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順德一公司規定如廁時間:如有特殊情況需向人事部門申請,違者罰款

#廣東一公司規定如廁時間違者罰款#【廣東順德一公司規定如廁時間:如有特殊情況需向人事部門申請,違者罰款】#律師談公司規定如廁時間違者罰款# 近日,一份名為《如廁管理規範》的文件在網上流傳,文件上標明的發佈者為佛山市順德區三兄弟機械製造有限公司,發佈時間為2月11日。

該文件規定了公司員工如廁時間和不允許如廁時間,例如,10:30-10:40期間員工可正常如廁,11:30-12:00期間則不允許如廁。而在未規定的其他上班時間「小號上廁所」,則不能超過2分鐘。該文件還規定:「如有特殊情況身體特質的找人力資源申請,無薪如廁,備案。」

此外,該文件還公佈了違規處理措施:「公司將通過監控隨時調取,對於違反上述規定的員工,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違規將進行100元罰款(從當月薪金扣減)。」值得注意的是,該文件還稱,此管理規範依據《黃帝內經》,發佈的目的是保障員工的身體健康。

2月13日,記者致電該公司,工作人員向記者證實了該文件的真實性。工作人員解釋,發佈這一管理規範,是為了「告訴員工在哪個時間(如廁),沒有說控制的」,目前尚無員工對此有所反饋。

該公司的「如廁管理規範」是否合法?廣東一粵律師事務所主任陳世幸告訴羊城晚報記者,這樣的勞動條件危害勞動者身體健康,此項規定涉嫌違法。

陳世幸解釋,《勞動合約法》第4條規定,用人單位在製定、修改或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等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勞動合約法》第32條則規定,勞動者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用人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