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搞錢色交易、道德敗壞的李顯剛,在市長、市委書記等任上大肆斂財
來源:政知道
最高人民檢察院2月19日消息,黑龍江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李顯剛涉嫌受賄、貪汙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遼寧省大連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近日,大連市人民檢察院已向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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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李顯剛利用擔任黑龍江省雙鴨山市市長、市委書記,黑龍江省政府秘書長,黑龍江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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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顯剛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貪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李顯剛,男,漢族,1963年2月出生,在職研究生,管理學博士。
李顯剛曾在原農業部工作,曆任農業部農村合作經濟指導司農民負擔管理處處長,農業部農民負擔管理辦公室副主任,農業部農村經濟研究中心副主任等職。
1999年,李顯剛調任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秘書,2000年任中共中央辦公廳秘書局正局級秘書。
2005年,李顯剛任黑龍江省委副秘書長,2008年任雙鴨山市市長,2009年任雙鴨山市委書記。
2013年,李顯剛任黑龍江省政府秘書長、黨組成員,2018年任黑龍江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成員,2024年3月被查。
2024年9月,李顯剛被雙開。
通報提到,經查,李顯剛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妄議黨中央大政方針,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規出入私人會所;違反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利用職權違規為他人職務晉陞調整提供幫助;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金,大搞錢色交易;規矩意識缺失,違規打探巡視信息,違規留存涉密文件;道德敗壞;貪婪腐化,將公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案件處理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侵吞公共財物。
李顯剛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貪汙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