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看清標牌,不少車向我鳴笛」湖北一司機高速逆行30公里,被記12分
【來源:九派新聞】
1月12日下午,在S28保神高速湖北省襄陽市保康縣段,因不熟悉路線且未看清標識標牌,一名湖北房縣的女司機竟然在高速公路逆行30公里,過往車輛紛紛避讓。
當日16時許,保康縣公安局交警大隊高速公路管理中隊接到神農架收費所監控員報警稱,在S28保神高速保康縣往馬橋鎮方向車道,有一輛白色小轎車疾馳逆行在高速公路上。
接警後,交警迅速出警追攆該逆行的白色小轎車。途中,交警一方面與監控員配合,實時掌握車輛動向,通過隧道喊話器向駕駛人喊話,製止其危險行為;另一方面通過公安信息平台查詢車主電話,很快聯繫到駕駛人王女士。
此時,王女士這才意識到自己的危險行為,後在交警的電話指揮下將車停在避險車道,原地等交警趕到現場處置。
「我開車從房縣上的G59呼北高速,準備去保康縣馬橋鎮找朋友玩。車子開到保康縣後坪鎮一高速互通時,我沒看清路上的標牌,就直接上了高速。路上有不少車輛在向我鳴笛,我才發現是自己逆行了!」轎車司機王女士委屈地向交警講述,她的駕駛證C證實習期剛過,是第一次駕車上高速,在上下高速公路互通時,沒看標牌就迷迷糊糊地上了高速。
「你知道有多危險嗎?你在高速公路上逆行了30公里,好在沒有發生交通事故!」隨後,交警將人車安全帶離高速公路,對駕駛員王女士進行了批評教育,並依法作出了罰款200元、駕駛證一次性記12分的嚴厲處罰。王女士也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表示以後一定認真學習相關的法律法規和道路交通安全知識,不再犯同樣的錯誤。
保康交警在此提醒,在高速公路上逆行、倒車,均屬於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駕駛人在將自身和他人生命安全置於極大危險境地的同時,也將面臨嚴厲的違法處罰,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其後果難料、責任難負、後悔莫及。
九派新聞記者歐俏妤通訊員歐陽智慧李輝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