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人設「背貸」騙局獲刑,記者調查揭開騙貸套現的罪惡勾當

直至「職業背債人」的話題頻繁出現在社交平台上時,45歲的郭巫師意識到,自己就是話題中的主角。

只是不同於網絡中「徵信換錢、一夜暴富、躺賺百萬」的傳言,郭奇配合走完了背債的所有流程,並未暴富,反而背上一百餘萬的巨額貸款。

新京報記者調查發現,與郭奇有類似遭遇的,還有身患殘疾的低保戶盧林祥、時常離家出走的精神病人李成梅等多人。他們因利益誘惑或被矇蔽配合騙貸,由非法中介提供虛假信息及材料,將他們包裝為收入穩定的「工兵型」,通過買車、買房、信用貸等形式實施騙貸。非法中介將車或房抵押套現後,再將已無利用價值的「背債人」踢出局,導致多人背上巨額債務。

2023年,鄭州警方對郭奇、盧林祥等人貸款被騙一事立案調查。2025年1月15日,新京報記者從受害人處獲取的該案判決書顯示,法院認定田某華、張某言等7人誘惑利用無收入來源人員、低收入人員作為名義購車人,在這些人員沒有貸款購車意願,不具有貸款及還款能力的情況下,通過虛假個人信息辦理貸款購車,將車輛抵押套現分贓,後期也不再替名義購車人按期償還貸款。最終,涉案的非法中介田某華、張某言等7人因犯貸款詐騙罪,分別被判處2年至7年6個月不等的刑期。

暴富誘惑:「貸出來百十萬隨便花」

在坐上前往鄭州的出租車之前,盧林祥正在河南省丹恩州市十林鎮的一條鄉道旁,撿拾廢品。

因曾患腦卒中(俗稱:中風),52歲的盧林祥智力、記憶力受到影響,身體也落下病症。沒有勞動能力的他,靠著每月400元的低保和每年4000元的殘疾人補貼生活。村頭兩間簡易的磚混房裡,張貼的盧林祥的脫貧信息卡顯示:家庭人數1人,勞動力人數0人。盧林祥記得,在鄉道上撿廢品那天,一名中年男子與他搭訕,詢問他是否需要錢,說可以幫他弄個一二十萬元。

對於這筆巨款,盧林祥毫無抵抗力。他幾乎沒有猶豫,就爽快地答應了對方提出的貸款要求。在接受新京報記者採訪時,盧林祥對此解釋:「人家說這筆錢,不需要我還。」

南陽市丹恩州十林鎮的低保戶盧林祥被中介帶到鄭州後,通過虛假材料申請貸款購車致身背巨額貸款。新京報記者 程亞龍 攝南陽市丹恩州十林鎮的低保戶盧林祥被中介帶到鄭州後,通過虛假材料申請貸款購車致身背巨額貸款。新京報記者 程亞龍 攝

次日,盧林祥在這名男子的陪同下打印了徵信報告,隨後被送到鄭州,在中原區華山路的一個老舊小區內住下,等待中介的安排。

事後,盧林祥得知,與他搭訕的男子除了找他之外,還找尋了多個沒有還款能力的人到鄭州貸款。

河南汝陽縣的郭奇也有類似經歷。2022年的7月份,在老家待業的郭奇,通過朋友介紹與崔某樂相識,崔看了他的徵信報告後說,貸出來個百十萬沒什麼問題。

郭奇並不需要這麼多錢。起初,他只是想貸幾萬塊錢,做點小生意,維繫生計。此前,他在老家的礦上幹活,失業後在家中照顧兩個還在上小學的孩子和患有阿爾茨海默病的母親。

2025年1月17日,郭奇向新京報記者回憶,當時他並不清楚貸款的具體方式,剛到鄭州沒幾天,他就被拉到北四環外的一個小區里,到了之後才被告知,要先用他的名字買一輛車。

