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上茶田」違規被罰沒近200萬元,關聯公司「茉上茶田」曾被指傍大牌誘導加盟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近日發佈公告稱,對東方陌上茶田(北京)餐飲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陌上茶田」)違反《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作出行政處罰。公告稱,當事人從事商業特許經營活動、沒有直營店的行為,違反了《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七條第二款「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應當擁有至少2個直營店,並且經營時間超過1年」的規定。
2024年9月15日,澎湃新聞以《加盟商稱「茉上茶田」傍大款誘導加盟,律師稱重則可追刑責》為題,報導了茉上茶田(北京)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茉上茶田」)打著知名奶茶品牌旗號引流,誘導加盟收取加盟費,隨後不履行合同導致加盟店虧損停業的問題。
工商信息顯示,「陌上茶田」、「茉上茶田」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且「茉上茶田」持有「陌上茶田」相應股權,兩家公司為關聯公司。目前,兩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薛某東已被「限高」。
被罰沒近200萬,法定代表人被限高
3月26日,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佈關於對東方陌上茶田(北京)餐飲管理有限責任公司違反《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 作出行政處罰的公告。
公告稱,因當事人「陌上茶田」從事商業特許經營活動、沒有直營店的行為,違反了《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七條第二款「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應當擁有至少2個直營店,並且經營時間超過1年」的規定,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罰款的行政處罰。依據《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款規定,共沒收該公司違法所得1922641.38元,罰款410000元。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陌上茶田」是一家註冊資金為100萬元的微型企業,成立於2024年4月,法定代表人為薛某東,地址在北京市朝陽區高碑店鄉高井村甲8號綜合館四層D8120-1,經營範圍包括餐飲管理、食品銷售等。
值得注意的是,該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公司地址,與先前存在糾紛的「茉上茶田」完全相同,且「茉上茶田」持有該公司1%的股權,剩下99%的股權為兩家公司共同的法定代表人薛某東所持有,兩家公司為關聯公司關係。
工商信息顯示,2月8日,「陌上茶田」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3月6日,兩家公司共同的法定代表人薛某東已被採取限制高消費措施。
關聯公司被指傍大牌誘導加盟
據澎湃新聞此前報導,2024年4月,內蒙古的張先生接到「茉上茶田」招商電話稱,該品牌是蜜雪冰城與霸王茶姬共同研發的新品牌,具有廣闊發展前景。在對方的一系列說辭誘導下,張先生交納了17.3萬元,簽署服務合約,成為了「茉上茶田」區域合夥人。
但在張先生的茉上茶田門奶茶店正式營業後,品牌對接服務團隊相繼聯繫不上,公司也不履行合同中約定的服務和指導,並拒絕回答張先生的諮詢。一個月後,張先生的奶茶店因持續虧損而停業。
事後,張先生發現不少加盟商出現了和自己一樣的經營問題,於是組建了維權群,要求「茉上茶田」終止合約並賠償損失。維權過程中,張先生還發現,「茉上茶田」與蜜雪冰城和霸王茶姬沒有任何聯繫,「茉上茶田」先前的說辭屬於欺騙引誘。
對此,「茉上茶田」始終拒絕回應。蜜雪冰城招商經理則表示,蜜雪冰城與「茉上茶田」無關。
澎湃新聞注意到,「茉上茶田」在完成商業特許經營備案前就已在全國開展招商加盟,違反了《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八條相關規定,即特許人應當自首次訂立特許經營合約之日起15日內,依法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的規定。
2025年3月28日,加盟商張先生表示,「茉上茶田」至今未給出任何回應,「就一直這麼耗著」。他說,他們也曾嘗試報警,但警方認為該糾紛不屬於合約詐騙,屬於合約糾紛,建議加盟商起訴「茉上茶田」。
據瞭解,2025年2月13日,北京市朝陽區法院發佈公告稱,該院受理當事人為「茉上茶田」的特許經營合約糾紛一案,並依法向「茉上茶田」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及開庭傳票。該案將在2025年4月8日開庭審理。
目前,「茉上茶田」電話始終處於無人接聽狀態。