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全面振興規劃發佈:允許農戶合法擁有的住房通過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盤活利用

據新華社1月22日消息,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鄉村全面振興規劃(2024-2027年)》(下稱《規劃》),併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規劃》提出,到2027年,鄉村全面振興取得實質性進展,農業農村現代化邁上新台階。到2035年,鄉村全面振興取得決定性進展,農業現代化基本實現,農村基本具備現代生活條件。
以下為《規劃》要點。
1.實施新一輪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行動,推行由常住地登記戶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制度,完善「人地錢掛鉤」政策,推動城鎮基本公共服務覆蓋全部常住人口。
2.保障進城落戶農民合法土地權益,依法維護進城落戶農民的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探索建立自願有償退出的辦法。
3.把確保國家糧食安全作為現代農業建設的首要任務,全面落實糧食安全黨政同責,堅持穩面積、增單產兩手發力,確保糧食播種面積穩定在17.5億畝左右、穀物面積14.5億畝左右。組織實施新一輪千億斤糧食產能提升行動,大力實施糧食單產提升工程,推動糧食產能穩步邁上1.4萬億斤台階。
4.深入實施國家大豆和油料產能提升工程,壓實「菜籃子」市長負責製,樹立大農業觀、大食物觀,農林牧漁並舉,構建多元化食物供給體系。落實棉花目標價格政策,加強糖料、天然橡膠基地建設。
5.健全市場監測預警體系,統籌做好糧食市場化收購和政策性收儲,完善儲備體系和制度建設,推進全鏈條節約減損,優化生豬、棉花、食糖市場調控機制,加強應急保供能力建設。
6.加大高標準農田建設投入力度,推動逐步把具備條件的永久基本農田建成高標準農田,提高建設標準和質量,完善建設、驗收、管護機制,支持引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等參與建設管護。探索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發放與耕地保護責任落實相掛鉤。
7.加快種業振興,建設種質資源保存鑒定等設施平台;加快核心種源技術攻關,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培育大型種業企業。
8.健全種糧農民收益保障機制,完善糧食生產補貼,落實最低收購價政策,健全農資保供穩價應對機制,落實糧食作物完全成本和種植收入保險政策,鼓勵有條件的省份實施差異化保費補貼政策,加大對產糧大縣的支持力度。
9.完善糧食主產區利益補償機制,強化對糧食主產區的支持,合理安排產糧大縣獎勵資金規模,實施產糧大縣公共服務能力提升行動,統籌建立糧食產銷區省際橫向利益補償機制,建立健全穩定的協作關係。
10.因地製宜編製村莊規劃,優先建設既方便生活又促進生產的項目,引導農民參與村莊規劃建設管理,嚴禁違背農民意願搞大拆大建。充分利用各類已建設施,嚴禁使用財政資金建設景觀項目。
11.有序推進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長30年試點,深化承包地擁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分置改革,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完善土地承包合約管理制度,做好與不動產統一登記有序銜接,依法糾正撂荒承包地、破壞耕地生產能力等行為。
12.加快完成房地一體宅基地確權登記頒證,允許農戶合法擁有的住房通過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盤活利用。
13.強化鄉村發展用地保障,省級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安排至少5%新增建設用地指標,保障鄉村重點產業和項目用地,落實農村產業融合發展和設施農業用地保障政策,縣鄉級國土空間規劃應統籌安排農業農村發展用地。規範有序穩妥開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騰退的建設用地指標可納入土地利用年度計劃。
14.發揮財政支持作用,堅持將農業農村作為一般公共預算優先保障領域,落實提高土地出讓收益用於農業農村比例政策,用好新出台的投融資政策。完善金融服務,健全大中型銀行服務「三農」工作機制,強化政策性金融支農作用,加強農村中小金融機構支農支小定位,加快農村信用社改革化險,推動村鎮銀行結構性重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