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淑敏,剋扣群眾財物!
據天津市紀委監委1月26日消息:日前,經中共天津市委批準,天津市紀委監委對寧河區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田淑敏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田淑敏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公款送禮;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金,利用職務影響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利;損害群眾利益,剋扣群眾財物,弄虛作假,欺上瞞下;規矩意識缺失,打探審查調查工作;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收受他人錢款,違規設立「小金庫」;將公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侵吞巨額公款。
田淑敏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汙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天津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天津市委批準,決定給予田淑敏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2024年7月4日消息,田淑敏被查。
她曾任寧河區政協副主席、區婦聯主席,後轉任寧河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