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軍:審判執行要堅決克服地方保護主義,嚴防趨利性執法司法

「審判執行工作中要堅決克服地方保護主義,嚴防趨利性執法司法。」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張軍在全國高級法院院長會議上講話強調,司法就要運用法治力量保障市場秩序得到公平、普遍地遵守,依法嚴懲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違法犯罪。

過去一年,人民法院堅持依法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澎湃新聞注意到,中央經濟工作會議要求,統籌好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的關係,形成「放得活」又「管得住」的經濟秩序。「司法就要運用法治力量保障市場秩序得到公平、普遍地遵守,依法嚴懲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違法犯罪。」張軍表示,當前經濟形勢下,一些破壞市場經濟秩序違法犯罪有上升趨勢,必須引起高度重視。要準確把握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犯罪的社會危害性,不僅要看犯罪造成的財產損失等有形危害,更要注重其對市場經濟秩序的破壞、影響等更深層次危害。對諸如詐騙老弱人群、製售有毒有害食品藥品、坑農害農等犯罪必須嚴懲。要選取一些涉案金額不大但因性質惡劣、危害嚴重而被從嚴懲處的典型案例,向社會宣傳、警示,讓破壞市場經濟秩序者知止、收手、不敢再犯。

與此同時,要助力防範化解重大風險。要堅持法治化、市場化原則,深入研究重大法律和政策問題,充分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制度優勢,堅持在法治軌道上穩慎推進風險處置,加強統一指導,決不許「資產個人化、債務公司化、風險社會化」。

「要深入研究市場經濟運行中的新情況新問題,加強司法政策、司法規則供給。」張軍還表示,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蓬勃發展,市場規則建設帶有一定滯後性,一些糾紛到了法院,需要司法提供規則指引。對已經形成共識的,要通過司法解釋、指導性案例等,及時向全社會予以明確;對尚未形成共識、但實踐確有需求的,可通過典型個案審理傳遞司法導向並納入案例庫,促進凝聚共識、穩定預期、規範秩序。針對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的多發突出問題,深入分析司法規製、行政監管、制度治理等方面深層次原因,會同有關部門針對性專項整治,助力營造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風清氣正的營商環境。

張軍在講話中還強調,審判執行工作中要堅決克服地方保護主義,嚴防趨利性執法司法。具體而言,要從司法權是中央事權的政治高度,從暢通國內大循環、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戰略高度,深刻認識趨利性執法司法的嚴重危害,嚴格依法加強對相關案件的審查,聚焦擴張管轄、人為製造異地管轄、以輕緩刑威脅誘導認罪認罰等情形,建立健全甄別、處置、防範機制。要支持、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守信踐諾,依法監督、糾正違法利用行政手段干預經濟糾紛問題,加強對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製措施和行政強製執行的司法監督。要依法平等保護各類經營主體產權和合法權益。對待民營企業,堅持支持促進與規範引導相統一、合法保護與平等對待相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