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受賄5423萬餘元 濟寧市檢察院原檢察長蘇金森受審

新京報訊 據山東高法消息,2025年1月10日,山東省濰坊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濟寧市人民檢察院原黨組書記、檢察長蘇金森受賄一案。

濰坊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1年8月至2024年2月,被告人蘇金森利用擔任威海市環翠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威海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泰安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濟寧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等職務上的便利,或者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案件處理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5423萬餘元,其中2137萬餘元系未遂。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蘇金森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蘇金森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蘇金森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庭審最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編輯 陳豔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