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訂婚強姦案二審未當庭宣判,男方現場哭訴冤枉
來源:大河報
3月25日上午9點,山西大同訂婚強姦案在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案件不公開審理。庭審持續約4小時,下午1時許庭審結束,未當庭宣判。
2023年5月1日,山西大同陽高縣席某某與女子訂婚,次日在婚房發生關係後,女方控告男方強姦,事件引發熱議。同年12月25日,一審法院陽高縣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席某某構成強姦罪獲刑3年,席某某當庭上訴。

此次二審開庭前,席某某母親鄭女士接受大河報《看見》記者採訪時表示,其子一直堅持自己無罪,如果二審維持原判,她會堅持繼續申訴,「我不會停下來的」。
庭審結束後,鄭女士告訴《看見》記者,女方未出庭。對於女方處女膜完整問題,檢方解釋某些情況存在不確定性,與處女膜形態有關。對於鑒定書稱送檢物均未檢出人精斑及STR分型,檢察院未做詳細解釋。
鄭女士介紹,其兒子席某某在庭審中情緒激動,兩次哭訴,稱自己冤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