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南方人有吃蛇肉習俗 如今已禁止以蛇為食材|話蛇迎春⑤

封面新聞記者 文康林

古老的《山海經》就記載了吃蛇的習慣,如《海外東經》:「黑齒國在其北,為人黑齒,食稻啖蛇。」《海內經》:「又有黑人,虎首鳥足,兩手持蛇,方啗之。」這裏沒有標明地域,但稻米是南方人主食,黑齒習俗主要流行於南方地區,尤其是廣東、福建、廣西等地,甚至遠涉東南亞、太平洋島嶼,吃蛇的人屬於南方土著無疑。

早在周代,就有典籍明確指出以越人為代表的南方人有吃蛇的習俗。《汲塚周書·王會解》記載:「東越海蛤,歐人蟬蛇,蟬蛇順食之美。」有些資料將「蟬蛇」解釋為鱔魚,其實並非如此,蟬和蛇是外形相似的兩類物種。此處的蟬,通「鱓」,通常同「鱔」字,指鱔魚,有時也同「鼉」字,指揚子鱷。蛇就是指蛇類,有些地方將蛇稱為地鱔、茅鱔,但蛇並不是鱔。西晉孔晁註解道:「東越歐人也,北交州蛇特多,為上珍也。」歐,也寫作甌、漚、區,是先秦時期對越人的稱呼,這裏的東越主要指浙江南部甌江、靈江流域一帶。古代有所謂「百越」,包括東越(東甌)、西越(西甌)、南越、閩越、駱越、吳越、揚越、山越等,越人作為一個統稱,生活範圍覆蓋洞庭湖、鄱陽湖水系交彙區域和東南沿海地區。

蛇 AI繪製蛇 AI繪製

漢初成書的《淮南子》在卷七《精神訓》中指出了我國在是否吃蛇問題上,南北方的顯著差異。書中稱:「越人得髯蛇,以為上肴,中國得之而棄之無用。」越人把蛇肉當美味佳餚,中原人卻把蛇肉當廢物扔掉。北齊劉晝《新論·正賞》記錄了越人和秦人對吃蛇的強烈反差:「越人臛蛇,以饗秦客,甘之以為鯉也;既而知其是蛇,攫喉而嘔之,此為未知味也。」臛蛇,即把蛇做成肉羹。這個故事容易讓人聯想到杯弓蛇影,杯弓蛇影的故事只可能發生在中原,如果是南方人遇到,酒杯中出現了蛇,那一定當成大補藥酒。

北魏酈道元的《水經注》記載了殺蛇的方式:「(交州)山多大蛇,名曰髯蛇,長十丈,圍七八尺……山夷始見蛇不動時,便以大竹籤簽蛇頭至尾,殺而食之,以為珍異。」北桑治邵伯溫《邵氏聞見後錄》還記載了廣西人殺蛇時,口中要唸著「紅娘子」,如同咒語一般:「廣西人喜食巨蟒,每見之,即誦紅娘子三字,蟒輒不動,且行且誦,以藤蔓系其首於木,刺殺之。」範成大所撰風俗著作《桂海虞衡誌》同樣記錄了廣西人殺蛇吃蛇的過程:「寨兵善捕之數輩,滿頭插花,趨赴蛇。蛇喜花,必駐視,漸近競拊其首,大呼紅娘子,蛇頭益俯不動,壯士大刀斷其首……數十人舁(讀yú,抬舉)之,一村飽其肉。」原來殺蛇時所念的「紅娘子」,乃是指能吸引蛇注意力的紅花。

南桑治周去非在《嶺外代答》中說,生活在兩廣中部及南部溪水、山穀等深邃廣闊之地的人和生活在群山環抱的小平原、小盆地的人,「不問鳥獸蛇蟲,無不食之……至於遇蛇必捕,不問短長……悉取而燎食之。」明代李時珍在《本草綱目》中也說︰「南人嗜蛇,至於發穴搜取。」到了清末民初,徐珂創作的清代掌故遺聞彙編《清稗類鈔·飲食類》仍稱「粵人嗜食蛇,謂不論何蛇,皆可佐餐」。

其實南方山地、叢林、濱海之人喜好吃蛇,也是迫於生計和環境造就。古代南方開發較晚,被稱為蠻夷之地、蠻荒之地,蟲蛇為患。蠻、閩兩字共有的蟲字,本義就是指蛇,可見南蠻、閩越乃蟲蛇叢生之地。一方面南方山區缺肉少食,一方面大自然又滋養出眾多蛇類,南方人便就地取食,「發穴搜取」「遇蛇必捕」「飽其肉」「以為上肴」也就不足為奇。蛇肉作為一種獨特的地方食材,流傳幾千年過程中,人們不再滿足飽腹,進而追求精細處理和烹飪技巧,在廣東、廣西和福建等地發展出蛇肉羹、蛇肉煲、龍鳳湯、龍虎鬥、鹵蛇段等以蛇肉為食材的閩粵名菜。

人們吃蛇,除了是對肉食的需求,藥補也是一大關鍵。蛇膽、蛇蛻、蛇黃、蛇骨等都可以入藥,柳宗元《捕蛇者說》中就提到,捉到蛇後晾乾用來做成藥餌,可以治癒痲瘋、手腳拳曲、脖腫、惡瘡,去除壞死的肌肉,殺死人體內的寄生蟲等。《本草綱目》稱,蛇肉可以治諸風癱瘓,筋攣骨痛,痹木瘙癢,殺蟲辟瘴,及癘風、疥癬、惡瘡、癩疾。不管這些說法是否符合科學,古人信這套,蛇就免不了被吃的命運。

蛇肉羹 AI繪製蛇肉羹 AI繪製

不過,現代人們的溫飽已經解決,追求健康飲食,近年來移風易俗,出於保護野生動物和飲食健康原因,很多地方已經禁止用蛇肉作食材。檢索近年來的新聞可知,重慶、湖北、湖南、上海等地都有捕蛇,買賣、食用蛇肉等違法行為被查獲的案例。廣東省從2023年11月1日起,全面禁止食用包括蛇類在內的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和其他陸生野生動物。

無論是野生蛇還是養殖蛇,都尚未被列入《國家畜禽遺傳資源品種目錄(2021版)》,因此,各經營單位不得以蛇為食材加工餐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