「我是來貸款的,怎麼變成買車了?」郭奇當時很牴觸,他並不知道自己要買什麼樣子的車,也不知道貸款需要填寫什麼資料,「全程都是由他人操作的」。

在警方的詢問筆錄中,郭奇提到,當時貸款買車,放貸方打了兩個回訪電話核實信息,代他操作申請貸款的張某言,以他妻子的名義接了電話,另一名男子則冒充他接了回訪電話。

直到去4S店提車時,郭巫師知道,他已通過線上APP購買了一輛黑色SUV轎車,僅車貸就有16萬元。但這輛車自被提出後,郭奇就再也沒有見過。

「車被別人開走了,錢也沒有拿到。」郭奇開始拒絕配合中介繼續貸款並回到老家,「大概一個月的時間,他們一天一個電話,天天催著去鄭州。」

郭奇稱,中介給他的解釋為「買車是為了包裝貸款人,之後可以搞到更多的貸款」。當時田某華、崔某樂均向他承諾說,只要配合,最終可以幫他貸出100多萬來。

「這錢能花嗎?」郭奇有些害怕。但當對方告訴他「想怎麼花就怎麼花,你有這百十萬,隨便做個生意,幾年就掙回來了」後,郭奇又動搖了。

身份包裝:低保戶、精神病患者變成年薪10萬元的員工

郭奇的擔憂不無道理,他甚至不知道放款方是如何給他批款的。

郭奇一直在老家打零工、種地為生,此前,他從縣城里的農村信用社貸款幾萬元,就填寫了一堆資料,還提供了收入證明,「現在十多萬的車貸,怎麼就這麼好批?」

警方調取的貸款申請信息表顯示,申請車貸時,郭奇的職業填寫的是鄭州一家建築公司的員工,已經工作了3年。事實上,這些信息都是偽造的。

新京報記者從多方確認,在為郭奇、盧林祥等人申請車輛貸款時,中介偽造了多項信息:身有殘疾的低保戶盧林祥,填寫的工作單位是丹恩州一家註冊資金5000萬的農牧公司,年薪13萬元;而現年53歲、患有精神疾病的李成梅則變成了方城縣一家農副產品購銷部的工作人員,工作4年、年薪10萬元。

在貸款申請信息表中,兩人配偶的年收入也均在10萬元以上。事實上,盧林祥早已離異,而李成梅的丈夫已經去世。

一名受害者被騙貸款19.8萬元購買的轎車,提車後被中介以11.5萬元的價格二次抵押給了二手車商。受訪者供圖一名受害者被騙貸款19.8萬元購買的轎車,提車後被中介以11.5萬元的價格二次抵押給了二手車商。受訪者供圖

李成梅親屬曾向警方證實,李成梅沒有經濟來源,精神不正常,經常離家出走,目前家人也無法聯繫到她,而在此前採訪中,新京報記者在河南省南陽市見到李成梅時,她神情呆滯,無法清楚地表達自己的遭遇,甚至不會分辨派出所和銀行。

盧林祥、李成梅購車的4S店工作人員曾向記者介紹,盧林祥、李成梅並非直接到店購車的客戶,兩人是通過汽車金融APP網上提報的購車貸款申請。申請人填寫的所供職工作單位只要是真實存在,他們一般不進一步查證,而收入、配偶的信息也是由當事人自行填寫,這些信息無需核實。

該案判決書顯示,放貸方上汽通用汽車金融有限責任公司員工稱,對客戶申報的購車個人信息,公司只能盡到形式審查,如果客戶填報的內容虛假,公司實際上無法進行實質審核,對購車客戶的真實信息情況無法掌握。

而正是抓住了放貸公司「形式審查」的漏洞,張某言、田某華等人通過偽造信息,冒充本人、親屬等接聽回訪電話的方式,利用無還款能力的人進行騙貸。

新京報記者獲取的盧、李二人的購車合約顯示,盧林祥的貸款金額是82000元、李成梅的貸款金額是90900元。4S店大客戶經理稱,盧林祥的車是零首付購置,而李成梅的車也只繳納了很低的首付。

二人的徵信報告顯示,盧林祥名下的貸款,只償還了兩期,共3312元;而李成梅的貸款只還了一期就斷貸了,她作為擔保方為另外一名不相識的人貸下的21.6萬元,也只在償還3期後,就未再償還。

