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8萬裝修款僅刷一桶牆漆」,悅客美譽民宿託管被指套取裝修款
將自家空置的房子作為民宿託管給運營公司來裝修和出租,以期獲得較高的經濟收益。沒成想,一年之後,僅僅完成了劣質裝修的房子依然空置,而運營公司也「不告而別」,業主白白損失57萬元「裝修費」。今年3月,涉事業主劉英(化名)等多人致電新京報記者,多名當事人稱,損失的裝修費用從幾萬元到幾十萬元不等。
與這些業主簽約的是一家名叫「悅客美譽」的民宿品牌。悅客美譽在其微信公號中介紹,「公司提供房屋裝修、租客篩選、房屋維護、保潔管家等服務,進行全程可控化管理,實現業主不操心,租客安心住的理想模式。業主託管後即可開啟輕鬆收房租的模式,每月收入固定租金。」也就是說,業主支付裝修費用,悅客美譽進行統一裝修,之後將裝修好的房子作為民宿出租,再將租金返還給業主。按照合約約定,業主獲得的租金返還大多高於一般房屋出租。
有涉事業主稱,事發後對接的業務員離職,公司「跑路」。新京報記者搜索發現,截至目前,在網絡平台上仍能搜到江蘇邳州、山東臨沂等地的悅客美譽的民宿,但僅極個別房源顯示可以預訂,可預訂日期在7月以後。目前部分與悅客美譽有合約糾紛的各地業主建立了相關維權微信群,其中,江蘇徐州邳州市的業主維權群目前有58人,涉及金額超500萬元;山東臨沂的業主維權群目前有172人,涉及金額超千萬。
對此,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律師梁振祿解釋,是否涉嫌詐騙,關鍵在於企業是否具有「非法佔有目的」,比如資金是否用於實際裝修。此外,公司通過多地分公司吸收資金,屬於向不特定多數人集資,因此,雖然業主們簽的合約表面是裝修合約,但實質可能屬於變相集資,涉嫌集資詐騙罪。如果每個業主單獨簽訂合約,也可能被認定為合約詐騙,需結合具體合約內容和資金流向分析。結合目前相關細節看,悅客美譽更有可能構成集資詐騙罪。
交了8萬多裝修費,房子只塗了一桶劣質牆面彩漆
今年3月,新京報記者接到消費者投訴。涉事業主馬雲(化名)告訴記者,他於2024年4月13日與徐州同真商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簽訂了房屋裝飾裝修施工合約及房屋租賃合約,將自己三室一廳的房子交託給了悅客美譽。簽約時間為6年,公司在合約中承諾將返還其每月租金3810元。「我的房子是精裝房,只需要支付軟裝的費用,650元/平方米,共交了80500元裝修費用。」馬雲後來發現,整個房子只塗了一桶牆面彩漆,沒有軟裝進場,而且漆的質量非常差,時間不長就已經脫皮。

2024年8月,徐州同真商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向馬雲支付了5個月房租,約19000元。後來,業務員稱公司面臨困難,無法繼續支付房租。目前該公司之前對接馬雲的業務員也已離職,只有1-2個「談判專家」處理解約事宜。在馬雲提供的合約和解協議、退款協議書的照片中,都未提及租金及裝修款事項。費用結算及分期計劃為待填寫內容。

與馬雲的精裝房不同,山東臨沂的李洪振是將自己143平方米的毛坯房交給了悅客美譽運營城市民宿。2024年5月,李洪振與臨沂悅客美譽商業運營有限公司簽訂合約,前期支付了135600元裝修費用,對方承諾每月返還租金4500元。「但裝修只進行到硬裝階段,沒有家電、傢俱等軟裝進場,更沒有收到過任何返還租金。」李洪振稱,房子裝修質量很差:裝修牆刷漆不光滑,地板凸起,門很輕,裝修材質低劣,裝修工藝差。
2024年12月底,李洪振在第三方網絡平台搜索悅客美譽,顯示一直是「滿房」狀態,且天天無法下訂單。後來同在一個維權群中的業主告訴李洪振,悅客美譽將已裝修好的部分房子長租給了其他客戶,「這也是這位業主到自己家的房子才知道已有人租住。」
李洪振說,身邊也有收到返還租金的業主,但一般都是返還一個季度之後就不再返還了。

李洪振被告知解約會「賠付1個月租金,分12期返還」。對於裝修款的問題,李洪振稱,悅客美譽都是單獨與業主談解約,「每個人情況有所不同,會根據款項多少來定。」
上文提到的劉英來自山東臨沂,是此次受訪者中損失最多的一位。2024年年初,頻繁接到推銷電話的劉英將3套房子託管給悅客美譽,前後共支付裝修費約57萬元,其中兩套一次性支付48萬元,另一套支付97500元。此後,劉英曾先後於2024年7月20日和10月20日收到兩次返還租金,共計79600元。2025年1月需要支付租金時,卻沒了後續,「後來才知道公司跑路了。」
類似的情況還有不少。山東臨沂的文亮(化名)曾實地考察,看到臨沂悅客美譽商業運營有限公司辦公室掛著營業執照,這才安心簽訂合約。文亮前期支付裝修費用實付108000元,約定每月返還租金4000元。後來裝修工程一再拖延,公司業務員告知文亮傢俱已經運到、家電已經進場,文亮去查看,發現並沒有任何家電。從2024年3月2日簽訂合約到2025年1月20日公司本該支付租金,文亮卻沒收到一分錢,後來又被告知要解約,「只給1個月租金的違約金,還要按照12期支付。」
