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腐邊升!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協原副主席竇萬貴被公訴

來源:正義網

正義網記者2月12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竇萬貴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柳州市人民檢察院已向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竇萬貴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竇萬貴,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竇萬貴利用擔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托里縣委書記,吐魯番地委委員、組織部部長,艾基蘇地委委員、組織部部長,艾基蘇地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艾基蘇地委代理書記、書記,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協副主席、艾基蘇地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竇萬貴 資料圖竇萬貴 資料圖

任上被查

公開簡曆顯示,竇萬貴,漢族,1962年10月生,江蘇徐州人,1982年10月參加工作,1986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黨校馬克思主義理論與思想政治教育專業畢業,區委黨校研究生學曆。

竇萬貴長期在新疆工作,曾任托里縣委書記,吐魯番地委委員、組織部部長,艾基蘇地委委員、組織部部長,艾基蘇地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艾基蘇地委書記等職。

2018年1月,竇萬貴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協副主席。

2024年3月20日,竇萬貴被查。

搞「七個有之」

投機鑽營 結交政治騙子

2024年10月7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通報,竇萬貴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通報稱,竇萬貴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貫徹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減價扣、搞變通,違背民主集中製原則,搞「七個有之」,投機鑽營,結交政治騙子,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背組織原則,跑官買官,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金,利用職權為親友經營活動謀取利益;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礦產資源開發、工程項目承攬、幹部選拔任用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竇萬貴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竇萬貴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2024年10月15日,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竇萬貴作出逮捕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