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遊客違規翻進秦始皇兵馬俑坑,警方回應:未觸摸損害文物,依法治安處罰

來源:大風新聞

2月5日,有網民發影片稱在陝西西安秦始皇兵馬俑博物院一號坑,有男遊客跳下俑坑中,被警方帶走。

影片顯示,在秦始皇兵馬俑,現場遊客正在有序參觀,一名男子突然做出驚人舉動,徑直越過圍欄,跳進俑坑,自稱要近距離觀賞。其違規行為引起周圍遊客驚呼,隨後一位身著警服的工作人員將男子從兵馬俑坑中拉出。

身著警服的工作人員將男子從兵馬俑坑中拉出身著警服的工作人員將男子從兵馬俑坑中拉出

2月6日上午,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聯繫到西安市公安局臨潼分局秦俑派出所,民警稱已經在處理,具體案情進展無法透露。

隨後,大風新聞記者從西安市公安局臨潼分局瞭解到,2月5日15時許,遊客孫某在參觀秦始占士陵博物院時,翻越護欄進入一號坑夯土層,被工作人員現場控制,其未觸摸和損害文物。因孫某擾亂公共場所秩序,西安公安臨潼分局已依法對其予以治安處罰。

陝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認為,涉事遊客跳進俑坑,顯屬違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3條的規定,擾亂車站、港口、碼頭、機場、商場、公園、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的行為屬於違法行為,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據此,警方可對涉事遊客予以行政處罰。

趙良善指出,遊客違法跳入俑坑的舉動,可能對文物造成損害。儘管該事件中涉事遊客並未對文物造成實際損害,但其行為仍應被製止並受到相應行政處罰。

趙良善提醒,保護文物,人人有責。遊客務必要嚴格遵紀守法,切莫以身試法,否則,將咎由自取,自食惡果。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 佘欣 編輯 董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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