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直擊丨「破門亮燈」,道歉之後
2月7日,山西大同平城區古城街道就「破門亮燈」事件道歉稱,「反映出我們在工作過程中存在思想上急於求成、方法上簡單粗暴、服務意識淡薄等問題」。此前,古城某商戶未按要求亮燈,多名工作人員撬鎖入店開燈。
道歉公告發佈後,人民網《人民直擊》記者前往實地探訪發現,有商戶表示「古城亮化」倡議未明確撤銷,認為仍有相關「要求」,也有的認為已不做強製,還有人表示沒有倡議也會自願亮燈。

「破門亮燈」事件的發生,僅是工作方式問題嗎?道歉之餘,還有不少問題待明確。
多少商戶認為亮燈倡議仍有「強製」性?相關成本由誰承擔?
2月8日,大同古城多名商戶告訴記者,近幾日仍按「要求」亮燈。
網傳一份落款為古城街道辦事處鼓樓社區的《古城亮化倡議書》(以下簡稱《倡議書》)顯示,1月27日至2月12日,每晚18時至次日6時,古城內各商業門店應確保室內燈光充足,門頭牌匾、廣告牌、LED電子屏以及燈籠等應全部點亮。
鼓樓東街一商戶告訴記者,其確實簽訂了上述《倡議書》,且簽之前未收到徵求意見的通知,「說的是倡議,但(給人感覺)是強製」。該商戶稱,目前沒有接到《倡議書》撤銷的通知,此前雖未被督促亮燈,但怕不按要求執行會有不良後果,如停水停電。
有商戶對徹夜亮燈、尤其是室內亮燈表示「不理解」,並擔心木結構建築因亮燈產生的消防安全隱患。《倡議書》提及,要在亮燈前進行安全檢查,確保無安全隱患。一名商戶對此稱,「(如果發生火災)人家會說是你自己電路的問題」。
也有商戶認為,亮燈倡議旨在發展古城旅遊,商戶配合也無可厚非。還有商戶說,即便沒有《倡議書》,春節期間也會自發亮燈,「不然遊客走到這裏來一片黑」。

2月9日淩晨5時左右,記者在古城走訪發現,不少商舖室內外都亮著燈,也有的內外均未開燈。
大同市城市管理局微信公眾號在2月3日發文倡議,春節期間,古城內沿街商戶儘量延長營業時間,夜間開啟店舖燈光,並表示「春節期間因夜間開啟燈光產生的額外電費,政府將予以補貼」。

對於亮燈產生的額外電費,多名古城商戶稱,聽說有補貼,但不知道具體怎麼落實。
道歉之餘如何追責?形式主義如何杜絕?
「古城亮燈是政府倡議而不是強製執行,行‘破門亮燈’之事,有‘面子工程’和形式主義之嫌。」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教授馬亮表示,春節期間亮燈是為了吸引遊客,發展文旅產業,需要商舖的配合,但不能強製要求,甚至暴力執法。
近日,中央層面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專項工作機制會議在京召開,明確提出「加大力度整治‘政績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持續整治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不正之風」。
馬亮表示,「破門亮燈」背後,可能存在政策「層層加碼」等因素,「到了基層執行層面,呈現出‘一刀切’和‘暴力執法’等偏差」。他認為,該事件的整改與追責方向較為明確,「具體而言就是賠償商舖損失並賠禮道歉,對相關責任人加以問責」。
「不僅要依法問責相關執法人員,還要對導致倡議變為強製的相關部門加以調查,舉一反三,引以為戒。」馬亮表示。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副教授鄭海平認為,落實《倡議書》應本著自願原則,相關工作人員若未經同意,強行「破門亮燈」,則涉嫌違法,應依法問責。
鄭海平表示,有關部門若已進行整改,有必要明確告知商戶,政府只是倡議亮燈,並不是強製。「如果沒有明確告知,商戶可能還是不確定自己是否有權拒絕亮燈,也會擔心熄燈引發不利後果。」
對於「破門亮燈」事件的完整經過及後續處置情況,平城區古城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向記者表示,此事還在詳細調查中。大同市12345熱線接線人員稱,大同市紀委監委正處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