斷貸後,盧林祥曾被催收人員找上門,但面對身有殘疾、靠低保生活的盧林祥,催收人員只能無奈離開。

「我既沒有拿到錢,也沒有開上車,這錢不該我還。」盧林祥稱。

吃乾榨盡:「優質客戶」背了車貸又背房貸

相較於盧林祥、李成梅等人背上的幾萬元車貸,郭奇背上的貸款則重如山嶽:除了車貸16萬多元,還有130多萬元的房貸。

在郭奇看來,盧林祥和李成梅的車貸之所以在購車一兩個月後就被斷掉,是因為他們無法再進行其他貸款,已沒了利用價值。

在車輛貸款完成後,盧林祥曾被中介帶去辦理房貸,但他因害怕名下有商品房後影響自己「吃低保」而拒絕配合。另有背債人因徵信存在不良記錄,未能通過房屋貸款的審核。

郭奇則是中介攥在手裡的「優質客戶」。他的徵信沒有逾期記錄,且可以提供結婚證、妻子身份證、戶口簿等基礎資料配合貸款。

判決書中披露的證人證言顯示:郭奇的車貸,持續償還了1年後斷供。已償還的4萬餘元,由中介田某華、崔某樂等人直接攻入扣款賬戶。

「他們幫我還車貸,是害怕我的徵信黑掉後,無法做房貸。」郭奇稱,2023年1月底,在中介的遊說之下,他配合中介將鄭州一套169平方米的商品房貸款後過戶到他的名下,如果車貸在這期間有逾期,房貸肯定就下不了。

背債人郭奇配合不法中介貸款購買的房產,貼了多張催款單。新京報記者 程亞龍 攝背債人郭奇配合不法中介貸款購買的房產,貼了多張催款單。新京報記者 程亞龍 攝

郭奇回憶稱,在那之後,他又配合中介去申請了「房屋裝修貸」,按照中介的說法,裝修貸還可以弄出來幾十萬元,這些錢會直接攻入他的銀行賬戶,萬幸的是這筆貸款最終未能通過銀行的審批。

郭奇的「信用」被榨幹了,而中介承諾的「百萬現金」,也遲遲沒有兌現。郭奇稱,2023年3月份,他曾多次到鄭州找田某華詢問錢的事情,但田某華原來的辦公地址已人去樓空,兩人在電話中大吵一架之後,郭奇選擇報警。

「本來是去貸款的,結果背了車貸、房貸,自己卻沒有拿回來一分錢。」因為背債的事,老婆已經與他離婚。

位於鄭州的那套房產,對郭奇來說也毫無意義。他沒有鑰匙,也已記不清房屋所在的具體位置了,更無法到鄭州生活居住。

2025年1月18日,新京報記者通過鄭州市不動產信息查詢確認,郭奇名下的房產,位於鄭州市中原區桐柏北路一個於2001年交房的小區內。

這處以6層商品房建築為主的小區,在周邊高樓的襯托下,顯得老舊,臨近大門幾棟樓的牆體外立面已被重新粉刷了一遍。郭奇的房產,是一套位於頂層的複式房,門口的柵欄式防盜門上,還貼著物業、燃氣公司2023年留下的催款通知。透過防盜門可見,屋內客廳的地板上已落滿了灰塵。

套現分贓:新車低價抵押套現按比例分成

從申請車貸到辦理房貸,郭奇與田某華和崔某樂接觸了半年。據他介紹,崔某樂、寧某飛是專門在縣里找人貸款的。被他們帶到鄭州的,還有路成等人。

路成向新京報記者介紹,他被騙辦理了兩輛車的貸款,如今,他背負的42萬元的車貸已嚴重逾期。

新京報記者從受害者處獲取的該案判決書中,寧某飛供述:他和崔某樂與田某華商量過,介紹客戶貸款成功的,根據客戶的貸款額度按3%的比例收取好處費,客戶到了以後,由田某華安排住處,並進行包裝,隨後以客戶名義讓客戶貸款購車或過戶房子,貸款審批下來後,再將到手的車或房抵押給他人。

在供述中,田某華也證實了這一說法:崔某樂、寧某飛以幫客戶貸款的名義,尋找目標客戶並帶到鄭州交給我,然後給客戶辦理貸款買房或買車手續,等車或房買到後,再把房子和車子抵押出去,抵押的錢扣除首付費用、手續費等後,賸餘的錢就分給參與的人。

田某華供認自己做房貸業務,張某言則是做車貸業務。

新京報記者梳理判決書發現,在該案中5名受害者,從4S店貸款購買了6輛轎車,其中5輛車都被二次抵押給他人。以受害者路成名下的某品牌越野車為例,該車指導價為29.4萬元,貸款本金26.8萬元,在償還了兩期貸款後,張某言便以7.35萬元的價格抵押給二手車商套現。

