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歲男子因強姦罪被判15年,為何能獲監外執行

【93歲男子因強姦罪被判15年,為何能獲監外執行】#93歲老人強姦為何被判15年重刑##老人強姦被判15年為何能監外執行# 近日,湖南邵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出一則罪犯暫予監外執行的公示。93歲的罪犯周某某,因犯強姦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但看守所因其生活不能自理而拒絕收監,建議暫予監外執行,法院予以公示。澎湃新聞從邵陽中院獲悉,周某某於2022年犯罪,涉侵犯未成年人。法院依據強姦罪的加重情節予以重判15年有期徒刑。

據邵陽中院近日公示,罪犯周某某,男,1931年6月9日出生於湖南省邵陽縣,小學文化,農民。因犯強姦罪於2024年10月14日被該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該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在收監執行過程中,邵陽縣看守所於2024年11月14日以周某某生活不能自理為由拒絕收押,建議該院對周某某暫予監外執行。該院已於2025年2月12日受理,現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限為3日。

澎湃新聞從邵陽中院獲悉,周某某犯罪時是2022年,彼時其已91歲。該案涉及未成年受害人。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姦淫不滿十四週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二)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姦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輪姦的;(五)姦淫不滿十週歲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傷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顯然,周某某的行為屬於強姦罪的加重情形。

同時,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周某某作為已滿75週歲的人,可獲從輕或減輕處罰等法律待遇。

《刑法》第十七條之一規定: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刑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審判的時候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不適用死刑,但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2021年6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的《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試行)》中還規定,「對於已滿七十五週歲的老年人故意犯罪,綜合考慮犯罪的性質、情節、後果等情況,可以減少基準刑的40%以下;過失犯罪的,減少基準刑的20%-50%」。

《刑法》第七十二條明確規定,對於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條件的應當宣告緩刑。

不過,周某某的罪行深重,在考慮到各種有利條件後,邵陽中院仍然對其判處了有期徒刑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