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灰房」的傳言和焦慮,要正視,別迴避
#媒體談小區有人裝修骨灰房#【「骨灰房」的傳言和焦慮,要正視,別迴避】#應正視骨灰房的傳言和焦慮# 近日,廣東佛山天禦江畔小區所謂「骨灰房」裝修的事件,鬧得沸沸揚揚。相關影片顯示,正在裝修的一戶民居里,滿牆深黑牆紙貼金佛像,一堵牆都是漆成黑褐色的「供龕」,並分成三四層,明顯不是櫥櫃、古玩架。整個房子氣氛詭異,不像是正常生活起居的裝修風格。小區很多業主表示,被這事搞得人心惶惶,睡都睡不好,雙方的矛盾一觸即發。
3月13日晚,佛山市南海區里水鎮政府相關人員發佈情況說明稱,經核查,涉事房屋不存在存放骨灰情況,網傳「房屋改造骨灰房」言論不屬實。設計圖顯示,房屋有部分區域規劃為「佛堂」。此外,涉事房屋業主公開承諾房屋僅自主使用,不從事任何經營性活動,不作存放骨灰等用途。
其實,所謂「骨灰房」傳言由來已久,並在短影片、社交平台上被廣泛傳播。傳言稱,因為墓地價格較高,於是有一些人選擇購買城市邊緣地區價格較低的房子,用於存放骨灰。這些傳言越傳越離奇,發展出了很多恐怖細節和表達,諸如「我的‘鄰居’不是活人」「鄰居家一年沒人住,只有清明節的時候有人進出」,還有人在網上曬出一些小區住宅里窗戶被砌牆或者常年拉上窗簾的照片,認為這就是「骨灰房」。2024年,《法治日報》記者曾做出核實,記者以「想購買‘骨灰房’」為由諮詢天津、山東青島、遼寧多地房屋銷售人員,得到的回覆幾乎都是「本小區不存在‘骨灰房’」「沒聽說過‘骨灰房’」。
雖然,「骨灰房」得到直接的照片、影片證實的幾乎沒有,多是傳言或者是一些住戶的主觀猜想,但是這種「骨灰房」焦慮卻是很現實和廣泛的。而這次佛山「骨灰房」裝修事件,可以看作是對這種焦慮的集體應激反應,遇到詭異的裝修風格,鄰居們就集體想到「骨灰房」並予以抵製。
「骨灰房」作為「都市傳說」,但它引發的恐懼和焦慮卻是現實的,也應該得到職能部門的正視、積極應對,如果不去解決矛盾、宣示公序良俗的邊界,就可能會醞釀成嚴重矛盾、衝突。
首先,將住宅小區用於存放骨灰,是違背《民法典》所規定的公序良俗原則的,「我的房子,我作主」,但不能胡作非為,侵害鄰居權益。
相鄰權利關係的內涵和外延相當豐富,所以《民法典》為鄰居之間的善良風俗、生活習慣留下了彈性調整空間。《民法典》第289條規定:法律、法規對處理相鄰關係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可以按照當地習慣。
住宅小區是用於居住、生活的,如果用於存放骨灰,勢必對鄰居造成不良觀感。這不是封建迷信,這是民事行為應該遵守的公序良俗。近年來,司法判決都明確所謂「凶宅」構成影響房價的因素,如果隱瞞「凶宅」信息可能影響買賣合約效力,這是司法對民間公認的風俗習慣的確認。同理,將住宅小區用於存放骨灰,事實上可能影響小區生活品質和房價,這是一種侵權行為。
其次,針對「骨灰房」的傳言和焦慮,職能部門有必要積極應對,拿出有效治理措施。
之所以「骨灰房」傳言愈演愈烈,一些售房單位的漠視在推波助瀾,而一些地方的職能部門也沒有積極作為。比如,在面對記者有關「骨灰房」的詢問時,一些房產銷售人員只是表示,「您買了要用來幹什麼,我們無權干涉。房屋用途不是我們考慮範圍。」這種表態等於鼓勵購買「骨灰房」。對於網上各種有關骨灰房小區的傳言,也希望職能部門能夠積極主動介入:該闢謠的,要闢謠,該調查的,要調查,有誤解的,去澄清誤解,對於確實存在「骨灰房」的,應該依法治理。
對「骨灰房」的焦慮,還源於職能部門對此沒有明確定性,公眾擔心維權艱難。希望民政部門和房地產部門能夠明確亮出態度:堅決不允許「骨灰房」,給房產銷售、物業公司立下規矩,也杜絕個別人可能存在的僥倖心理。
所謂「都市傳說」,是指在都市坊間被廣為流傳的,且主要是恐怖、詭異、陰謀論等的故事傳說。但是,「故事」也可能影響現實,焦慮和恐怖也會刺激現實的衝突。對於佛山這次的「骨灰房」裝修事件,有必要體察背後的社會心態、小區居民的真實焦慮,並且舉一反三,對「骨灰房」傳言做出全面治理,給辛辛苦苦買下房子的居民吃下一顆定心丸:「骨灰房」是不被允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