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遭前男友掐脖後持菜刀撕扯致對方受傷,被判故意傷害免於處罰
「不想留下汙點。」1月3日,針對瀋陽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瀋陽經開區法院)作出的判決,趙爽告訴新京報記者,她提出上訴。
2024年11月8日,瀋陽經開區法院審理了趙爽故意傷害案件。起訴書記載,2021年3月24日,當時懷孕約9周的趙爽,與前男友成偉坤(化名)因婚房和孩子等問題發生爭吵,成偉坤將趙爽推倒在沙發上並掐住其頸部,趙爽掙脫後到廚房取出一把菜刀,雙方撕扯過程中造成成偉坤胳膊、腿部受傷。
後經鑒定,成偉坤構成輕傷二級。瀋陽經開區檢察院認為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趙爽刑事責任,遂向法院提起公訴。庭審過程中,趙爽及其律師認為其行為屬於正當防衛,趙爽稱,當天成偉坤先是強闖她獨居的住宅,進門後又掐住其脖子,由於持續時間較長她感覺快要窒息,認為生命受到了威脅,才在掙脫後去廚房取了菜刀。
2024年12月25日,瀋陽經開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未採納辯護人正當防衛的辯護意見,認為趙爽構成故意傷害罪,但情節輕微免予刑事處罰。
遭前男友掐脖後持菜刀撕扯
趙爽告訴新京報記者,她和成偉坤曾是情侶關係。她所住的房屋是自己單獨購買,戀愛後為了方便來往,給了對方一把鑰匙。
2021年1月,趙爽發現自己懷孕,開始與成偉坤商議結婚事宜。因在婚房和孩子問題上存在分歧,兩人多次發生爭吵,其間趙爽不止一次提出分手。
2021年3月24日,兩人在微信上再次發生爭吵,趙爽說,由於擔心成偉坤上門找她,她提前將房門反鎖。當天下午五點左右,成偉坤趕來,「他來了用鑰匙打不開門,就開始踹門。」趙爽說她當時在屋裡讓成偉坤盡快離開,並大聲喊話再次向其提出分手。
「最後成偉坤在微信上說把鑰匙放在門口,他走了。」趙爽回憶說,她當時信以為真,幾分鐘後開門試圖把鑰匙拿進來,等她開門後,才發現成偉坤根本沒走,「我一開門,他就把門攔住,闖進來了。」
趙爽的辯護律師林準告訴新京報記者,成偉坤面對警方訊問時,不承認是強行闖入,「他說他放下鑰匙正要離開時,趙爽主動開了門,他才進去。」
起訴書提及,成偉坤將趙爽推倒在沙發上並掐住其頸部。對於進門之後突然掐住趙爽脖子一事,成偉坤並不否認,在接受警方訊問時他表示,「我用右手按住她的喉嚨,想讓她冷靜一下,持續了不到10秒鍾,我就鬆手了。」
「至少持續了三分鐘,從門口一直將我掐著,按倒在沙發上,感覺快要窒息。」趙爽說,成偉坤掐她脖子的時候非常用力,「在掙扎過程中,她打掉了成偉坤的眼鏡,趁他去撿眼鏡,這才掙脫出來,之後便徑直去廚房拿了一把菜刀。
「我感覺生命受到了威脅,我沒有他有勁兒,所以我就去拿刀了。」 趙爽說,她本意就是想嚇唬他,「我拿刀出來之後,成偉坤要搶我手裡的刀,在我倆撕扯搶刀的時候,成偉坤的膝蓋、胳膊被刀劃傷了,我的右手拇指也被劃傷了。」
經司法鑒定,成偉坤腿部和胳膊兩處傷情構成輕傷二級,另有其他兩處傷情構成輕微傷。由於懷有身孕,警方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對趙爽採取監視居住措施。
趙爽說,出於對成偉坤受傷一事心存愧疚,又考慮到腹中的胎兒,案發之後,她去醫院看望了成偉坤,並支付了兩萬元的醫藥費。不過,之後兩人的關係並沒有好轉。
由於趙爽先是懷孕,後來又作為哺乳期婦女需要照顧孩子,監視居住期滿後,警方又為她辦理了取保候審手續。趙爽告訴記者,此後三年,她一直在母親的幫助下獨自撫養孩子。
