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職場性侵致創傷後應激障礙被認定工傷,公司不服狀告人社局
新京報訊(記者趙敏)天津一女子崔麗麗出差時遭職場性侵患創傷後應激障礙,2024年12月,津南區人社局對此認定為工傷。1月21日,新京報記者獲悉,崔麗麗就職的公司不服津南區人社局的工傷認定,已提起行政訴訟。
該公司人力資源部部長向記者確認,目前已就津南區人社局認定崔麗麗工傷一事,向津南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其表示「公司已經收到立案通知書」,但關於訴訟請求,不便告知。
新京報此前報導,崔麗麗是天津某企業營銷總監,性侵她的是公司老闆錢軍(化名)。2024年4月,錢軍因強姦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之後崔麗麗到天津市津南區人社局申請工傷認定。

2024年12月2日,津南區人社局出具《認定工傷決定書》,認為崔麗麗受到的事故傷害,符合《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586號)第十四條(五)項之規定,「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屬於工傷認定範圍,予以認定為工傷。
《認定工傷決定書》提到,崔麗麗和公司如對此決定不服,均可在接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或者六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編輯 楊海 校對李立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