背債人郭奇名下的「房產」內落滿了灰塵。新京報記者 程亞龍 攝背債人郭奇名下的「房產」內落滿了灰塵。新京報記者 程亞龍 攝

田某華等人利用郭奇的身份過戶房屋並騙取136萬元房貸一事,在該判決中,公訴方並未提及,法院也未就此進行裁決。

新京報記者調查發現,郭奇名下的房屋,其貸款購買價遠高於市場價。

一家連鎖房屋中介公司工作人員介紹,郭奇購買的頂層複式,房齡較老且沒有電梯,是該片區最難成交的戶型,意向客戶很少。現在掛牌價在每平方米在6500元左右。

該工作人員查詢系統過往成交房屋價格後告訴新京報記者,郭奇於2023年1月購買房產,當時他們曾促成一套位於該小區一樓137平方米的房屋成交,成交價格是9300元每平方米。據他估算,位於頂層的複式房當時的市場價,在每平方米7300元上下。

按照郭奇的貸款金額計算,這套房屋的成交價在每平方米11500元左右,遠超出市場價格。

「這明顯是高評、高估了。」該房屋中介解釋,是在申請購買貸款時,通過打點關係,讓評估公司的工作人員評估出高於市場的房屋價值,這樣買房人就可以拿到更多的貸款,「網上說的用背債人幫賣房人脫手房屋,就是通過這種方式來辦的」。

2023年12月15日,上海警方曾披露的一起貸款中介利用背債人購房騙取貸款的案件。警方查實,一套位於上海郊區、房齡較老的頂層複式房,實際價值只有253萬元,在黃牛、房產中介、貸款中介等人的操作下,被評估為550萬元,最終從銀行貸出了357萬元,不法人員從中獲利85萬元。

郭奇「背債」的購房貸款還有132萬多元未還。受訪者供圖郭奇「背債」的購房貸款還有132萬多元未還。受訪者供圖

法網恢恢:7人犯貸款詐騙罪獲刑,多地曾發生同類案例

2024年5月,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檢察院就盧林祥、郭奇、路成等人被騙貸款一案,向法院提起刑事訴訟。

2024年8月,金水區人民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田某華、張某言等7人通過尋找缺乏貸款資質和還款能力的人,以貸款購車為名,通過網絡申請填寫名義購車人虛假的工作單位、收入等個人信息,騙取相關金融機構車輛抵押貸款獲取新車,後再將涉案車輛抵押套現分贓,後期也不再替名義購車人按期償還貸款。田某華等7人相互配合,共同實施購車套現的詐騙行為,主觀上均有騙取金融機構貸款非法佔為己有的目的,客觀上實施了貸款詐騙行為,該行為侵犯了金融機構對貸款的擁有權及國家金融管理秩序,符合貸款詐騙罪的構成要件,應以貸款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最終,田某華等7人被分別判處2年到7年6個月不等的刑期,並處罰金。

新京報記者檢索發現,類似的「背債騙貸」案並非孤例。近兩年山東德州、寧夏賀蘭、山西太原等地警方均曾破獲購車騙貸類案件。其中山東德州汽車貸款詐騙案的「背債人」涉及全國24個省份,詐騙金額達6000餘萬元。

據瞭解,中國銀保監會、國家金融監管總局曾相繼發佈《關於開展不法貸款中介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汽車金融公司監管評級辦法》,旨在遏製不法中介騙貸和汽車金融公司放貸審核不嚴的問題。

一位在鄭州從事房產交易的中介稱,目前,房屋交易已實行全流程監管,不僅貸款額度根據房屋的實際成交價核算,購房人申請的貸款也由房管局直接打給賣房人,而不是像之前的由買房人或中介轉給賣房人。此舉就是為了杜絕不法中介利用背債人,以高評高估的方式套取貸款。

相關法規和要求的出台,堵上了背債貸款的漏洞,但對於已經背上了150萬元債務的郭奇來說,債務就像一座山,壓得他喘不過氣來,「害怕。害怕被人上門催債,也不敢使用銀行卡,徵信可能一輩子也恢復不了了。」

當他再次看到社交平台上關於「背債人,一夜暴富」話題時,郭奇忍不住評論:「別再騙人了。」

(文中郭奇、路成為化名)

新京報記者 程亞龍 韓福濤

編輯 甘浩

校對 趙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