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員王星弟弟稱已與其通影片電話:將於今日被送回泰國,看著精神不太好
封面新聞記者 周翼
1月5日晚,有自稱王星女友嘉嘉的網民發微博稱「演員星星赴泰國進組拍戲,於香港時間1月3日中午12時許在泰緬邊境失聯」,迅速引發廣泛關注。
1月7日9時許,王星的弟弟王秦告訴封面新聞記者,6日下午曾和王星本人通過影片電話,「他說今天會被送到湄索機場還是哪裡,但目前還沒跟我聯繫,還在等。」
已確認王星安全
弟弟稱其今日將從緬甸到泰國
王星的微信朋友圈顯示,最後一條消息發佈於1月3日,地址為泰國夜速縣,配文「泰緬邊境,2025炸裂開局」。據瞭解,演員王星曾在電視劇《狐妖小紅娘月紅篇》里飾演牧童,還先後出演《玫瑰的故事》《獵罪圖鑒II》等熱播影視劇。
1月7日淩晨,王星女友嘉嘉發文稱,6日中午飛抵曼穀後,遠程接收到了上海公安立案的消息,以及中國駐緬甸大使館、駐清邁總領館的聯絡。「午後我們於第一時間趕往中國駐曼穀大使館,工作人員在瞭解相關詳情後,委託專人陪同,去往素萬那普國際機場警署報案。在翻譯的協助下、克服涉案語言障礙等難題完成筆錄,並反復確認案件關鍵細節,最終收到警方開具的備案報告,泰國警方對案件的走向持積極態度。」
她還在微博中表示,「真切請求有影響力的人擴大聲音,也請有相關資源、手段、建議或者成功營救案例的人們與我聯繫。」
6日14時30分許,王星的弟弟王秦告訴封面新聞記者,他已經抵達曼穀,正前往中國駐泰國大使館求助,「先要把相關的情況給大使館,網上的消息(有些真有些假),先看大使館。」
中國駐泰國大使館6日表示,駐泰國使館和駐清邁總領館已收到當事人家屬求助,正與泰國有關方面及家屬密切溝通,積極提供必要的協助,全力查找當事人下落。
1月7日,王秦告訴封面新聞,他已於6日下午和王星通過影片電話,確認其人身安全,「只是精神上看著不太好。他說今天(7日)會被送到湄索機場還是哪裡,但目前還沒跟我聯繫,還在等,有最新情況再跟大家說。」
泰國律師提醒
到泰國工作必須移民局備案
1月7日,泰國文華律所律師告訴封面新聞記者,1月6日,王秦和王星女友已在泰國尋求了大使館和當地警方的幫助,「對於王星目前的情況,還需要跟其親屬溝通後,才能對外發佈。」
律師還表示,如果是到泰國工作,是不能以旅遊簽證形式進行的,特別是演員,必須要跟泰國移民局和勞工部備案,「絕對不可能以發放旅遊簽證的形式,前往泰國進行表演或者演戲。」
該律師還提醒,如果演員接到類似邀約,是違法的,並且是絕對有問題的。前往泰國工作需要發放商務簽證,「特別是這次提到的GMM公司,是在泰國比較大型的娛樂公司,如果需要對方提供證明文件,是一定可以拿到的,這方面泰國的娛樂公司是做得非常合規合法的。」
據泰國在線新聞7HD報導,1月7日,泰國達府警方指揮官證實,已經在緬甸境內找到了失聯中國男演員王星,並且已經掌握了其下落,目前正在趕往該地區協調後續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