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搞權色交易、執法犯法的「內鬼」龍飛受審
來源:北京青年報
編輯丨李岩
人民日報客戶端消息,3月21日,山東省煙台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原黨組成員、紀檢監察組組長龍飛受賄一案。

煙台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0年至2023年,被告人龍飛利用擔任中國航天機電集團公司辦公廳總經理辦公室秘書,中國航天科工集團公司辦公廳副主任、主任,中國長江三峽集團公司黨組成員、紀檢組組長,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黨組成員、紀檢監察組組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項目承攬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613萬餘元。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龍飛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龍飛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龍飛進行了最後陳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庭審最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公開信息顯示,龍飛,男,漢族,1969年8月出生,1992年8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碩士研究生,高級工程師。
2014年6月,龍飛任中國長江三峽集團公司黨組成員、紀檢組長。2020年任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黨組成員、紀檢監察組組長。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24年2月5日消息,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原黨組成員、紀檢監察組組長龍飛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同年8月,龍飛被「雙開」。通報指出,經查,龍飛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頻繁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健身和娛樂活動安排;背離組織要求,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選拔、職工錄用等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清廉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大額錢款,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大搞權色、錢色交易;道德敗壞,腐化墮落;執紀違紀,執法犯法,把組織賦予的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作調動、企業經營、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龍飛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龍飛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