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輛京牌車兩週辦好過戶,豐台法院破局執行財產「變現難」
新京報訊(記者吳夢真)新京報記者獲悉,3月18日,豐台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介紹該院財產處置執行工作情況。

發佈會上,新京報記者瞭解到,2024年豐台法院共處置各類財產1473件,成交451件,成交額12.4億元,上拍率、成交率、成交金額分別同比增加7.49%、18.89%、5.15%。成功處置全市首例碳排放配額變現案,為300餘名勞動者追回勞動報酬129餘萬元,成功拍賣某醫院股權為勞動者追回薪金款2400餘萬元,2周完成56輛京牌車的過戶、交付工作,26天拍賣300餘箱白酒,財產處置平均用時同比提速66%,推動全院執行案件平均結案時長同比縮短5.67%。
「執行工作是實現公平正義的‘最後一公里’,財產處置週期長、變現難等問題不僅是困擾群眾的痛點,也是製約執行工作的堵點。」豐台法院執行局副局長常萌介紹,為切實解決執行難,法院成立了專門的財產處置團隊,實現案涉財產統一管理、集中處置,最大化將群眾勝訴權益兌現成「真金白銀」。
為進一步提升財產處置質效,豐台法院還繪製了「財產處置流程節點一覽表」,將處置過程劃分為調查、作價、送達等18個重要節點,明確各節點啟動條件、時限、工作標準、責任人、職責權限等,實現財產處置全流程可視化管理。建立「三查、八對」工作機制,集中對標的物進行拍賣前甄別審查,確保上拍信息真實、完整、準確,促推財產及時成交變現。
發佈會上披露的一起房產處置案件引發關注。涉案房屋在拍賣過程中,連續遭遇四輪案外人異議、執行異議。法院通過分別約談當事人、核查資金流水等證據,確認被執行人尹某與案外人初某、安某惡意串通、偽造購房合約以拖延執行。最終,法院對案外人初某採取司法拘留措施,對被執行人及另一案外人分別處以罰款。
執行局副局長常萌提示,法院財產處置工作不收取任何費用,所有的拍賣信息均在網絡上公開透明進行展示,如有不法人員稱可以獲取內部信息、低價競拍收取費用,意向競買人不要相信,謹防受騙。
同時,法院會對房產的性質、用途、有無欠繳物業費、是否已騰空等重要事項作出說明,對標的物的瑕疵也會做出特殊公示,因此參與司法拍賣前,一定要仔細閱讀拍賣公告,一旦競拍成功就視為對拍賣公告所附條件或瑕疵表示接受。還需注意的是,司法拍賣中,特殊拍品對競買人有資格限制。意向競買人在購買時一定要確保自己符合購買資格,否則會因不具備購買資格導致撤拍。
「法院執行工作是‘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切實提升人民群眾司法獲得感最具體的環節。下一步,豐台法院將繼續秉持‘如我在執’的意識辦好每一起民生案件,持之以恒推進規範公開透明執行,用更有力度、溫度和精度的舉措推動執行質效提升,以高質量執行護航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該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新聞發言人王紅義最後表示。
編輯 楊海 校對李立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