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回應「被行李砸中致孩子早產離世」:已找到行李主人,準備起訴
轉自:九派新聞
近日,網民張女士在社交媒體上反映,1月22日自己在動車上被突然掉落的行李箱砸中腹部,導致7個月的孩子早產離世。
2月19日,張女士最新回覆網民留言時表示,「已找到行李的主人,準備起訴」。

此前,她表示,自己被行李砸中腹部後,列車長並未幫忙聯繫救護車也沒有詢問是否需要中途下車,而是選擇廣播尋醫。「幸好車上有醫生乘客,看了我的情況之後陪同我提前在南寧站下車,但是下車後車站人員也並沒有幫忙叫救護車也沒有安排出站,我們只好步行出站打車前往南寧婦幼保健院檢查。」

「從入院到現在我坐月子的第26天,鐵路部門、行李人並沒有聯繫過我們,我們多次向鐵路部門聯繫,列車長給我們的回覆是責任不在他們責任在行李人身上,我們聯繫行李人行李人回覆是鐵路的責任。雙方一直在踢皮球,所以我們也一直沒有得到解決方案。」
19日,南寧站相關工作人員告訴@中國新聞週刊 ,此事因發生在列車上,歸屬廣州鐵路局負責。
據工作人員瞭解,廣鐵集團已有人員處理此事。對於該網民稱車站工作人員未提供醫療服務協助的情況,南寧站服務台工作人員表示,不清楚當天事發情況,但只要列車長提出,或乘客提出需求,服務台都會為重點旅客提供幫助。
南寧市婦幼保健院的工作人員介紹,入院後張女士做了剖宮產手術,然而不幸的是,後來孩子未能保住。工作人員還提到,張女士已經出院。是否因被行李箱砸中才做的剖宮產手術?工作人員未作回應。
12306客服工作人員稱,「已經有人反映此事,我們已經記錄,廣州鐵路局已有相關工作人員正在處理。」
廣州鐵路12306客服則表示,他們暫不掌握該情況,若反映此事需由乘客本人聯繫。
對此,南寧市婦聯的工作人員表示,已經收到了當事人朋友的求助,已向其解釋了法律層面的問題。目前,具體情況他們還在瞭解中,若情況屬實,會關注、跟進的。
對於行李墜落致傷涉及的法律問題,陝西恒達律師事務所律師趙良善認為,鑒於目前權威機構還未給出調查結論,如果經調查,行李主人規範放置行李,即行李主人無過錯的,則無需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相反,若未規範放置導致行李掉落,行李主人需承擔一定的民事賠償責任。
而鐵路方負有安全保障義務,若出現安全措施不到位,或允許不符合要求的行李箱帶進車廂、未及時發現行李存在脫落風險等情形的,則視為鐵路方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需承擔一定的侵權賠償責任。
[來源:九派新聞綜合中國新聞週刊、新黃河、封面新聞、瀟湘晨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