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婪腐化、恣意妄為,「老虎」羅保銘被決定逮捕!
來源:正義網
正義網記者2月10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十三屆全國人大華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羅保銘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羅保銘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曾擔任海南省委書記
2024年7月主動投案
公開信息顯示,羅保銘1952年10月出生,天津市人,歷史學碩士。他1969年至1973年任內蒙古生產建設兵團班長、排長、副指導員,此後回到家鄉天津,任天津市無線電元件三廠工人、車間黨支部副書記,1978年至1981年在天津師範專科學校中文系中文專業學習,畢業後進入共青團天津市委工作,短短3年就成為團市委副書記。1985年,羅保銘任共青團天津市委書記,此後曆任天津市大港區委副書記、區長,天津市商業委員會主任,市委商業工委副書記等職。1997年,羅保銘任天津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晉陞副部級。
2001年,羅保銘離開工作、學習28年的天津,任海南省委副書記,2007年任省長,2011年任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直至2017年。2017年,羅保銘任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華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次年任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華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2024年3月卸任。羅保銘還曾是十五屆、十六屆中央候補委員,十七屆、十八屆中央委員。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24年7月25日消息,十三屆全國人大華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羅保銘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羅保銘落馬兩個多月後,2024年10月21日,曾擔任羅保銘秘書多年的海南省瓊海市委書記田誌強也被查。
田誌強1969年出生,曾長期在天津、海南工作。曾任天津市委宣傳部辦公室機要秘書、辦公室主任科員、助理調研員等職。2004年,田誌強轉赴海南工作,曾任海南省委辦公廳正處級幹部,省政府辦公廳一處處長,省政府辦公廳副主任、黨組成員兼黨組紀檢組組長,海南省委副秘書長,省委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2015年任屯昌縣委書記(正廳級),2021年任海南省瓊海市委書記。
長期與政治騙子不正當交往
大搞權錢交易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25年1月24日消息,羅保銘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通報稱,羅保銘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長期與政治騙子不正當交往,造成財政資金重大損失和惡劣政治影響,對抗組織審查,大搞迷信活動;違背組織原則,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重要幹部任用上聽任親友「推薦」干預,違規選拔任用幹部並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縱容親屬利用本人職務影響謀取私利,利用職權大操大辦喪事,長期無償接受企業提供的高檔服務;違規干預和插手執紀執法活動;貪婪腐化,恣意妄為,將公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羅保銘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羅保銘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終止其海南省第八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作者:王詩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