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幼師遇害案二審開庭未當庭宣判 家屬希望維持死刑判決
來源:大象新聞
記者 韓靜雯
2月19日,「山東青島兩女幼師遇害案」二審在青島平度開庭審理,被害者家屬對大象新聞記者表示,此案未當庭宣判。

此前報導:
2月19日,備受關注的「山東女幼師出租屋遇害案」二審開庭。2月18日上午,被害女幼師劉某怡家屬對大象新聞記者表示,希望能維持一審對兇手李某勇的死刑判決。
2023年12月11日晚,山東省平度市兩名女性幼師,在出租屋內遭一男子入室殺害。據青島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顯示,男子李某勇因生活不順致其心理扭曲,產生報復同學李某菲(女)的惡念。案發當晚21時許,李某勇攜帶購買的單刃刀竄至李某菲所在出租屋,敲門入室,並趁李某菲不備猛捅數刀,並將其逼入其室友劉某怡臥室後繼續捅刺,致李某菲當場身亡。李某勇擔心罪行敗露,又殺害了無辜的室友劉某怡。
另據一審判決書,被告人李某勇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無異議,認罪悔罪。其辯護人意見為,李某勇平時存在揮拳亂打、自言自語、滿頭大汗,及無故損害財物等異常行為,其作案時存在異常行為,應對李某勇做精神疾病及作案時是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鑒定。
一審法院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李某勇作案過程中,行為清晰、目標明確,未反映出存在精神障礙狀態。故本案無證據證實被告人李某勇因精神疾病導致其辨認能力和控制能力削弱或者喪失的情形,該辯護意見不成立,不予採納。
2024年10月18日,山東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李某勇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李某勇當庭表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