山東臨沂的朱彤(化名)於2025年1月1日與悅客美譽臨沂同真商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簽約,一次性支付了96000元裝修款,對方承諾每個月返還租金4000元。直到現在,裝修也只改了電路。

目前,李洪振等人已經報案。據李洪振介紹,2月下旬已有業主報案,他於2月24日向山東省臨沂市蘭山區北京路派出所報案,3月1日到8日期間,多位業主去派出所提交了材料。3月21日,新京報記者致電山東省臨沂市蘭山區北京路派出所,詢問悅客美譽業主報案情況及相關進展。接聽電話的派出所民警告知新京報記者,有業主報案並遞交了材料,現已轉至蘭山區公安分局經偵二中隊。詳細情況未向記者進一步透露。
悅客美譽母公司在多地設分公司,徐州悅客美譽被列為被執行人
悅客美譽究竟是一家什麼樣的企業?天眼查信息顯示,悅客美譽母公司為阜陽市同真商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於2019年,註冊資本為1000萬元,是一家以從事商務服務業為主的企業。法定代表人為曹利利,持股比例為95%。
阜陽市同真商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共對外投資了28家企業,包括麗水悅客美譽商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嘉興悅客美譽商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煙台悅客美譽商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贛州悅客美譽商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台州同真商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等。其在多地均設立了分公司,除了上述公司所在的城市,還有紹興、威海、濰坊、濟南等地。
其中,受訪者馬雲提到的徐州悅客美譽商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已被列為被執行人,2025年3月4日,被江蘇省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執行標的6079元。
悅客美譽在微信公眾號自我介紹稱,悅客美譽是處於快速發展中的網紅智能民宿品牌,是國內優質的C2B2C模式民宿運營平台,公司擁有一流的客戶服務體驗與託管式投資經驗。悅客美譽全託管運營模式和全鏈條的網絡運營體系,憑藉C2B2C模式,盤活業主閑置資產,提供更高效的房屋出租解決方案。公司提供房屋裝修、租客篩選、房屋維護、保潔管家等服務,進行全程可控化管理,實現業主不操心,租客安心住的理想模式。業主託管後即可開啟輕鬆收房租的模式,每月收入固定租金。
3月20日,新京報記者採訪了徐州同真商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的一位工作人員,對方表示,未裝修的房源已經開始動工,並繼續裝修,對於不同意繼續裝修的業主,公司會跟業主協商退裝修款的方案,「不會逃避責任,也不存在跑路。」對於裝修款及房屋租金退還比例問題,該工作人員稱,會根據房屋內裝修情況結合處理。
「業主對於我們的不信任是正常的,現在也在積極處理。此外,對於業主提及的裝修質量差等問題,我們都會向總公司詢問,不會忽略。」該工作人員還表示,徐州公司在上班時間一直會有人在,不存在沒人的情況,「之前公司出了一些狀況,但現在我負責的房屋已經開始動工。」
對於這一回應,徐州的業主馬雲說,包括他在內的大部分業主認為,房屋裝修質量較差,不願意繼續裝修,希望後續能夠順利解約並獲得合理賠償。馬雲同時認為,現在公司是迫於壓力,給未裝修的業主裝修,「他們確實表示沒有裝修的可以給裝修,但是裝修完了就不再運營了,不會給賠付。」
新京報記者也撥打了天眼查上顯示的悅客美譽母公司阜陽市同真商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的電話,截至發稿,電話暫未接通。
律師:悅客美譽涉嫌集資詐騙罪等多種定性可能
