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陽某小區住戶廚房改廁所被樓下起訴,判例寫進最高法工作報告
新京報訊 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官微3月12日披露了央視《熱線12》寫進最高法工作報告的典型案例:樓上住戶廚房改廁所案——
家住北京市朝陽區某小區202室的住戶,有一天忽然發現自家廚房的天花板漏水,經檢查後發現水是從樓上302漏下的,而且自家廚房的上方竟然是302的廁所,也就是說,他家廚房漏的水是樓上衛生間的水。
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法官夏莉表示,之後他也找過小區的物業公司,小區物業公司也給樓上業主發過整改通知書,要求進行整改,但是樓上的業主沒有理會,最後樓下業主起訴到法院,要求樓上鄰居將衛生間和廚房恢復原狀。

從戶型圖可以看出,302房主對衛生間的改動直接導致他家衛生間相當部分面積正好位於樓下202室廚房的上方。法庭審理時,302房主答辯說這個房子是他買的二手房,這個改動是2014年前業主裝修時改動的,這種格局到訴訟時已經維繫9年,不存在對202房主心理造成不良影響的問題,並且該房屋建於1988年,屬於典型的老舊小區,該小區樓房系磚混結構,質量堪憂。還出示鄰居證言說,如果按照202房主的要求,將房屋結構恢復原狀,這樣大的裝修改動可能會導致樓體開裂,造成更大安全隱患。
對此,202房主不予認可,並提供了照片,說小區里就有業主正在裝修。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房屋改造雖為業主的自由,但需在規範允許的範圍內進行。
夏莉表示,根據住宅設計規範中的強製性的條款,樓上的衛生間不得佈置在下層住戶的廚房、起居室、臥室和餐廳的正上方。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業主在對自有部分行使權利的同時,不得危害建築物的安全,也不得損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利。
此外,對於302房主所說樓齡過長,恢復原狀可能會對樓體造成安全隱患的問題,因為沒有證據支持,法院不予採信。
最終,法院判令302房主將房屋的衛生間、廚房結構恢復至原狀。至於302房主說這個房子是他買的二手房,這種改動是前房主裝修導致一事,法官解釋即使屬實,也不影響法院的判決和執行,房主可以通過和前業主協商或起訴的方式來解決相關問題。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陳宜芳:將衛生間置於其他住戶的廚房上層,不符合一般人的生活習慣和善良風俗。這個案子也提示大家,在住房改造時不得違法違規,既要防止安全隱患,也不能違背公序良俗。購房的時候應該瞭解房屋是否存在結構的改變,以免以後承擔責任。這個案例之所以進入今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還有人民法院案例庫,就是在於它積極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導社會公眾維護安寧和諧的居住秩序,構建友善互助的鄰里關係,共享幸福美好生活。
編輯 劉茜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