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臨沂 「紙面服刑」村霸被執行死刑,此前有故意殺人前科
2月14日下午,新京報記者從被害人家屬獲悉,山東臨沂沂南「紙面服刑」後再殺人的賀法田,當天上午已被執行死刑,此前最高法已就其死刑複核一案依法作出裁定,核準賀法田死刑。
據新京報此前報導,1987年持槍殺人的賀法田,被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刑十年,不過那次賀法田並未入獄服刑,僅在看守所關了半年就回到家中,這也是他「紙面服刑」的由來,2023年4月26日,賀法田再次行兇,持刀捅死了同村村民竇勤孝。
2023年11月13日,臨沂中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賀法田死刑,以持有槍支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決定執行死刑。一審宣判後,賀法田上訴到山東高院,此後山東省高院作出終審判決,維持一審對兇手賀法田死刑的判決,並依法報請最高法核準。
竇勤孝的女兒竇光春告訴記者,2月14日上午她接到臨沂中院的電話通知,讓其去法院領取最高法複核裁定書,並告知賀法田的死刑判決已在當天早上執行完畢。
據最高法複核裁定書記載,被告人賀法田因瑣事與同村村民竇勤孝結怨,2023年4月26日下午,賀法田持䦆頭將竇勤孝打倒在地,又持單刃刀連刺竇勤孝兩刀,致其死亡,賀法田歸案後,警方又查獲賀法田藏匿的2支手槍、7發子彈和3根備用槍管。
裁定書認為,被告人賀法田犯罪手段殘忍,情節惡劣,後果嚴重,實屬罪行極其嚴重,且有故意殺人犯罪前科,應依法懲處,核準對賀法田執行死刑的刑事裁定。

蹊蹺的「紙面服刑」
據新京報此前報導,臨沂市沂南縣人民法院判決書顯示,1987年2月15日下午,在與前王泉村村民桑治傳勤的一次口角中,賀法田用隨身攜帶的短槍擊中桑治傳勤,造成桑治傳勤重傷。沂南縣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賀法田有期徒刑十年。法院沒收作案工具自造土短槍兩支。根據判決結果,賀法田刑期本應到1997年2月26日刑滿。
但是令村民們沒有想到的是,1987年殺人當年他就返回了村里。關於賀法田1987年犯故意殺人罪被判十年,但未進監獄服刑問題,臨沂中院在一審判決書中提到,2023年沂南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出具的一份辦案說明記載:經多方查證,因當時辦案人員亡故或年老記憶不清等原因,未能查清賀法田未進監獄服刑的具體原因,未能查到監外執行的決定機關和相關文書。
未入獄服刑的賀法田,成為村民眼中不敢惹的人物,此後多年,他先後打傷捅傷多人。 2021年,他又因瑣事與被害人竇勤孝發生肢體衝突,從那之後,賀法田和竇勤孝的「樑子」就結下了。
竇光春告訴記者,2024年6月9日,臨沂市政法委的領導曾帶領多個部門的負責人與其會面談話,告訴她已成立了聯合調查組調查賀法田「紙面服刑」的相關問題,不過時間過去了大半年,竇光春說目前調查組尚未向她反饋調查進展。

受害人被殺害前曾多次報警
竇光春介紹說,父親竇勤孝生前曾多次向有關部門舉報賀法田「紙面服刑」的問題,她認為這進一步招致了來自賀法田的威脅和報復。
據竇光春講,2022年9月17日晚,竇勤孝在家門口乘涼時突然聽到兩聲巨響,查看監控發現有人從旁邊玉米地裡拋來兩個爆炸物,但民警現場勘查未發現爆炸殘留物。第二天早晨,竇勤孝大女兒又發現停放在父親家門口的車輛左後車胎被擊穿,左側車身上有一處疑似彈孔的孔洞。
隨後竇勤孝開始更頻繁地向相關部門舉報賀法田的問題,並且反映自己受到威脅以及擔心被報復的情況。竇勤孝手機的通話記錄顯示,從2021年7月4日開始,至2023年3月14日,單是打給110報警平台的電話就有16次。至於打給其他政府部門的電話和送交的書面材料已無法完全統計。竇光春說,她父親生前只是在尋求一個安全的保障,最終保障落空,被賀法田持刀殺害。
竇勤孝死後,他的女兒繼續向有關部門反映賀法田「紙面服刑」的問題。2023年6月沂南縣公安局一名領導向竇光春通報,經過一段時間的調查,證實了1987年賀法田被判刑後沒有入獄服刑的記錄,也沒有找到看守所釋放他的法律文件及記錄。
新京報調查組
編輯 陳曉舒
校對 張彥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