1月12日,新京報記者電話聯繫成偉坤,對方拒絕了記者的採訪。
故意傷害還是正當防衛
案發三年多之後,2024年8月29日瀋陽經開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當年11月8日瀋陽經開區法院開庭審理了趙爽故意傷害案。
庭審過程中,公訴人與趙爽的辯護律師展開了激烈辯論,公訴人堅持認為趙爽構成故意傷害罪,而趙爽的辯護律師則認為她是正當防衛,堅持在庭上為她做無罪辯護。
趙爽的辯護律師林準認為,首先其前男友非法入侵住宅在先,闖入後又對懷有身孕的趙爽實施掐脖,在這樣的暴力行為威脅之下,她取刀反擊,完全是在非法侵入住宅和故意傷害的雙重不法侵害下,為保護自己和腹中胎兒不得已而為之,即便造成前男友輕傷,也在防衛的必要限度之內。
林準介紹說,成偉坤曾被警方問及「趙爽為什麼將你砍傷?」成偉坤當時稱,「我把趙爽按在沙發上,我覺得她是認為我想掐死她,才用刀砍我。」林準律師認為成偉坤的這一回答等於承認了其先行對趙爽實施故意傷害行為,導致趙爽恐慌之下試圖反抗自保的事實。
林準認為,在趙爽懷有身孕的特殊時期,身心都處於極度脆弱敏感的狀態,在這樣的情況下,成偉坤對她的騷擾和侵犯,其破壞力和傷害性相較於一般人會進一步放大。
針對成偉坤是否非法侵入趙爽的住宅,雙方也存在不同看法。成偉坤稱當時他上門只是歸還鑰匙,「我給趙爽發微信告訴她把鑰匙放門口了,然後正要離開,趙爽就把門打開,我就進屋了。」趙爽則認為成偉坤是以歸還鑰匙為名騙她開門,之後趁她撿鑰匙時強行闖入,為此在案發後不久,她向公安機關報案。趙爽說,2021年8月30日,瀋陽市公安局經開區分局出具了立案告知書,該告知書中載明:「經審查,成偉坤非法侵入住宅有犯罪事實,決定立案偵查。」
林準說,在當天的庭審過程中,他要求法院調取該案的相關材料,審判長給出的回覆是:「經與公安機關聯繫,成偉坤涉嫌非法侵入住宅案的證據尚未形成卷宗材料,待形成之後再調取。」林準告訴新京報記者,直到該案宣判,他未能看到成偉坤非法侵入住宅案的卷宗材料。
一審判決「定罪免罰」
趙爽告訴記者,當天的庭審結束後,法院的工作人員再次組織雙方調解,最終雙方達成和解,成偉坤為趙爽出具了諒解書。不過趙爽堅持認為自己無罪,拒絕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
2024年12月25日,瀋陽經開區法院就這起案件作出判決,法院認為成偉坤去趙爽住處系歸還鑰匙,並不是出於非法侵入住宅的目的,成偉坤進入趙爽住處後,也是因發生爭吵,他掐趙爽脖子,趙爽雖掙扎,但是成偉坤主動鬆開。而在成偉坤鬆開未再對趙爽有攻擊行為時,趙爽去取刀轉而攻擊成偉坤,且在成偉坤已經因趙爽持刀傷害到腿部坐在地上,沒有任何對趙爽攻擊傷害行為的情況下,趙爽再次持刀傷害到成偉坤胳膊。故趙爽的行為並不符合正當防衛的現實性、緊迫性和正當性的構成標準,應屬故意傷害犯罪。
同時法院認為,本案發生時,趙爽與成偉坤系男女朋友關係,本案系因婚戀糾紛而導致的案件,且成偉坤確係存在對趙爽掐脖子這一過錯行為在先。另案發後,趙爽能主動承擔部分醫療費,並在本院審理階段積極賠償,現已取得成偉坤諒解。同時,趙爽現已將與成偉坤婚戀期間懷孕之子生產,並由其予以撫養,雖構成故意傷害罪,但情節輕微,不必苛以刑罰懲罰為宜。法院最終認定趙爽構成故意傷害罪,但免於刑事處罰。
對於這一判決,趙爽並不認可,儘管她明白目前「定罪免罰」的結果已經超出她的預期,思考再三,她還是選擇上訴,「畢竟還是想要一個清白,不想留下汙點。」
新京報記者 韓福濤
編輯 胡傑 校對 張彥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