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繞優化營商環境專題座談,政協委員多角度建言
1月15日,北京市政協十四屆三次會議舉行「持續優化營商環境,不斷擦亮‘北京服務’品牌」專題座談會,來自不同界別的北京市政協委員圍繞這一主題建言獻策。

談政務數據利用
建議建立北京市統一的政務數據共享交換平台
北京市政協委員、交通運輸部科學研究院副院長兼總工程師王先進指出,目前,北京市政務大數據建設能力尚顯不足,跨部門數據共享交換存在障礙。
他提出,應建立北京市統一的政務數據共享交換平台,明確數據提供、資源平台和數據使用部門之間的職責和權限。製定數據共享交換的標準和流程,包括數據格式、傳輸協議、訪問權限等,以便各部門能夠高效、準確共享數據。
同時,成立專門的政務大數據團隊,負責數據收集、整理、分析和應用;建立數據更新機制,確保各部門的數據能夠及時、準確更新到共享交換平台上。市、區兩級政府應建立定期溝通協作機制,共同解決數據共享和政務服務中的問題;加強對市、區兩級政務數據的整合和融合力度,提高數據的利用效率和價值。
談行政審批
建議大力推動行政審批數字化、智能化
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重要目的是實現行政機關業務規範化、審批流程化以及裁量標準化。北京市政協委員、國美集團副總裁黃秀虹認為,應該大力推動行政審批數字化、智能化,最大程度地提高政府工作效率。
黃秀虹建議,在數字技術環境下,可以有效實現審批組織的扁平化。在審批系統平台上,一個業務涉及的所有行政部門審核可以流程化的作業方式聯繫在一起,做到縱向、橫向許可集中,從而使異地許可、一級審批成為可能,更加方便人民群眾。
同時,進一步細化、量化有關許可條件,統一審批政策、標準和口徑,明確申報材料種類、格式,並提供範式樣本,力求許可要件、流程要素的標準化,解決長期以來不同審批審核部門在規範、政策、標準上不統一的問題。
談招商引資
建議推動各區立足自身優勢差異化招商、組團招商
招商引資是撬動經濟發展的強力引擎,在提升營商環境、促進產業發展、培育經營主體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是當前經濟工作的重要抓手。
「近年來,北京市招商工作取得顯著成果,新增入庫項目、預計投入資金和落地項目等方面均實現大幅增長。」北京市政協委員、北京市工商聯副主席葉青說。同時,他也指出,招商引資工作面臨新的形勢與挑戰。如,政策比拚厲害,競爭壓力加大;過度依賴招商,忽視對本地存量企業的關注和扶持;招商政策向科技創新型企業傾斜,忽視傳統企業。
葉青建議,有關部門加大對區域內原有企業的關注和重視,提高基層服務水平,對新老企業落地建設、開工運營過程中面臨的問題,第一時間協調服務,避免企業流失。發展新質生產力不能忽視傳統產業,應新舊產業並重,加強改造、升級傳統產業。同時,在長三角、珠三角、環渤海及東區沿海地區建立聯繫點,及時全面瞭解企業發展方向、投資動向,廣泛推介北京各區創業創新的優良環境。
北京市政協委員、北京市商會副會長李明提出,應建立市級平台監測重點企業註冊經營信息變更,針對稅收貢獻較大企業的跨區流動,需市級層面結合實際情況合理評估,嚴格限制以空間、租金等隱性優惠政策爭奪其他區企業的行為。同時,深化全市一盤棋招商,建立「城市招商聯盟」等區域聯合招商機制,推動各區立足各自產業基礎優勢差異化招商、優勢互補組團招商,讓招商引資回歸合理有序的狀態。
談監管執法
建議製定深入推行包容審慎監管執法的綜合政策文件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北京市政協委員、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審計處處長鄭仕敏提出,部分企業反映存在涉企行政檢查數量過多、頻次過高的問題;部分企業認為存在以罰代管、小過重罰的現象。
鄭仕敏建議,製定出台關於深入推行包容審慎監管執法的綜合政策文件,有效解決行政執法人員不願、不會、不敢減罰免罰的問題;明確對行政處罰法和行政強製法規定的從輕、減輕、不予行政處罰和不予實施行政強製措施的事項;按照鼓勵創新的原則,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實行包容審慎監管。
「應該深化落實行政檢查單制度,防止隨意檢查、執法擾民擾企。嚴格落實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細化具體適用情形,最大程度壓縮裁量空間,防止任性執法、類案不同罰、逐利執法、處罰畸輕畸重等問題。」鄭仕敏提出,應全面落實誠信經營主體白名單制度,除被投訴舉報、轉辦交辦案件線索等情形外,原則上不主動對列入白名單的經營主體開展現場檢查。
談國際商事仲裁中心建設
建議給予在京仲裁機構一定的人才引進和培養自主權
近年來,北京市正穩步推進國際商事仲裁中心建設。在北京市政協委員、全球能源互聯網集團有限公司(全球能源互聯網發展合作組織)經濟技術研究院總經濟師相均泳看來,取得了積極成效,但也存在一定問題。
相均泳指出,北京市現行商事仲裁是以2017年修正的仲裁法為基礎,儘可能地採納國際仲裁理論與實務經驗進行裁決,但仲裁員利益衝突披露、允許臨時仲裁、支持臨時措施等國際通行的仲裁理念和實踐做法,還未能予以施行,導致不少涉外商事爭議案件當事人更傾向於選擇國際商會國際仲裁院、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等國際仲裁機構。此外,仲裁人才的培養和引進受束縛,服務能力偏弱。以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為例,2023年擁有的境外仲裁員數量佔比約為31%,遠低於國際水平。
相均泳建議,鼓勵在京仲裁機構探索製定專門、專業領域特別仲裁規則,打造國際貿易、海事海商、建設工程、知識產權、數據交易、綠色交易等領域的仲裁服務品牌。給予在京仲裁機構一定的人才引進和培養自主權,支持其聘用境外專業人士擔任機構決策和管理人員、仲裁員、仲裁秘書,對優質外籍仲裁員給予入境便利及稅收優惠,提高仲裁機構和從業人員的國際化水平。鼓勵開設培訓課程,支持優秀人才境外訪學,培養一批熟悉國際公約、瞭解國際慣例、能準確運用域外法律解決重點產業領域商事糾紛的職業仲裁員,提高國際服務能力。
新京報記者 行海洋
編輯 白爽 校對 薛京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