新京報記者就此採訪了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律師梁振祿。梁振祿介紹,根據現有信息,該事件很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可能涉及的罪名有三種,若企業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合約時虛構裝修能力或隱瞞無法履約的真相,收取裝修款後攜款失聯,可能構成合約詐騙罪(《刑法》第224條);若企業以「返租」為名,通過多地分公司向不特定人群吸收資金,且未用於實際經營,可能涉嫌非法集資,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刑法》第176條);若企業以非法佔有公眾資金為目的,以高額返租為誘餌,虛構經營能力,誘騙公眾資金,還將資金挪作他用或捲款跑路,則可能構成集資詐騙罪(《刑法》第192條)。
對於多位受訪者提及的涉及詐騙的問題,梁振祿也做出瞭解釋。他解釋,是否涉及詐騙,關鍵在於企業是否具有「非法佔有目的」,比如資金是否用於實際裝修。受訪者提供的材料中提到業主的裝修款未用於施工,公司跑路,留守人員處理解約時僅支付極低賠償,這表明公司無履約意圖,可佐證其非法佔有的主觀惡意。此外,公司通過多地分公司吸收資金,屬於向不特定多數人集資,因此,雖然業主們簽的合約表面是裝修合約,但實質可能屬於變相集資,涉嫌集資詐騙罪。如果每個業主單獨簽訂合約,也可能被認定為合約詐騙,此時需結合具體合約內容和資金流向分析。
對於部分業主提出的「新型詐騙」疑問,梁振祿稱,悅客美譽模式結合了「裝修返租」和「民宿託管」概念,表面上看似合法經營,但核心問題在於資金未用於合約約定用途,公司捲款跑路,並且通過多地設立分公司擴大受害群體,符合「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特徵,很可能被認定為新型詐騙手段。實務中對於類似的案件,公安機關通常以涉嫌詐騙罪立案偵查,對於進行了簡單裝修後跑路的公司,法院通常以合約詐騙罪定罪。
面對「裝修返租」騙局,消費者如何維權?
近年來,「閑置房屋裝修返租」詐騙案件屢次發生,不法分子打著「民宿運營」「資產管理」等旗號,以共同出資裝修業主閑置房屋,再由公司支付高額租金返租經營民宿為誘餌,誘騙業主簽訂裝修及返租合約。在收取業主裝修款後,通過各種理由拖延工期,最終以公司倒閉等方式「跑路」。
公開信息顯示,2022年,華某經營資產管理公司,明知公司資金鏈斷裂的情況下,仍繼續推出民宿項目招攬客戶,陸續與多名客戶簽約並收取裝修款。之後取走公司公賬、銷毀公司賬目後潛逃。最終被法院以合約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3個月。
2024年,武漢市億禾酒店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以提供民宿裝修、返租服務為由,在收取多名業主的裝修費和管理費之後,未完成相關服務便玩起了「人間蒸發」,捲款「跑路」。
2025年年初,四川成都一家名為「馨居尚」的裝修公司突然失聯,導致全省500多戶業主陷入裝修爛尾、錢財損失的困境。
而這些案例在律師看來都屬於典型的「龐氏騙局」變種。
消費者該如何維權?梁振祿也給出了建議。第一,刑事報案:若證據顯示公司在簽約時已無履約能力,且存在非法佔有目的,消費者應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業主要提供裝修合約原件、所有付款憑證(銀行流水/收據)、與工作人員的溝通記錄、施工現場照片/影片等證據,推動立案偵查。第二,民事訴訟:若企業系正常經營失敗,業主可起訴企業違約,要求返還裝修款及賠償損失,並及時申請財產保全,防止公司轉移資產。法院審理時如果發現案件中涉及刑事犯罪,會及時將案件材料移送偵查機關。第三,集體維權:業主可以聯合其他受害者提起集體訴訟或向消協投訴,擴大社會影響力。第四,行政投訴:如果涉及一般違規,業主可以向市場監管部門舉報企業虛假宣傳、超範圍經營等問題。
「裝修返租+民宿託管」的模式存在3個風險特徵,包括高額預付費用:要求業主預先支付大額裝修款,但實際履約能力存疑。複雜合約條款:合約中常設置免責條款(如「工期延誤不擔責」),限制消費者追責。多地分公司分散風險:通過設立多個空殼公司擴大受害群體,增加追責難度。
面對風險,梁振祿提示稱,不要輕易交付資金、託管房屋給來路不明的公司及人員。業主在簽合約前,要實際考察公司的規模、人員資質和經營情況,避免陷入詐騙圈套。第一,審查企業資質:核實企業是否具備裝修、民宿運營相關許可證,警惕「無證經營」。 同時要注意核查企業是否有實際的經營案例,盈利情況如何。第二,拒絕「預付全款」:要求分期支付裝修款,按工程進度付款。第三,留存證據:保存合約、溝通記錄、轉賬憑證等,為後續維權提供依據。 第四,警惕「高回報承諾」:若返租收益遠高於市場價,很可能為騙局。
新京報記者 張潔
編輯 王琳
校對 柳寶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