個影片,這都是沒充電的電動單車發生的火災。」
周女士略微平靜下來,看到影片里的畫面,驚訝於電動單車火勢的兇猛。防火監督員解釋說,違規停放電動單車會被行政處罰,一旦引起火災,還可能被拘留,如果構成犯罪會被追究刑事責任,造成財產損失需要經濟補償。「我們按照法律法規,擬對您處以500元以下的罰款,之後會進一步調查詢問。」防火監督員說。
周女士有些驚訝,但還是聽從勸導,在物業工作人員的協助下,將電動單車推到了室外安全區域。
處理完周女士的違法行為,防火監督員詢問物業工作人員平時在消防安全管理方面是否履責。物業工作人員解釋說,他們日常巡查時一旦發現違法行為就會勸導,但即便目前社區有33個車棚、近700多個充電接口,仍有居民心存僥倖,把電動單車推到單元門口、樓道里或消防車道上。「我們白天會安排保安巡視兩次,夜間巡視一次,遇到違規停放的電動單車,我們會聯繫車主、挪移清理並進行安全提示,保證‘生命通道’的暢通。」物業公司項目部副總經理張超說。
物業工作人員還展示了他們在業主微信群裡發佈的一系列安全提示和科普警示,以及日常巡查的影片和日常巡查記錄本,上面寫有巡視時間、地點和針對「違停」電動單車等行為的處理情況。由於物業企業有足夠證據證明其已經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職責,對管理區域內居民的違法行為也已依法履行製止、勸阻和報告職責,因此免於行政處罰。
據瞭解,為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優化消防執法方式,更好地服務企業安全發展,2024年7月,北京市消防救援總隊發佈實施了「柔性執法工作規定」,該規定明確,消防柔性執法包含履責不罰、輕微不罰、首違不罰和首查不罰等四種類型。「我們在執法過程中,對情節比較輕微、沒有主觀故意、對社會危害性較低的違法行為,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柔性執法,不予行政處罰。」防火監督員說。
編輯 彭衝 校對 劉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