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音樂廳一前員工「虛構場次收數萬元票款」新進展:已被刑拘
2月14日,多位被長沙音樂廳前員工李某源騙取票款的受害人告訴澎湃新聞(www.thepapaer.cn),他們收到公安機關反饋,李某源已於2月13日被決定刑事拘留。2024年12月31日,李某源案被立為刑事案件。
據澎湃新聞此前報導,長沙音樂廳票務中心員工李某源自2018年10月22日入職長沙音樂廳。多名受害人自2018年起從李某源處購買門票。2022年開始,李某源收取票款後未出票不退款,甚至將廣州、鄭州等地音樂會虛構為長沙音樂廳音樂會演出,以騙取受害人購買門票。2023年12月,受害人陸續發現不對勁,與李某源溝通退款遭拒。2024年3月受害人從長沙音樂廳獲知李某源已離職一年,但其一直以在職人員身份在長沙音樂廳官方微信群中。至少有7名受害人共計3.6萬餘元票款被騙,涉及長沙、湘潭等地市民。

2024年12月18日晚,長沙音樂廳就此事發表聲明,稱李某源原為其單位員工,其已於2023年3月自該單位離職。有當事人反映,其通過李某源個人代購演出票並向李某源個人付款後,李某源卻並未按約定兌現承諾,且拒不退還所收錢款。
對於上述事件,該單位迅速組織核查,發現李某源在沒有該單位任何授權許可的情況下,私自與當事人聯繫,誘導當事人通過私人收款碼、微信轉賬等方式,向其支付「代購演出票款」。該單位將積極配合受害當事人,就李某源的欺詐行為,向轄區公安機關報案及跟蹤後續處理。下一步該單位也將不斷加強監管,堅決配合公安機關打擊違法犯罪行為和「黃牛倒票」行為,並持續對各大售票平台進行實時監控與記錄,一經發現任何違規即溯源與處理。
當晚,多名受害人表示,長沙音樂廳已聯繫其提交報案資料,隨後,受害人陸續去公安機關做筆錄。
2月14日,多名受害人查詢湖南陽光警務執法公開系統發現,其查詢的案件,長沙市公安局開福分局於2024年12月31日立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於2025年2月13日被決定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